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一章门派壮大(1 / 2)
也不见陈不三是如何迈的步子,人就一下子如鬼魅般的飘进了敌群中。
凡他过处,那些身着藏色劲装的水南派小喽啰,无不是莫名其妙的倒飞出去。陈不三目光所及,下一个目标正是那擅使暗器的林超。
陈不三喝道:“玩暗器的孙子,爷爷来也!”
林超大惊失色:“拦住他!给我冲!”
一时间刀光耀眼,血花四溅。
陈不三所过之处,那真是是触之既伤,碰之既亡;血流成河,哀嚎满地。手上无半分停顿,脚上无半点停滞。难怪江湖会传言:爱枪者好战,爱剑者好理,爱刀者好杀。
林超见此情况,拽起两个小弟挡着自己,脖子一缩就躲进了人群。
陈不三确实老迈,可像他这等高手,老眼昏花这词已经和他没了关联。只要在人群中多看你一眼,绝对有实力死缠烂打、进行到底。
我们家陈老头两个纵身便挡住了小年轻去路,如同碰瓷大爷堵住了惊慌失措的小姑娘,怜惜却又讨好的对小年轻笑笑,可大刀去处却无半点怜香惜玉的感觉。
林超自然不会坐以待毙,暗器当成掌中刀贴身还击,可特级初期相较于超级来说,当真是有点以软击石了。
陈不三嘿嘿一笑,“自不量力。孙子!吃你爷爷一刀把!”
只是一招,林超就口吐鲜血,倒飞出去。此时的林超估计心里也在犯嘀咕,“人家的爷爷是心疼死孙子,你这爷爷是想痛死孙子啊。”
也不能怪林超不顶事,近身做战本就是他的软肋,更何况是跟一个境界远高于他的人呢?
林超临空未落,一招“冰雹摧花”使出,三十八把暗器如雨打荷花一样的向陈不三撒出。
这招若是用在乱军中,那就是“杀敌一千,自损八百”的自杀招式了。正是因为无差别杀人才有奇效,陈不三若想躲,自然容易,只需一个纵跳,可陈不三如果真要这样做了,那程锦门兄弟被误杀就在所难免了,如果溅射到伍槑那个方向伤到什么人,那真的是愧对他超级境界的身份了。
林超料定陈不三不会躲,只要陈不三不躲,他就有了趁乱逃脱的机会。
要不怎么说姜还是老的辣呢?陈不三的确没躲,可他能挡啊。
只见他踢起脚下一具尸体,规规矩矩的立在身前,竟用如此简单的办法化解旁人的必杀技。
林超大骂一句:“糟老头子坏的很!”转身就钻入人群里,他还是想混水摸鱼。
不过他刚躲到手下身后,陈不三的刀已经丢了出去,直透挡住他身影的水南弟子将他钉在了那里。
一箭双雕,这招真屌。
陈不三也不看林超,夺过一把大刀,又杀入了人群。
常乐喊道:“放暗箭的都已经被你干掉了,你怎么还不过来帮忙?”
陈不三道:“大爷!我相信你,你一个人就可以解决了。”
常乐骂道:“你大爷!”
陈不三:“你不仅是我大爷,你还是大家的大爷。”
常乐:“十几年不见,嘴巴还是这么碎,一点长进都没有。”
陈不三笑道:“在你面前,我就是曾经那个少年。”
常乐笑道:“没脸没皮的玩意,都已经是个老不死了,还好意思说自己是少年。”
陈不三哈哈一笑,“那就是一个老不死的少年吧。”
……
两个大爷打嘴炮,水南派的高层此时却在打退堂鼓。
宋健、诗雨和谢明远已经感到了无法逆转的压力,他们三人合力斗大爷,配合默契,互为攻守,对其是杀招百出,依旧是奈何不了常乐。
常乐的攻击虽然没什么伤害性,可是打久了却发现了一个很关键的问题,那就是他们的内力越打越少了啊。
诗雨喊道:“大哥?”这声大哥是疑问口气,虽然没有再多说一个字,可意思已经很明确了:无力回天,早做打算;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
从宋健说的话不难判断,他是一个有魄力的人,所以当得知对手是不死半仙常乐后依旧决定还手,这不是愚蠢,而是权衡利弊后的明智。
常乐是超级高手不假,但他却是超级高手中最不会打架的,这是他敢动手的原因之一。当然,他之所以敢对超级高手动武除了常乐不擅长打架以外,还有一个关键原因,就是胜利之后的名望。若是他们胜利,那门派和他个人的声望将得到空前的提高,之后的名利自然会滚滚而来。
可谁能想到?算的着数的朱朝的超级高手,他一惹就是两个,这不是“老寿星吃砒霜嫌命长”吗?
宋健审时度势,当机立断道:“走!”说着率先逃命,手下不手下的已经不重要了,就算逃走也不敢再挑水南派这个担子,总不能因为寺庙而死了老衲吧?
陈不三脚下生风,越众而出,一下子挡住宋健的去路,刀光闪现,错身就朝谢明远而去。
宋健呆呆的站在当场,心里只有一个想法:“你大爷的好快。”虽然想不通为什么陈不三只是吓自己一下,却没有砍杀自己。
几息后,宋健心如死灰,脸色惨白,因为他感到脖子清凉,钻心的疼痛从那里传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