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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积德行善(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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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氏与蒋氏是截然不同的两种人。蒋氏是世俗最看不起的那种男性——无论是思想上还是行为上,都偏向于女性化,在体质上又瘦削羸弱,不能经受粗重的农活,在不够富贵的人家里只能成为一个累赘。如果没有上天恩赐他生在一个猪倌家里,他也的确只能是一个累赘。作为蒋家的独生子,长辈在他身上倾泻的爱意也让他没有吃过多少生活的酸楚。

林氏出生在一个世代农耕的家族中。他的父母育下二子二女,可谓人丁兴旺。作为年龄最大的长兄,他在周家做工,承担起了最重的伙计,播种,插秧,割麦,打捆,悉数由他负责。周家太爷看他有力气,人又憨厚老实,有心钓他来做金龟婿,将来看家镇宅。周家两个儿子上门去说,寻他不见,他正在桃树下打盹儿,看见遭到群童欺侮的花宾。

那时花宾才刚刚开始接过喂猪的担子,一群桐乡的小孩子来偷猪,被花宾发觉,前去阻拦,他们反把花宾推倒在泥潭中,幸有林氏解围。他把一身泥浆的花宾扶起来,用一条红围巾替他擦拭两颊——从此这条围巾成了花宾的钟爱之物。花宾与他结成了形影不离的发小兄弟,常把自己读过的书送给林家的二弟小林子阅读——他是家中最小的男丁,经常被姐姐们欺侮。

为了讨好富家女,林氏学了一手织围巾的手艺。虽然这没能替他挣得美女的芳心,倒是在日后阴差阳错成了一样信物。

林的父亲年前被官衙抓了壮丁至今未归,林十七岁的二弟又患病在床,他不得不一个人去操持这个庞大家庭的正常运转。林家没有骡马,只有一头黄毛小牛犊,身躯稚嫩,靠它去耕耘家中的几亩薄田。因为林氏的日夜守候,猪獾和刺猬都没能染指庄稼地,为了攒足钱去给兄弟治病,他最后的期望全在这一季的收成里头了。这时候蒋花宾跑来一本正经同他讲,要把野猪引到他家的田地里去,他的心情如何可想而知。

全乡的田地悉数遭受鼠害,花宾家的猪似乎有些力不从心了。他只能尝试到山里去碰碰运气。

“打小只有你带着我玩,你知道我绝不会害你,”花宾的言辞恳切,“我非常理解你的心情,我更清楚庄稼人一年辛苦劳作全在这几亩地里。但是这时保粮与保命只能要一条。”

花宾在他那只日益成熟的小野猪的保护下,花宾还是一如既往地叫它“猪伢子”,亲切无比——这是为了让自己在遇见野猪时不至于过分被动,如果野猪动粗,猪伢子也能对抗;又准备了一袋谷糠和玉米粒——这是打算贿赂、吸引野猪的食料,做完这些后,便到荒郊野地里去找寻野猪的踪迹。初秋之际,正是野猪为了过冬而大量进食、积蓄脂肪的时候,它们会成群结队地在林间空地上拱掘昆虫,寻觅橡子,掘食树根和植物块茎,有时连树皮也撕下吃掉。花宾更希望遇到的是独来独往的公野猪。虽然这种庞大的巨兽看上去好像比满是母猪和乳猪的猪群要危险许多,但书本知识告诉花宾,任何时候都不能招惹带崽的母猪,宁可去公猪那里碰碰运气。

花宾后悔自己没有养一条好狗。他只能自己循着地上的蹄印和野猪粪便等蛛丝马迹一步步深入野地。野猪是常见的野兽,可同样也是难以捉摸的野兽。尤其在这种初秋时节,它们能在短时间内按照人类出没的频率来修改自身的觅食习惯,尽可能避开与人类遭遇的可能性。

