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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怎多艰(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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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轶笑了,他原本想笑出声的,但他的嗓子滚烫发胀,声音哽在喉咙,一点都发不出了。

油灯下,沈轶看着沈辑带回来的书,最新的那一册书由陈从沛亲笔做满了批注,墨迹还未干透,密密麻麻的小楷,字字沸腾,他抚摸着那些字,明白了陈从沛的一片苦心和先生对自己更高的要求。

一瞬间,这本册子给了沈轶灵感,沈轶决定先偷师。

他一连几天,偷偷蹲在太平镇几家酒肆的大堂,观察店里那些茶饭量酒博士、堂倌、闲汉们是怎么说、怎么做的。沈轶很快就摸清了他们做活儿的路子和逻辑,回家与沈辑、刘嬷嬷演练一番后,他打算试一试。

太平镇得益于得天独厚的山林风光,游客旅人一年到头络绎不绝,酒家客舍行业很是繁华,沈轶看中了这个行业。但他完全不了解其中内幕,他去酒肆做工,就是打算看明白这个行业。

沈轶从一开始就不打算告诉周氏和刘嬷嬷,只不过刘嬷嬷太精了,自己每日进出时辰、衣裳换洗都逃不过刘嬷嬷一双眼睛,不如早些把刘嬷嬷拉入伙,毕竟多一个战友,就是少了一个敌人。刘嬷嬷其实并不支持沈轶去酒肆谋生,但家中艰难生计是火烧眉毛的急事,沈轶最终还是说服了刘嬷嬷,也是因为刘嬷嬷一向拿沈轶没辙。

那天夜幕已深,沈轶的身影才出现在家门口。

刘嬷嬷等得脖子都长了三寸。

沈轶一见面就哑着嗓子问:“母亲如何了?辑儿呢?”

“你母亲一早就睡了呢,辑儿在屋里读书。”刘嬷嬷趁机跟沈轶对口供,“我跟你母亲说,陈先生家屋顶漏雨了,你帮着修理才晚回来,明日她要问起,我会说她刚睡你就回来了,没来吵她。”

“知道了。”

不知什么时候起沈轶这么沉得住性子,刘嬷嬷一点儿看不出今日到底什么结果,焦急得不行,又不敢问,这幅鼓着嘴巴的古怪表情把沈轶逗笑了,他清清疲惫的嗓子,说:“嬷嬷放心,定了。”

定了。

其中的经过却并没有沈轶说得那么轻松。

沈轶自从决定做酒肆行业,就把目标定在了太平镇最大的酒楼,清风秋水楼。这座酒楼其实是京城的分店,即便放眼京城也算得上一流,在太平镇简直是行业的最高标杆。听闻,京城的清风秋水楼虽不在内城,却也是比邻御街、又临蔡河的好位置,尤其盛夏,逛累了夜市的人们,不论是高官达贵,还是平民百姓,都能找到适合的地方纳凉赏月,小酌一番。清风秋水楼一贯的风格是开店喜迎八方客,从不看人下菜碟,口碑一向极佳。

在太平镇的清风秋水楼自然也是如此,而且,酒楼虽不在富庶京城,却也不吝在建筑规模上下大功夫。所谓清风秋水楼,其实是清风阁、秋水轩左右两栋,下有大堂,上有百十厅馆,所有设施一应俱全,若客人想要有别的娱乐,例如歌舞说书之类,也不过一句话的事。两座楼当中每层都有连廊作桥,每逢夜幕降临,华灯流彩,如天上宫阙,歌舞不断。早几个月前,清风秋水楼在后面扩建了几座独栋的亭台雅间,引入活水,流水环绕,窗外布置雅致花草,专门招待需要隐私的富商贵客。沈轶琢磨着他家可能要添人手,这些日子便一直盯着,果然,数日前,酒楼张贴出了招工告示。

沈轶仗着自己个子高,虚报了年龄和经验,自称十六岁,在别家店里做过一年的堂倌,又经过一晚的试用,才被暂时录用。

沈轶幼时话多且伶俐,但自从跟着陈从沛读书起,许是年纪增长、性子沉淀下来,他的话就不似从前般多了,即便是在舒云面前,他也安静的时候偏多。在清风秋水楼的这一天下来,沈轶生生磨哑了嗓子、磨白了嘴唇。沈轶对自己的表现也有些意外,他原以为自己会抹不开面子,以为自己做不来低三下四,但他就那么自然而然地做到了,满面笑容地迎客送客、推荐酒菜、跑腿侍候,仿佛他原本生来就是做堂倌的。

