1 朱红(1 / 2)
在小旅馆昏暗的房间里,余瀚洋来到简陋的浴室,中间没有干湿分离的挡板,只有一条早已发黄的浴帘布隔断了房间里的床和卫生间,使得整个房间充斥着潮湿的霉臭味。花洒在水槽中放了很久,水依然是冰冷刺骨的,也懒得打电话找前台,找了也没有用,这六十元一晚的小旅馆对于这所城市来说已经算是畸零物,不敢奢求会有温热水。
冰冷的水拍打着余瀚洋的脸颊和身体,一个激灵,他望着镜子,似乎看到了自己遥远的过去。他从来没有对别人说起过,也没有解释过,哪怕是当时面对着警察的严厉拷问,他也从来没有说出口。
深夜,余瀚洋穿着新买的卡其色短款风衣,坐在人声鼎沸的小酒吧里,点了一杯最便宜的烈酒,一口气下肚,炽热的酒精席卷过喉咙,划过热烘烘的食道,在胃里翻江倒滚,好不痛快。
余瀚洋觉得刚才在旅馆里洗澡的冷水附在身上还没有干透,慢慢地浸透了他的鞋袜裤脚,幸好这里人人都揣着心事,无一人察觉。但冷水似乎在身上越积越多,慢慢升高,感觉快淹没了他的腰,余瀚洋冷不丁地打了个寒颤。喝酒的人大声笑着喊着,男男女女互相放着电,当冰冷的水就快淹没到余瀚洋的喉咙时,他看见一个艳丽的金发女郎朝着他徐徐走来,对他抛媚眼。
余瀚洋已经感觉透不过气来,嘴巴已经没办法闭合,他想踢踢腿,让自己不要被冷水淹没,得让自己浮到水面上去。可是这水真的奇怪,怪得让人捉摸不透。
金发女郎冲他嫣然一笑,脸上带着撩拨的情趣,余瀚洋看见自己在冷水中变成了红色玫瑰的花蕊,金发女郎变成一只美丽的黄蝴蝶飞过来,余瀚洋憋着气,觉得这只诱人的黄蝴蝶的触须挠着他酣畅淋漓。
他憋着最后一口气,在这昏暗的小旅馆中,女郎身上的浓烈香水味已经完全覆盖了房间里的霉臭味。
早晨是一天中最真实的时分,余瀚洋吃惊地看着床上躺着的金发女郎,昨夜里的一切都断片儿了,记得不那么真切,早上他才觉得自己的身体是属于自己的,是有血有肉的,是真实的,是活着的。
余瀚洋清楚地记得,昨天还在规律地生活着:每天早上六点准时醒来,六点半吃早饭,早饭的样式每天是固定的,一个白面馒头,一碗稀饭,一个鸡蛋和一碟咸菜。八点钟准时集合出工到车间,流水线上统一生产服装或者手工艺品。
他把印着著名百货商店标记的牛皮纸麻利地折叠起来,刷上糨糊粘牢,一个崭新的牛皮纸袋就完成了。这个工作一个小时可以挣五元钱,换成月薪的话一个月只有一千多点,尽管如此,也够他买一些面包和内衣等需要自己购入的物品,已经相当不错了。
手上的动作时常与大脑的思考分离,余瀚洋总是像这样陷入沉思。
究竟是哪些人会使用着这些从他手里制作的购物袋呢?
是在商场买东西的家庭主妇吧?也许还有为女朋友买礼物的男性顾客?他时常想象着顾客们提着购物袋在繁华商场中走来走去的样子。
中午十一点收工就餐,下午一点准时出工,五点半收工,六点吃晚餐,晚上六点半再出工,十点钟全员就寝不得再进行其他活动,每周至少有一天晚上是用来读书学习的,上厕所时间也是有规定的。每天见面的人也全是固定的:来自四川的邹士杰是他生产服装的搭档,邹士杰从前是名生物老师,因新婚之夜发现自己的妻子不是处女而杀死了她;重庆的罗康和河北的黄烨田是另一组工作伙伴,罗康曾经是个快递员,与消费者起争执过失杀死了对方,黄烨田是个有技术有证书的电焊工,因交通肇事逃逸被捕。罗康还是个毛头小子,入户盗窃被逮,他常挂在嘴边:“兄弟们,等大家以后出去了,弟弟给你们带漂亮女人。”余瀚洋笑而不语。平时大家关系相处得不错,干起活儿的时候默契十足。在这里有他的同伴,他们来自不同的地方,但是在这里的人都有着共同的身份——囚犯。
“第一条,一定要有合法的固定住所,一定要从事正当的职业。”
“第二条,一定要做一个正直善良、见义勇为的人。”
“第三条,坚决不与有犯罪倾向的人和行为不端的人有任何的来往。”
“第四条,搬家或者长时间外出旅游的,必须要得到监护观察人员的许可。”
“第五条,我们要为被害人祈祷冥福,我们要诚心诚意地赔偿被害人及其家人的损失。”
讲到这,余瀚洋忽然低下了头,感觉上半身的血液一下子停滞流空了,脸色变得煞白。
在服刑期间,他一直在思考着这个问题,至今也没找着答案。自己真的是一个犯了罪的人吗?如果自己的行为是犯罪的话,那被解救的人需要对自己心存感激吗?服刑还不到五年就可以完全能为死去的人赎罪吗?
