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经中的婚恋观(一)(1 / 1)
摘要:诗经中有很多爱情诗歌,反映了上古时代人们对爱情的看法,也反映出当时人们的婚恋观。表现了当时人们对爱情的向往和对婚姻事物的一些看法,很好的教育了现代的人,并且鼓励人们大胆自由的追求爱情,寻找属于自己的人生。
关键词:诗经·爱情·婚恋观
1诗经简介
《诗经》,是中国古代诗歌的开端,最早的一部诗歌总集,收集了西周初年至春秋中叶(前11世纪至前6世纪的诗歌,共311篇,其中6篇为笙诗,即只有标题,没有内容,称为笙诗六篇(《南陔》《白华》《华黍》《由庚》《崇丘》《由仪》,反映了周初至周晚期约五百年间的社会面貌。
《诗经》的作者佚名,绝大部分已经无法考证,传为尹吉甫采集、孔子编订。《诗经》在先秦时期称为《诗》,或取其整数称《诗三百》。西汉时被尊为儒家经典,始称《诗经》,并沿用至今。《诗经》在内容上分为《风》《雅》《颂》三个部分。手法上分为《赋》《比》《兴》。《风》是周代各地的歌谣;《雅》是周人的正声雅乐,又分《小雅》和《大雅》;《颂》是周王庭和贵族宗庙祭祀的乐歌,又分为《周颂》《鲁颂》和《商颂》。
孔子曾概括《诗经》宗旨为“无邪”,并教育弟子读《诗经》以作为立言、立行的标准。先秦诸子中,引用《诗经》者颇多,如孟子、荀子、墨子、庄子、韩非子等人在说理论证时,多引述《诗经》中的句子以增强说服力。至汉武帝时,《诗经》被儒家奉为经典,成为《六经》及《五经》之一。
《诗经》内容丰富,反映了劳动与爱情、战争与徭役、压迫与反抗、风俗与婚姻、祭祖与宴会,甚至天象、地貌、动物、植物等方方面面,是周代社会生活的一面镜子。
2诗经中的爱情观
21追求自由朴素的恋爱
一追求自由的恋爱观
《诗经》描绘了礼制完善之初周代社会男女交往的清纯本色,其中的爱情诗真实地反映了先民对于恋爱、婚姻的原本观念。就拿《关雎》举例:窈窕淑女,君子好逑,直接大胆的表面了男子的爱意,不受拘束,大胆说出内心想法。《邶风·静女》《郑风·溱洧》《郑风·山有扶苏》《郑风·褰裳》《邶风·简兮》《陈风·泽陂》《郑风·野有蔓草》等也都表现出真挚自然、大胆热烈的追求,是先民最原始的情感爆发,是人对生命个体的尊崇,是青年男女自由平等大胆追
求爱情的真实写照。
22爱的质朴
《诗经》中记载古代劳动人民的爱情诗往往带着泥土的芬芳。因为他们的爱情是在劳动中产生的,在劳动中产生的爱情是质朴的。如《木瓜》一诗:
投我以木瓜,报之以琼琚。匪报也,永以为好也!
投之以木桃,报之以琼瑶。匪报也,永以为好也!
投我以木李,报之以琼玖。匪报也,永以为好也!
其中表现爱情的信物往往都是饮食事物。诗中的“琼玖”“琼瑶”“琼琚”都是美玉,只不过是颜色不同而已。但无论是赤色的美玉(琼琚,还是黑色的美玉(琼玖,都是“木瓜”“木桃”“木李”所不能及的,然而所赠送的这些信物融有真挚的爱情,是真情的标志,我们
的先人愿以美玉回报,可见物质有价真情无价。人家给之以“木瓜”“木桃”“木李”,则以“琼琚”“琼瑶”“琼玖”回报,这是多么厚道、质朴的感情!非但如此,其他的饮食植物,如“荇菜”“梅”“蔓草”“芍药”“菽”“麦”都可作为定情的信物。这在《召南》中的《摽有梅》、《郑风》中的《野有蔓草》、《陈风》中的《东门之枌》等篇多有表现。由于社会生活条件的制约,人们的情感体验和表达能力都是有限的。在当时那样一个历史背景下,任何独特的、细腻的个性情感显然很难引起大多数人的共鸣,而只有那种情调比较单纯、质朴的情感,才相对地与人们感受能力比较低下的历史状况相适应。
3诗经中的婚姻观
31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与追求自主婚姻并存的观念在经历了上古的群婚制、偶婚制后,周代社会进入了一夫一妻多妾制的宗法文明社会,婚恋不再是男女个人的事,而是合二姓之好,男女婚嫁要遵循周礼所规定的婚姻规范,要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记得氓中分析男女主婚姻不幸的一条原因就是没有媒妁之言,且不说这是否是实际情况员工,但是至少能反映出在当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重要性。《齐风·南山》有:“取妻如之何?匪媒不得。”《豳风·伐柯》亦有:“取妻如何?匪媒不得。”《卫风·氓》中,虽然这位女子轻信于氓愿以身相许,但当氓急于结合时她依然坚持要有媒人:“非我愆期,子无良媒。”可见媒妁之言已是当时普遍遵循的礼俗,即使男女青年两情相悦也要遵照此礼,经媒人牵线已成为婚姻缔结的必要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