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世事无常(1 / 2)
一只成年雄性黑熊重达一百千克以上,花宾是肯定搬不动他的,而他也雇不起马车。花宾没办法,他只好问林氏借来一个木笼子和一架小车,将熊赶进去,把缰绳套在自己瘦弱的小肩膀上,拉不动半分,无计可施,万般无奈下,他只能求助于他最喜爱的两只动物——被他精心养大的“猪伢子”和收留的“狗娃子”,在一猪一狗的协作下,沉重的笼子才开始动弹。
平心而论,熊身上的原罪并不比老虎轻多少。在受害者眼里,一头公然展现暴力的狗熊,或许是要比悄悄使用利爪的老虎要坦荡一些,但是结局有什么不同呢?被老虎干净利索地一口拧断脖颈,被狗熊扑倒按实撕成碎片,后者听上去还更痛苦。唯一的不同之处在于,熊的食谱更宽广,五谷杂粮也可以让熊满意,吃饱了的食人兽(man-eater作恶的几率要小很多。
花宾本意是只带走他豢养的那些黑猪和白猪,可那些野狗腆着脸跟上来,花宾又不忍心驱走;牛羊却也不声不响一并同行——狗娃似乎对驱赶牛羊极有天赋;花宾无奈,也就只好顺水推舟如此了。
他带走这些猪也有私心一份。一旦他离开了,这些猪必然逃不过进汤锅的命运——它们生下来就是为了给人吃,多么悲哀。即便他们不吃,很难讲怀揣报复之心的猎人和无物果腹的饥民会放过这些无主的动物。牧师不可能永远守在他家。
牛犊拉着车,狗娃赶着羊,黑猪白猪一齐簇拥着花宾,一支奇异的队伍就这样上路了。
到了寒夜,无所依靠的花宾冻得瑟瑟发抖,他从没有出过远门,竟没有记得带一床被子。毫无毅力的他马上打起了退堂鼓,思念起家中柔软温暖的被褥,猪和羊将其挤在中间,用体温给予其暖意,软和的羊毛和肉乎乎的猪肚子把他挤在中间。而当太阳升起,他又感到腹中饥饿难耐,生命的本能驱使他竭力想回到父母的怀抱,身边可怜巴巴望着他摇尾乞怜的野狗们却又让他腿如灌铅寸步难行。
虽然随身携带了一些米,但他没有一口锅,连生火做饭也成了难题。生米咀嚼起来过于干涩,无法下咽,为了果腹,他只能去往四周干瘪的灌木丛中寻觅,找到一些野果,还要优先喂给笼中的黑熊;偶尔找到一两株尚还温润的植物粘连着几颗浆果,被他如获至宝般塞进已干枯发白的双唇中,轻轻一泯就化为了浆水,尝不到一点滋味。偶见一两个浑浊的水塘,他顾不得肮脏,扑进水里去捞鱼,一无所获,还在河中尖锐的石头上磕了一道,痛地大哭大闹,无人理睬。突然发现一抹灯芯草,他立即像羊那样捧起来嚼咬起来,吃的满嘴苦涩。
一条最瘦弱的狗在每日的行程中愈发虚弱,举步维艰,立即招来许多双眼睛的虎视眈眈。而如果公平比较,它的身体状况要远好于养尊处优的花宾。但是,又有哪条狗敢对主子露出牙齿呢。
这条可怜的牲口在睡梦中迎来了它的末日宣判。被花宾救下的“狗娃子”——它是一条非常大的狼狗,在花宾的照顾下它已经重新健壮起来,它眼中透露出万种柔和,投向因无物果腹而万般痛苦的主人;又把恶毒的目光压向那羸弱的同胞。
作为人类狩猎的好伙伴,猎犬有为主人打食儿的义务。这些由丧家之犬组成的二流狩猎团体自然也不例外。但它们三流的捕猎技艺对这些山野中的大猎物没辙:晨曦时分,经常有从财主家逃逸出来的马匹,扬蹄飘鬃踏着溪水奔过,啃食青苔和树皮。群犬才有点不怀好意的意思,刚露出点苗头,摆出捕猎的架势,一匹颈鬣飘逸直达胸腔的公马就喷着鼻响护到马驹身前,严阵以待。狗娃子悻悻地退到一旁,有几匹年轻气盛的公犬,不晓得天高地厚,一门心思要替花宾搞顿马肉,从四个方向东南西北扑上前,马蹄子咚咚三响,一副尥蹶子踹倒两匹,前蹄踩着一匹,最可怜的那匹瘦狗——被公马一口叼住,重重摔在河滩的鹅卵石上。
