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章不三到场(1 / 2)
女扮男装的“二哥”叫诗雨,擅使一把长枪。
秀气书生叫林超,不知擅长什么兵器,虽然极少出手打架,水南派大哥宋健对他却格外倚重,原因无他,擅长经商。
诗雨怔怔的看向伍槑方向,环视一周道:“我们接到信息便施展轻功赶来了,大队人马随后就到,只是不知到底是什么纠纷?为什么区区几十的人数,却要我们如此大动干戈?”
林超笑道:“大哥!打架就是打钱,数千的手下那怕只是调度一下,那也是上百两银子的花销啊,对面就这么点人也必要烧这么多钱嘛?”
谢明远狠狠的说道:“他们杀了我儿子。”
诗雨笑道:“你这么喜欢女人,不如再生一个吧,反正你那个儿子也不咋的。”
谢明远怒道:“诗雨!你这是兄弟应该说的话吗?不要以为武功高强就能骑到我头上。”
诗雨道:“还好我武功比你高,不然就是你骑到我身上了,想想就恶心。什么话该说,什么话不该说我不知道,可你也得知道什么事该做,什么事不该做,你知道水南派给你们父子俩擦过多少次屁股吗?怕是这次不是擦屁股的事了,而是切痔疮了。”说罢目不转睛的看着常乐。
宋健道:“好了,都别说了,都是自家兄弟。”其实每个帮派都有那么一两个成事不足败事有余,却极能讨老大欢心的人,我们将这种类型称之为心腹,而谢明远无疑就是宋健的心腹了。
诗雨功夫了得,桀骜不驯。
林超经营有道,自有主见。
唯有谢明远能力平平还一身毛病,他只有效忠宋健才能活的滋润,也只有他可以让宋健心里滋润。
宋健侃侃而谈道:“江湖不是一个讲对错的地方,也不是一个只关心利益的地方,江湖只有三种人:自己人,别人,还有敌人。若今日他们杀的是水北派,不管杀了多少人,其实都与我们无关,因为无论孰是孰非对我们来说都是别人。而这次不同,别人杀的是我们水南派,杀的是老四的儿子,老四的儿子是好是坏我们先不提,可他是自己人这事是毋庸置疑的,别人杀了我们自己人,自然就成了我们敌人。如果我们不替自己人讨回公道,那下面的人心就散了,别人会以为只要站住理就可以杀我们的人,那今后我们得死多少人,损失多少生意,少赚多少钱?再说了我们死的还不止一个谢安,还是几十个手下呢。所以敌人必须杀,那怕为此我们会再死很多人,也得做。”
常乐拍手笑道:“能做老大的人还真不是泛泛之辈,这话说的连我自己都觉得自己该死了。”说着捡起脚下的菜刀,叫道:“报上名来吧,我不杀无名之辈。”
“宋健!”
“诗雨!”
“林超!”
“谢明远!”
常乐抱了抱拳,说道:“常乐!请了!”
最先动手的却武功最低的谢明远,别看他人不咋样,可那剑在他手中真的是像活了一样,灵动活泼,轻盈流转。
常乐的应敌之策倒是直截了当,就是厨房里拍蒜的本事,一拍一个准,一拍一个准。
常乐笑道:“实不相瞒!我这人除了活的久,唯一能拿的出手的手艺就是下厨了。你这剑法是好,可是没什么威力,我用这招‘拍蒜刀’就能轻松解决。”说着刀背一拍,欺身向前,又是一掌打在谢明远身上。
宋健的陌刀破空而至,宋健的刀法大开大合,看上去破绽百出,却是大力补拙,让人不敢掉以轻心。
开什么玩笑,那可是陌刀,那可是陌刀功法,你看到破绽是不假,可你用刀挡不住他的去势、抓住他的漏洞有何用,他的陌刀还不是将你劈了?
常乐步法飘忽,避实击虚。并没有因为自己的境界高而就此托大。
顺着陌刀划向宋健,嘴里说道:“我今天就教你怎么去鱼骨,说穿了其实很简单,找对下刀处,哪里不硬走哪里。”说完看着宋健,笑了笑,吓的他是一身冷汗,还以为是要挨刀子呢,没成想只是肚子受了一拳,倒飞了出去。
诗雨的长枪急不可耐,一个抢花,左三枪右三枪,上一横下扫腿,舞的是风生水起,虎虎生威,不亏是兵器之王,上阵利器。
也幸好常乐不是普通老头,不然就算菜刀架住长枪,也得扫飞出去。
常乐大声道:“这娘们真有力气。”
诗雨怒喝道:“你个老不死的,骂谁娘们呢?”诗雨生来为女,却一心把自己当成男人,连兴趣都和男人一样——喜欢女人。所以“娘们”这词于他来说就是侮辱。
常乐微微错愕,不禁调侃道:“你们看,这里有朵百合花。”
听到这话,诗雨反而不动怒,笑道:“是又如何?那像你们男人,穿的衣冠楚楚,满嘴的之乎者也,却满肚子男盗女娼,费劲巴拉的想玷污女人,真不懂为何要有男人这种生物,恶心至极。”
常乐笑道:“俗话说:萝卜青菜各有所爱。别人好坏别人活该,别说只能爱白菜。俗话又说:一个萝卜一个坑。若是世人都像你,怎么又能生出你?”诗雨的抢势微微停顿,似乎在思考常乐的言论。常乐叫道:“小心了,我要出大招了。”
诗雨目光一凝,小心戒备这常乐手中的菜刀,却不见常乐拿刀攻出什么招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