“第六条,每个月需有两次定时跟监护观察人员会面,报告近况。”
“第七条,监狱里面的情况坚决不对任何人讲起。”
余瀚洋读完假释期间必须遵守的事项之后,开始宣读誓言。
“从今天起我被假释,我要接受监护观察”
“我宣誓,严格遵守以上事项,努力重新做人”
“如果违背了上述的任何一项,我对取消假释送回监狱不会提出任何异议——假释犯人余瀚洋。”
“也许你们会觉得服刑期很长,”身穿深蓝色警服的监狱长开始作最后的训示,“但是我希望你们能够深刻地认识到,真正重新做人是从现在刚刚开始。我是不希望你们再次回到监狱里来,当你们真正成为社会上优秀的一分子时,才能说明是真正完成了悔过自新的过程。回到社会上以后,不要屈服于任何困难,不要忘记在这里所学到的东西,好好努力吧!我就讲这些,祝贺你!”
会议室里所有在场的人都热烈地鼓起掌来。
交付假释许可决定书的仪式举行了不到半小时就结束了。
余瀚洋向管教官们行完礼之后,甚至不知道接下来该做什么才好。他已经习惯了连面朝哪个方向都要按照命令执行的生活,一时间还改不过来。
直到监狱长对他说了句“你可以回家了”,他还茫然地呆在原地,直到监狱长伸出右手做出了一个送人的手势,他这才明白,朝着监狱长指示的方向转过头去。
“一看你就不像什么好人。”金发女郎懒洋洋地伸个懒腰,眯着眼睛打量着余瀚洋,也打断了余瀚洋的回忆。
余瀚洋这才仔细地看着床上的女郎,她身材窈窕飘逸,整个人动起来笼罩着一层透明的纱,她的脸型,粗看有点混血感,细看却不是那么回事,配着满头的金发显得洋气,她的眼窝深陷,鼻梁高挺,嘴型冷傲……不过等她一开口说话,一切又都变了,沙哑甜蜜的嗓音令她脸容亲切迷人。
“哦?那你不怕?”他饶有兴致地看着她。
“我见人多了,像你这样的。”
“我哪样?”
“表面阳光,实际内心阴暗的家伙。”
“……”
“怎么样?被我说中了吧?”
“你走吧。”这个女人自以为一眼洞穿了他,显得有些得意。
连他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是哪样的人。
“哼,不知好歹的男人。”
“等等。”
“怎么?”
“两百块,自己拿走。”余瀚洋指了指床头柜的皮夹,示意让那女郎拿走两张红彤彤的钞票。
“倒也不必,你以为我是卖身?我只不过图一夜春宵,遗憾找错了人,自讨没趣。”
余瀚洋闭上眼睛不说话。
“原以为你厉害得很,哈哈笑话,你是我遇到的第一个这么呆板的男人。是多久没碰女人了?”
