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六十二章 陈启明连夜跑路(2 / 2)
你的每一部电影我都看,你的每一张唱片我都听,你的海报,只要是最新的海报,我都会买!”
黎姿露出一个笑容,“总之,不管你怎么说,你都阻止不了我喜欢你!”
陈启明沉默。
本来他以为黎姿接触自己是因为自己的财富与在娱乐圈的权利。
但刚才醒过来的时候,他就觉得这应该不对。
房间里几乎全是他的海报。
他的唱片磁带堆满在客厅里的电视机前。
很显然,黎姿是他的死粉,或者说是他的暗恋者。
我特么睡了自己的死粉,我艹,我现在该怎么办?
“我公司那边还有点事,先不跟你聊了!”
陈启明思来想去,打算冷处理。
倒不是他突然变成纯爱战神了。
实在是他能感觉到,自己绝对不能与黎姿接触太多。
这女人不是周慧敏与李嘉欣。
那两个女人经历过不少事情,对于分手,很容易就能接受。
但黎姿不同。
陈启明感觉她好像对自己动了真感情了。
是的,就特么这么怪,明明才一晚上,黎姿居然就满眼都是他了。
陈启明也不知道该庆幸还是该苦笑。
反正就是,他虽然渣,但真不想成为那种人人喊打的烂人。
相对而言,他更喜欢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虽然这好像不太可能。
毕竟,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
所以,陈启明觉得自己现在如果想让黎姿放弃自己,惟一的办法就是冷处理。
从黎姿家离开,陈启明没再去李嘉欣家亦或者周慧敏那。
他直接买了机票连夜跑路,飞回了宝岛。
时间是个奇妙的东西。
他相信自己如果长时间不会香港,黎姿慢慢的应该就会淡化他,不会出现非他不嫁的情况。
……
“阿明,你跟那个叫林志玲的在交往吗?她来家里找过好几次。”
刚回到宝岛,回到家里,屁股还没坐热,陈启明就从老妈这里听到了一个让他皱眉的事。
林志玲回宝岛了。
还直接找到了他家里的电话。
造孽啊!
陈启明现在算是明白什么叫作茧自缚了。
当初就不应该贪图林志玲的水管。
现在好了,这女人回来以后,第一时间就开始找他了。
不过,林志玲这边,陈启明觉得他们之间的关系应该不难处理。
无非就是帮林志玲找个好工作罢了。
这女人之所以打电话给自己,十有八九就是为了让自己帮她在娱乐圈混迹下去。
想了想,陈启明给她亲自打了个电话。
电话接通,不等那边的林志玲叙旧,他就直接说了目的。
他打算推荐林志玲去福隆公司。
反正梦里,林志玲便是葛福宏的艺人,她能成功也是葛福宏的运作。
既然如此,还不如把她推荐回去。
这样,既能解决林志玲的事,也能卖葛福宏那边一个面子,给她提供一个有潜力的新人。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