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一章 “人”—“非存在”(1 / 2)
在巫师世界,“人”的定义(1811年是:任何一种有足够智力去理解魔法社会的法律、并承担在制定这些法律的过程中肩负的部分责任的生物。
同时魔法部也成立了异类办公室。
萧顾当时第一次看到这项定义时,就感觉略微有些广泛了,因为其中包括类人物种。
他从小接受的是非我族类,其心必异的思想,所以对此有些微词,但不可否认它适用于魔法界。
关于“人”的定义。据书中记载,这是好几个世纪以来,巫师们一直争论不休的问题,在14世纪,巫师议会议长(魔法部前身布尔多克·马尔登试图将“人”定义为魔法世界中任何用两条腿行走的成员
这就有些离大谱了,要知道有不少魔法动物都是两条腿的,这样的结果可想而知。
当时赫敏看到这件有趣的历史时,脸上的表情已经不言而喻了——这是在逗我吗?
而继他之后的一任议长更是把“人”进行重新定义为:会说人类语言的生物。毫无疑问这项定义也以失败宣告结束,魔法世界会说人类语言的动物多了去了,就连巨怪都能被教会说人类语言。
而且这换成麻瓜世界也是行不通的。
这项定义在当时的魔法界引起了极大的反响,大部分巫师纷纷站出来否决这份定义,因为他们不想和巨怪划分在同一种族,据魔法史记载当时就属尊崇纯血统的巫师反对的意见声最大。
他们拒绝和巨怪划分为同一种族,如果议会坚持这么做,他们会取消对议会的援助。
但很显然,不需要他们的威胁这项决议也是注定不能通过的。
令萧顾感到意外但又在情理之中的是,有极端巫师曾坦言应该把麻瓜划分到“兽”里面,这项提议毫不意外的被驳回拒绝了,因为大部分巫师理性的认为,虽然他们体内有魔力,会魔法,但究其根本还是人类,如果把麻瓜划分为“兽”,那他们巫师算什么。
更何况巫师终究是要接触麻瓜的,每年到领导人更换的时候,巫师都要派代表去见上一面的,告知一些事情。要是让他们知道了,他们被划分为“兽”,归为野蛮冷血的一种动物,很难想象他们会采取什么样的决定。
提出这项决议的巫师,说话明显是不过脑子的,不过也不排除种族攻击的歧视性,萧顾更认为是后者。
据萧顾了解在“人”的定义中,类人的物种有妖精、吸血鬼、母夜叉、巨人、家养小精灵、媚娃和人类形态的狼人。
他们在个别书中都有大量提到过,妖精在魔法史中就有,毕竟著名的妖精叛乱在魔法界的历史当中曾多次提到过,而产生叛乱的原因主要是妖精抗议巫师群体对他们的歧视与偏见,而最著名的莫过于17世纪和18世纪的叛乱了。
吸血鬼和母夜叉在许多著名的旅行传记中出现过多次,其中最为著名的就是洛哈特的书了。
至于摄魂怪,它是独立于另外三个之外的魔法生物,既不是“人”也不是“兽”,它们被称为“非存在”(非人类灵异现象。
它们本身超越生死,而由于非存在超越生死,因此它们不会出生,也不会死亡。非存在因人类的情绪而产生,并以这些情绪为食。它们永远都在不断出现,数量一直不见减少,因为它们的诞生来源于人类,除非人类灭绝,否则它们永远也不会消散。
简而言之,它们会像真菌一样生长在腐烂的地方,并且不停的‘繁衍’下去。如果使它们产生的条件减少,那么这类生物也能够被限制在一定的数量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