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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赔在一个奇字(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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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儿、我儿、我儿哟!”大将军所幸有齐惇在身后抱持,方好两手死抓着靠几痛呼掩泣。

待到卫毓又磕又绊的赶到论公厅,晋衎立刻对他睁开了眼,其目光有着几许渺茫而散的惊恍,几分弥坚经久的厉愤,终是愈看愈如寒澹的雷电。

可是他生生把嘴唇都咬出了血,也没有于当下说出任何一种可能被他人听去的破绽,只把象征着晋氏永世行权的麒麟玉印暴怒地掷向了一切的罪魁祸首。

卫毓猝不及防被印章砸得头破血流,而失去了挚爱的男人也止不住眼泪往外涌。他全身都在疯狂的发抖,哪怕初歆仅仅是在一旁旁观也能感受到他的痛不欲生。

我儿,我儿,明明死了他爱的女人,他为什么念念想想的只有他的儿?初歆由而断定自己一定要找到那个以诗赋文章,茂华粲质而闻名天下的晋植,其名之大甚受诸多名家推崇,更有评语说他的风流自是人间绝唱。

晋植的记忆又何尝不能给予自己足以威胁晋衎的把柄?

太阳照常从东方升起,今一日衣容早在时辰里陈旧,二三趟捎带着草泥湿土的鲜风,无疑是毓景霓秀的无执城雨后才会冒出来的野莽味。初歆驰出城门,跃马溪涧,却待登高时回望,倒也流露出不值一提的柔情。

此去西北百里,萍风以马蹄为解意,游子将野花作知己,便是这座静谧的蒲山,无需神灵的照顾亦能千红百绿,四季幽奥,理所应当的被文人雅客选中游玩。

初歆自不是有闲情附庸风雅的,是从齐惇处顺藤摸瓜知道了蒲山,却在山中纵马侦探一番时发现蒲山暗藏着千余名精锐的江州麟兵。

自乱世以来,从军之卒莫不是兽类,将帅凭借兽类各有所长的五行之力编制营伍,常用相生相克之法于沙场正合而奇胜。

所谓江州麟兵则是实属异类,麟兵头生犄角,战力超乎五行之外,传是晋安乃麒麟投生,时人美称其为麟郎,而晋安亦凭一己之力赐予麾下军队堪及瑞兽的修行,使得江州所向披靡。

更加令人丧胆的是麟兵虽不能精血传于后代,却只要信奉晋氏便可长生不死,直至葬身刀剑之下而或背叛主人当即暴毙。

晋植不过是在这地方饮酒作乐,何须麟兵藏山,足可攻城?

初歆全不敢轻举妄动,自觉卸下刀刃丢开老远,表明来意:“我从京城来,请见晋散骑。”

快不过一眨眼,初歆的坐骑在麟兵现身的时候跪伏在地,初歆料不及这马儿真把麟兵当成麒麟般臣服,重重的摔在了地上。

麟兵似是凭空出现的,仅有一个人便让周遭鸟雀惊飞,走兽归穴。

“一则彩辞开山,二则瑰赋塞泾,足下可有一二?”麟兵身高九尺,腰挂弯刀,手提长枪,不穿任何甲胄,梳着江州的左髻,披着晋氏的纛旗,整个脑袋都被雾团罩着。

初歆戒备地打量着近在咫尺的寒铁,麟兵却不会放任他保持沉默。

“我,我有别的本事,我也是个奇人。”初歆识时务的在麟兵动手之前憋出话说:“晋散骑的宴席不是包罗万象,无奇不有的吗?”

麟兵登然于雾团里现出一双方形的黑色瞳孔,这一种黑色是最纯粹的无情,是除去晋氏之外世间一切都可以是罪恶的黑色。

“我奇在何处呢,奇在我能把他父亲带进诏狱。”初歆的手指头在背后一寸寸靠近之前被自己丢下的那柄刀,泥土弄脏了手指甲,而他异想天开的举动弄脏了麟兵的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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