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章 遇袭(万字更新,第四章)(1 / 2)
“警察”举起了双手,脸上带着做坏事没有成功的失望,眼睛却还在盯着陆禹。
“别开枪,我朝阳区的公务员,过来依法带走嫌疑人,我不是坏人。”
说话间还不断后退,陆禹看着他逐渐狰狞的脸庞,立刻意识到,这是在麻痹对方。
“小心!”陆禹发出警告。
果然,下一刻。
“警察”从头上摘下帽子,反过身便朝他不远处的持枪男人砸去。
“混蛋!”
持枪男人不敢开枪,因为“警察”身后站着陆禹,如果他开枪,没有打中敌人,那一枪下去,便很可能会误伤到平民。
与某些清空弹夹的国家不同,在我国,对于枪支弹药的管制十分严格。
更多时候,执法部门宁可让歹徒逃走,也不愿当街发生枪战。
即使逼不得已的交手,更多时候都是清空了四周附近街道的平民,同时歹徒又是穷凶极恶的疯子,执法部门才不得不与他们正面对刚。
超出许多人的常识,在我们国家的银行有规定,抢劫时可以交出钱财,并配合歹徒打包。
以人为本,并不是空话。
啪~。
用枪托打掉飞来的帽子,持枪男人快步向前追赶。
可这个时候已经来不及了,仅仅是几个呼吸之间,那个冒名顶替的“警察”,便已经从附近的路口,溜下花坛,并很快失去了踪影。
陆禹这时候才反应过来,从地上捡起钥匙,探着头开门而出。
“请问,你是…?”
收起手里的手枪,将它藏在腰间,并用衣服遮挡,以避免有人路过,看到不该看的东西。
持枪男子这才走上前来,对着陆禹,尽可能压低嗓门,自报家门道:“叫我业成宇,是师姐魏蓝蝶派我来的,她说你这段时间,肯定会有麻烦。”
“哦~,原来是她。不管怎么说,我还是谢谢你救了我,过门都是客,要不,进去喝口茶再走。”
“不了,我们这种部门,不宜露脸,最好走在街上,谁也不认识我们。”
“哦,我懂,那…不送。”
………
三天后,都灵拍片现场。
陆禹结果助理给他递来的凳子,坐在角落旁边,看着导演正在给她讲戏的都灵,不由得想起了去年。
一部《长月烬明》,让都灵大规模出圈。
她本来只是电视剧的女二,剧里面还是个恶毒的反派,原本该遭受万人唾弃,出门不敢坐公共交通设施才对。
可不知道为何,剧方将男女主设计的如此失败,感情和逻辑都不够通畅,甚至有许多反人类的情节,让人看了心里不适。
互相对比之下,倒是都灵的角色更加讨喜。
陆禹对那部剧关注已久,舆论过后他也曾思考过都灵,只能说她当时的运气确实不错。
其实同角色的角度来看,都灵确确实实演的是个反派,如果放在其他的正剧里面,就算不会被人狂喷,那也不会到人人洗白,甚至艳压女主角的地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