原来生活真的可以这么轻易地改变一个人。

但沈轶做的并不完美,小酒肆的那一套,在清风秋水楼这样的大酒店,显得格格不入,特别小家子气。沈轶意识到这一点后,立刻偷偷观察店里的老手,许多话术与做派的细节当即改了过来。很久以后沈轶才知道,几个掌柜其实一直在楼上观望,正是沈轶的这一举动才让他被录用。

清风秋水楼的大掌柜是个名叫郑司泉的六旬老者,头发花白,宽脸盘,看起来宽和慈善,但实际此人非常严格,长了一双鹰眼,店里任何一点风吹草动都逃不过他的眼睛,不允许一点纰漏。他并不是个坐高堂的宽心掌柜,每天营业前,郑司泉一定会把全楼巡视一遍,一日不漏。虽然郑司泉如此兢兢业业、呕心沥血,可却有传言说清风秋水楼真正的主人另有其人,隐约听说姓孟,只是谁都没见过、不知真假罢了。

郑司泉手下有两个副手。掌管清风阁的叫张斯穆,四旬年纪,个子不高,瘦削脸庞,平日不苟言笑,整日黑着脸,跟别人欠他八吊钱似的,听说此人尤善算术,心思极深。负责秋水轩的叫王克己,两眼闪精光,为人圆滑老练,尤其对账目十分敏锐,总能进到最物美价廉的上品食材,是个称职的商人。

入清风秋水楼只是开始,沈轶与同来的七八个新人一起,先跟着店里老人学习楼里的待客流程规矩,熟悉菜色与酒水搭配,如何应对各种突发情况,这一套规矩章程全部背下来,比陈从沛的大厚部头也不逊色。即便过了这一关,沈轶也还是只能留在大堂跑腿,尚属于试用阶段,但总算有了收入,偶尔客人心情好还会有打赏,这份银钱清风秋水楼是不管的,故而可以大大方方归自己所有。

沈轶谎报了年龄,但他的体力还远不够一个真正的十六岁的少年,为了不露馅,他只能硬着头皮比别人更拼,所有的活儿都要比别人做得多、做得好。每每下了值,沈轶都觉得自己快要虚脱了,连回家的路都显得特别漫长。

沈轶与两个年轻人被分在了秋水轩的大堂,他们的领班叫曹见喜。曹见喜二十出头,比沈轶早来三年。这人天生会看眼色,巧舌如簧,故而在大堂做得顺风顺水,他们几个新人不论长幼都得客客气气地叫一声曹哥。另两个年轻人,一个高大粗壮的叫阿质,干活手脚格外麻利;另一个姓连,脾气很好,他幼年时原本有个单字的名字,但他自己不认得那个字,又因为长了一张讨喜的圆脸盘,故而打小被称邻人为大圆连,自己也这么叫下来了。

曹见喜是真的很会来事儿,客人问起酒菜,回答起来得心应手不说,变着花儿地把客人捧得眉开眼笑,他推荐的酒菜也鲜少被客人拒绝。

沈轶本是抱着学习的态度去观察曹见喜的,可惜曹见喜并非是个完美教材,沈轶幼时跟着沈昀也见过一些宴席,有些细枝末节当时他没有发觉,现在却渐渐明白了其中一二。比如,曹见喜推荐的酒菜几乎都是客人所需中最昂贵的,口味较重,虽叫客人味蕾一时过瘾,但头回来客便很难留成回头客。此外,店里有不少客人只是生意场的朋友,出于面子请客,未必愿意如此大手大脚地花费,只是没法当着外客露怯而已,曹见喜很多时候就是拿住了客人这份心思,总觉得有些趁人之危的意思在。

所以,曹见喜做了三年也依然只留在大堂厮混,连个楼上雅间都没混进去,可见郑司泉并不是个只会听奉承话的软耳朵。

曹见喜手上的营收很高,但沈轶深以为,此种行为属于自断后路,走不长远。

或许就是因为有了这种想法,沈轶在做事时并不完全按照曹见喜所教,曹见喜安排的活儿也暗暗往后放。有客人询问酒菜时,沈轶只是问了客人所需及口味后,适度推荐,并不可劲儿怂恿客人花钱。有些熟客见新来的小伙子实实在在,礼貌又稳重,表情上也看得出满意。

可沈轶忽视了一点,那就是他们这些新人在试用期内,营收也都有部分分成属于领班,这种小聪明的行为大大影响了曹见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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