瘦狗的肩膀被马牙撕下一块带毛的肉,脑袋磕在鹅卵石上砸出了血,本就虚弱的生命更加风雨飘摇。花宾现在无暇去照顾它了。
早间时候,一只狐狸衔着一只三黄鸡偷偷跟在花宾身后,花宾猛一回头,它放下公鸡,抬起头张大了眼睛看着花宾,半伸着舌头,侧歪着脑袋。狗娃儿吠叫一声,狐狸闷头要往花宾怀里钻——花宾本无意阻拦,但其他动物却不乐意了,大白猪们吭哧一声露出獠牙来拦住狐狸,这可怜的小家伙只好垂头丧气地逃开,消失在夜色中。那只狐狸送来的公鸡——还不够狗群和猪群塞牙缝的。
无处觅食的花宾万般无奈之下,跑去浑浊的水中捞起一片水草,生吞下去许多嫩生生的水草根,不到晚间便上吐下泻,吐出许多如墨汁般黏稠的黑色汁液,腹中翻江倒海,辗转反侧,彻夜难眠。他只能拼命给自己灌凉水,用修长的手指抠自己的舌根,无数次干呕最终将那恶心的东西排出体外。
随着食物的短缺,山羊似乎成了最适合的储备粮:猪是花宾一手养大的苗苗,舍不得下手也在情理之中,这些羊同他的感情就要生分许多了。瘦狗一再不怀好意得把目光转向山羊们,总是迎来狗娃的厉声吠叫呵斥。
狗娃子最终猛扑上去,不给予对手丝毫喘息的机会,一口就含住了瘦狗的咽喉。大概是畏惧主人呵斥,一开始还不敢下嘴狠咬,但这点仁慈之心转瞬即逝,随即咬紧了牙关。才朦胧睡去的花宾被自家奴才的争斗声响惊醒,本想一声呵斥让它住手,却好像如鲠在喉,发不出声来。
他最终在饥饿面前妥协。直到狗娃将同胞咬地一缕香魂随风去,花宾也没有出手制止。
在黯淡的星光下,花宾烤了两斤狗肉,也不管熟了没熟,囫囵咽下,胃部的抽搐痉挛终于逐渐停止。然而吃得越饱,他就越是怀念茴香、八角、盐巴、辣椒的滋味,更怀念窝窝头、白面馒头和多汁的水蜜桃。待到晨曦微照,瘦狗已是皮骨不存。意犹未尽的花宾把一根狗肋骨丢给黑熊,看着熊把它含在嘴里嚼咬,吮吸着最后那部分残余的生命,泛起点点光辉的红色附着在骨头上,宣告着这曾经是个生龙活虎的生命。
假如没有林氏到来,花宾可能要成为路上的一具饿殍。在花宾离开的第三天,林氏赶上了他——他二弟的病已加重到不能耽搁的地步,他希望花宾能将卖熊所得的钱借给他——林氏的面貌坚毅英武,留着极短的黑发,露出额头敞亮饱满,模样朝气蓬勃,两眼炯炯有神,而他在说出借钱请求时嗫嚅乖巧,就像个做错事的孩子。林完全不必有这样的担忧——对他的一切请求,花宾都会答应,甚至是没有原则的答应。
林或许不清楚花对他的情感,花自己则心知肚明。林氏敬仰读书人,因此格外喜欢能读书识字的花宾——其余的读书人大多不屑与他交往,也不喜欢女生女气的花宾,不知不觉的,他俩倒成了受人排挤的难兄难弟。在交往的过程中,他很快发现了花宾是个颇有意思的人,“文人中的武人,武人中的文人”。尽管手无缚鸡之力,也喜欢装出一副文质彬彬的样子,但花宾骨子里还是有着男孩子的好动天性,只是他不愿意显露出来。相处的久了,他便遮掩不住了,逐渐放开手脚。林氏喜欢带着他在山野溪水中奔跑,体质羸弱的花宾不能赶上,林氏发现了他逆来顺受的秉性,并不会被激将法所诱动,缺乏男孩子不服输的特点。因此,他有意无意地调教着花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