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章 “灵”—“兽”(2 / 2)
当时,不清楚原因的部分魔法部人员还纳闷他们生前不都是人嘛,死后不也是人形嘛,干嘛要这么大的反应
而关于‘兽’指的是:没有足够智力去理解魔法社会的法律,也无法承担在制定这些法律的过程中肩负的责任的生物。
划分之后野兽办公室自然也随之成立了,这个部分主要负责处理所有与兽类魔法生物有关的事务与问题,萧顾知道纽特先生就曾在这个部门的多个下属部门里任职。
毫无疑问,这个分类中也有些趣事发生,例如人鱼和马人都要求被分为“兽”,拒绝“人”的等级。因为他们不愿意与一些的生物共用“人”的身份,比如母夜叉和吸血鬼,他们认为与之分在一类是对他们的侮辱。
一些具有智慧的神奇动物也符合归为“人”的资格,例如,八眼巨蛛、人头狮身龙尾兽和斯芬克司,萧顾个人认为如果真得有傻子把它们划分成“人”的话,恐怕会遭受不少的爆破和谩骂。
动物就是动物,但不可否认它们具有智慧。
如果换成当时的华夏,毫无疑问提出这个想法的人就是异端。
在春秋战国《荀子·非相篇》中,华夏的先贤就已经表明了:
“人之所以为人者,何已也?曰:以其有辨也。饥而欲食,寒而欲暖,劳而欲息,好利而恶害,是人之所生而有也,是无待而然者也,是禹、桀之所同也。
然则人之所以为人者,非特以二足而无毛也,以其有辨也。今夫狌狌形笑,亦二足而无毛也,然而君子啜其羹,食其胾。
故人之所以为人者,非特以其二足而无毛也,以其有辨也。夫禽兽有父子而无父子之亲,有牝牡而无男女之别,故人道莫不有辨。”
究其根本,人有思维,能辨是非,抑制本能。
相比之下,野兽是直观的获得对自己有益的东西,人则是考虑更多因素获得对自己更有利的东西。
因此它们只能被分为“兽”。
此外,有趣的是魔法界独一物种——狼人。他只在变身的形态下是属于“兽”。当不是满月时,他们就和其他人类一样属于“人”。
不过萧顾更认为他的兽类形态更像阿尼马格斯,而变成阿尼马格斯之后的巫师,可以暂时性的被划为兽类,因为这时候狼人病毒的传染性,并不会作用于阿尼马格斯形态下的巫师身上,就算巫师从阿尼马格斯形态恢复成人形,狼人对他们造成的咬伤也并不会对他们造成感染。
不少知道这件事的巫师认为,当巫师由动物形态恢复成人形的时候,狼人病毒或许早就在动物形态咬伤之时就被分解消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