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 短视(万更目标达成)(1 / 2)
倒水的女孩最终被警方带走,陆禹也是在事后才知道,原来那个女孩子是《长夜烬明》男一号的粉丝。
只因为去年,都灵抢了两位主演的风头。
网上就有一些粉丝聚集,老想着找个办法,来抹黑都灵的形象。
正好这一天,是都灵粉丝的探班日子,他们就假装成同伴,混入其中,并伺机搞破坏。
正好这个时候,看到陆禹跟都灵聊天,于是他们计上心头,派出他们当中最彪悍的女人,也就是那个穿粉红色外套的眼镜女孩。
这个计划执行顺利,陆禹被人浇头,他们就能把黑锅,扣到都灵的头上,一箭双雕,功成身退,可谓是心思毒辣。
只不过他们没想到一件事,那个看着彪悍的眼镜女孩,到了审讯室也只是稍稍抵抗,便已经吓破了胆子,将实情一股脑的倒给了警方。
偷鸡不成蚀把米,那几个费尽心思栽赃嫁祸的粉丝,最终将他们自己都卷入其中,并住进了专属“酒店”,享受三天,警察的贴身服务。
当然了,对于这些事情,陆禹都不在乎。
淋点水,大不了用毛巾擦干头发,并没有任何损失。
他只是感叹如今粉丝的狂热,居然可以为自家爱豆,想出那么多恶毒的计划。
有时候他也会去想,现在的年轻人,到底都是怎么了?
不好好读书学习,不想出去工作。
每天只想着八卦晚上的新闻,对自家爱豆的每一个动作,那可谓是如数家珍。
有必要吗?
非亲非故,人家甚至可能都没见过粉丝本人。
做了那么多事,人家真的会领你情吗?
陆禹不知道,陆禹也不懂。
………
时间来到三天之后,陆禹跟大华工作室约好,两个人在办公室见面。
赶到时已经是中午,大华带着经纪人和陆禹,找到工作室旁边的酒店,吃午饭。
上菜之前例行聊天,陆禹趁机便提起了,去蘑菇屋做客的事情,大华脸上很高兴。
“我可以的,蘑菇屋好,黄老师更好,没问题。”
大华在泡菜国出道,回来多少年也改不了口音,听他话的时候,总是要靠联想,才能理解。
陆禹还以为大华已经答应,连忙站起身来,从桌子上倒了一杯清茶,敬给大华。
“那我就代表节目组,谢谢你,大华。”
“嗯~咳~,我们家大华不是这个意思,陆导演,你误会了。”
经纪人在旁边咳着喉咙阻止,这样的状况让陆禹想到上一次,准备跟大华签整期节目的时候。
也是一声咳嗽,还是这个经纪人。
大华的经纪人,是个4多岁的中年男人,以前在大公司也算资深经纪人,后来被大华挖走,变成了他在外面的全权代理。
还记得上一次,说好的价格不算,经纪人出面,给蘑菇屋开了双倍的身价,并且还要保证大华的出镜时间。
要不是当时,第一期节目播出效果炸裂。
说不定陆禹,还真的会答应他们工作室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