“你说什么?”余瀚洋脸色愠怒。
“懒得和你多说,走了。”女郎利索地穿上外套,甩着一头金发潇洒地离开这所小房间,瞬间潮湿的霉味又扑过来,压得余瀚洋喘不过气儿,昏睡在床铺上。
下午时分,余瀚洋把行李简单地收拾了一下,找到前台退了房。结账的时候却比预期多出了2元钱,只不过是喝了一瓶没有商标的矿泉水,吃了一袋过期的康师傅红烧牛肉方便面。
真他妈鸡贼!余瀚洋在心里狠狠地骂了一句。
梅雨季节到了。
刚出狱的第二天,余瀚洋迈着沉重的脚步回到物是人非的家——青年小白街24号,三单元41,老式的单元房,在院子的最深处,空中飘起了毛毛细雨,楼道里安装有感应灯,灯泡拼尽最后的力气,勉强发出惨淡的黄光。
刚走到一楼,余瀚洋停住了脚步,窗户已经与他并肩高了,再也不用像以前那样得垫得老高趴在那里,与里面的人说话。窗帘遮挡住了大部分房间,只能透过缝隙,依稀能看见里面摆放整齐的家具,不知道那个人是否还住在这里。
这是余瀚洋被警察带走的地方,走进深渊的起始点。
这时,他碰见住在三楼的邻居了。是出事之前他常去的卖副食店的刘大妈。
余瀚洋想起刘大妈曾经为他写过减刑请愿书,正打算上前向她表示感谢之意。可对方认出是余瀚洋之后,脸上立刻浮现出惊愕的表情,嘴唇颤抖,站在那里一动不动。余瀚洋脑海里已经想好的话转眼消失地无影无踪。
刘大妈客气地笑着说了句“瀚洋,好久不见”,转身就走了。余瀚洋发现刘大妈还没等转过身的时候,脸上立马浮现出恐惧与嫌恶的表情。
“我从来没有见过像瀚洋那么好的青少年。如果真的发生了那样的事情,也只能是不幸的事故”——刘大妈在减刑请愿书上这样写道。
余瀚洋敲门,敲了两声才后知后觉,家里早就没有人了。
摸出生锈的钥匙捅开,一件像样的家具也没有,墙壁上贴满了自己中学读书时候得的奖状,灰色的布艺沙发还在,只是弹簧已经陈旧得不能承载自己上百斤的重量。
老家在这所县城存活了近三十年,很早就听说准备要拆除的,楼下的门市揪着高价的拆迁款不放,政府资金估摸着短缺,响应着国家的旧房改造,干脆在斑驳的外墙上贴些漂亮的外墙砖,让这栋饱经沧桑的小区焕然一新,只是里面依然陈旧,好比——“外面披件貂里面却是光着身子”。
自从出了事情后父母就和自己断绝了关系,他们的心里早就想甩脱这个包袱,刚好等待着一个适当的理由,各自奔向自己的幸福。唯独余瀚洋的姥姥没放弃他,一直等他回来。余瀚洋回来了,可是姥姥却不在世了。
余瀚洋花了很长时间把老房子彻底打扫了一番,抽屉里的课本早已经泛黄,像是枯萎的树叶,翻开书本的第一页写着——“合边中学高一六班·余瀚洋。”
合边县是他的家乡,也是他叫不出口的地方,是他人生的起跑线,也是他戛然而止的终点,现在早已没人看见自己的隐痛,这样反而让余瀚洋觉得轻松了不少。反正,在这个小城里痛苦如影随形,余瀚洋打算尽快离开这里,去找寻他下半辈子的口粮。
“砰砰砰”地一阵敲门声把余瀚洋从沉思中粗鲁地拽起来,谁会来这地儿找自己呢?余瀚洋犹豫着慢慢地打开了房门。余瀚洋一愣,他看见了他高中同学——刘超。此时,余瀚洋心里咯噔了一下,感觉心脏快冲到嗓子眼儿了,他担心刘超听到自己心跳的声音。余瀚洋往喉咙使劲咽了一大口水,像是努力地把心脏吞回去。
“瀚洋,别来无恙啊!”刘超率先开口问好。
多年未见的人,在开门的瞬间,彼此都感到有些紧张。
刘超是余瀚洋在这所城市里唯一的朋友,每逢过节刘超都会去监狱里探望他,拿着听筒说着不痛不痒的兄弟话。刘超似乎是为了自己出狱而稍作打扮,这让余瀚洋心里感受到许久未曾有过的温暖。
虽说年龄和余瀚洋一般大,但是现在看来他早已经是个被生活磨平了棱角过后的男人了。他的肤色灰黑,身材瘦弱,像个常年辛苦劳作的工人。今天穿上了一套亮灰色的西装,衬着那个发亮的脑袋,但怎么看都觉得有些土气,虽然这身土气的穿着,但仍旧掩盖不了故人温暖的气息。
刘超似乎看穿了余瀚洋的心思,挠了挠自己没有头发的脑袋,咧着嘴笑着说:“现在我的样子蛮凶的对吧,也不是好惹的。我以前是小平头,最开始跑出租的时候,有个同行被坐车的乘客给抢了,脖子上被戳了一刀,幸好那人长得胖,送去医院后医生说他皮下脂肪厚,没伤着要害,再差几毫米就触碰大动脉,得要人命。那个司机是个大傻瓜,就一个跑车的,脖子上还戴条金链子。因为这个事情,我决定去理个光头,本来自己就厌烦了白头发经常要染,剃完头,沉下脸,一瞪眼,嗯,是挺凶的,嘿嘿。”
刘超是个话痨,那时候在学校就被同学取外号“机关枪”,经常话一出就止不住,现在一点儿也没变。
余瀚洋原本打算把刘超请进房间,但想着这地儿还暂时没脸招待客人,他果断地折回房间拿上皮夹邀请刘超出去搓一顿,正好自己一整天都还没吃上一顿饱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