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5章·北宋的经济制度(2 / 2)
按照朝廷礼制,正一品官,月领禄米15石,俸钱12万文,外加每年绫2匹,罗1匹,绵5两;从九品官,月禄米5石,俸钱8文,外加每年绵12两。除以上俸禄外,还有各种补贴,名目繁多,计有茶酒钱、厨料钱、薪炭钱、马料钱,等等。官员家中役使的仆人衣食及工钱也由从公中支取。
支出却占尽整个国库的十之六七,以此为基础,导入人口增长、税赋增长,一千万贯左右,而官员俸禄、各地军费、宗室支出占据财政的十之八九左右,这将会导致‘国无结余,而靡费者众。’的困境。
此后,若是遇上战事、灾情、突发情况,几乎不敢想象,会是什么样的情形。”
“从以上数字,我们便可得出,随着时间的发展,官员人数不断增多,朝廷奉养的士兵不断增多,朝廷财政支出的不断增加,将面临者国无结余,入不敷出,民无钱可用的局面。”
…………
赵益走了,脸上写满沮丧,面色也极为阴沉。
姬长卿的数据罗列的很精准,只要翻一翻过去的史料,便可得知,他倒是显得很轻松,只是游玩的兴致没了。
付完账,姬长卿带着姬书麟又给小书阳、李吟梅带了些礼物,方才返回住处。
北宋的财政问题一直都有,纵观整个历史,还未曾有过如此高效收割社会财富的制度。北宋能与唐代比较的财政总数主要是载入《会计录》的三司(户部)财政,而内藏、朝廷财赋“非昔三司所领,则不入会计”。
北宋人对本朝超迈唐代的财政能力和国家治理效果颇为自得,称宋太宗朝岁入缗钱已“两倍于唐室矣”,两税收入“租增唐七倍”,加上夏税,“无虑十倍”,又称北宋财用“十倍于汉,五倍于唐”。程颐说北宋“有超越古今者五事”,第一事即“百年无内乱”。
宋人称北宋前期盛时已是“所入之财比于唐代之盛时一再倍”,且北宋财政收入总体上不断增长,熙宁元丰后“比治平以前数倍”,蔡京变法后“比熙宁又再倍矣”。北宋能与唐代比较的财政总数主要是载入《会计录》的三司(户部)财政,而内藏、朝廷财赋“非昔三司所领,则不入会计”,全国财政的实际总量会更高。北宋经过一系列制度建设,有效地保障了中央财政征调,改变了“唐中叶以降,藩镇擅命,征赋多不入于公家”的状况。
宋人称北宋前期盛时已是“所入之财比于唐代之盛时一再倍”,且北宋财政收入总体上不断增长,熙宁元丰后“比治平以前数倍”,蔡京变法后“比熙宁又再倍矣”。
北宋财政增长首先来自于较唐朝更加严密的财政征调制度。北宋前期三司统领财政,“国家用调责之三司,三司责之转运使,转运使责之州,州责之县,县责之民”,形成“三司统发运,发运统诸路,一路之漕臣统诸州,上下相维之势”。元丰改制后户部总领全国财政,分左、右曹,左曹统领转运司、州、县的“经赋”系统。熙宁变法设立朝廷财政的同时建立了从中央到地方的司农寺—常平司—常平给纳官管理系统,专门负责朝廷财政的征管,朝廷财政“付司农寺系帐,三司不问出入”,甚至“虽天子不可得而用”。元丰改制后户部右曹取代司农寺负责朝廷财赋,仍保持计司之外的独立地位。严密的制度设计保障了国家财政的征调。
北宋财政超过汉唐更来自于工商业税源的开拓。首先是财政思想的变化。北宋虽然立足农本的“食租衣税”仍是“政治正确”,但这一幌子下的财政思想已然焕新。宋人深知募兵制下“三边有百万待哺之卒,计天下二税上供之外,能足其食乎?”必须开拓工商业财源,因而用农本来解释为何向工商取利,称“岁入不可阙,既不取之于山泽及商贾,须取之于农。以其害农,孰若取之于商贾?”
“取之于豪强、商贾,以助国家之经费,而毋专仰给于百姓之赋税,是崇本抑末之意,乃经国之远图也”。利用商贾“助国家之经费”,使“大商富贾为国贸迁”的途径是官商共利分利,“欲十分之利皆归于公,至其亏少,十不得三,不若与商共之,常得其五也”。
北宋的经济制度设计极为巧妙,不仅能高效的收敛天下之财供国用,还能让百姓不至于因为饥饿、贫困而发动大规模起义。
以至于民贫而兵弱,外事多辱,割地求和、纳钱多。
用钱来换天下之财富,换取和平,也难怪‘区区三十万’就让真宗选择躺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