突然,花宾感觉到了胸口的一种不可言说的沉闷感。周围的山川似乎动荡不安,有什么东西在喧闹着,周围传来许多呢喃和吟唱的声音——那是猴子们对邻居的警告,花宾听得懂。善心的灵长类动物会提醒同胞们附近大型掠食者的存在,周遭的事物好像突然就不受凡尘俗世的约束了。花宾感到了一种空灵的感觉,冥冥之中,朦胧之中,一股恶臭腥臊的味道也扑面而来,疲惫、凶恶的低沉咕噜声也愈来愈近,好像财主养的那些猫争食时弓起脊梁打斗的声音一样。

一只老虎已经出现在了花宾眼前,犬齿间流淌着晶莹口水。风突然消失,溪水也归于沉静,也没有鸟鸣声打破这种境界。太阳也变得模糊——至少在花宾眼中是这样的。这是一只年幼的虎,至少还没有达到能伤人害畜的地步,它浑身脏兮兮的,沾染着树枝草浆,一身斑斓皮毛变成了黏糊糊的一张旧皮袄,色泽黯淡,本该朝气蓬勃的年龄却好像已入暮年,垂垂老矣——虎耳耷拉,虎须焦黄,骨架子和大狗一样大,却比狗还要瘦削,肋骨凸显,腹部再无绒毛遮掩,本该雪白的胸脯整个儿袒露出来,丑陋的光秃秃青绿色皮肤一直延伸到胯部私密部位,整只老虎就好像刚从泡菜坛子里钻出来一样,血肉都酸腐了。在它裸露的脖颈上显眼地挂着一枚暗红色的项圈,上残留着半条颈绳,大概是被它自己拽断的。本该是结实有力的两肩现在就像两个凸起的肉瘤,毫无野性的美感,取而代之的是一个残疾生物的颓败。

虽然在故事书中经常能阅读到有关这种斑斓猛兽的文字,可花宾还是第一次亲眼目睹它的仪态。东亚人把老虎视作皇权威严的象征,倾尽笔墨去为它涂脂抹粉,但花宾此时看着这只病态的大猫只能联想到《丛林之书》中吉卜林那只瘸腿、丑陋、肥胖的丛林恶棍,在书中坏事做尽,涂炭生灵,欺软怕硬,最后落得个被水牛群践踏致死的结局,这样悲哀的跳梁小丑般的角色只能博取人同情而不能让人感到尊敬。

老虎与生俱来的那股对猎物的威慑力还是不可抵挡,即便这只老虎是这样虚弱。花宾死死揪住猪伢子的那对大耳朵,把自己瘦小的身躯藏到它身后。

猪伢显得紧张不安,它才刚刚步入成年,獠牙探出口吻不到一寸,也没有对付大型食肉动物的经验,老虎身上那股让猪寝食难安的食肉兽腥臊气息把公猪与同类搏斗时好勇斗狠的脾气都拽到了九霄云外。它低垂着头,老虎每动一下、每走一步它都如临大敌,花宾能听到它把上下獠牙摩擦地喳喳响,也有白色泡沫从唇间溢出,那是猪科动物在御敌时的威吓措施。

老虎好像对花宾一干人没有兴趣。它的步履蹒跚,跌跌撞撞,甚至没有抬起头去观察一下眼前人和动物的举动,迟钝地就好像被抽去了灵魂。

猫科动物的足下有厚实的肉垫,在追踪猎物时走起路来悄然无声,而这只老虎却显得非常大大咧咧,虎爪落在地面上堆积的枯枝败叶上传来叶片爆裂的声响,难怪周遭的小动物都提前离开,它实在不能算是一位高明的猎手。它缓缓抬起头,看了一眼鬃毛倒竖的公猪和止不住颤抖的花宾,好像并不想惹麻烦,也没有狩猎的欲望,“礼貌”地绕行过去,浑若无事发生。花宾能听到它沉重的、痛苦的呼吸声,也看到了它脖颈上清晰可见的印痕,那枚松松垮垮挂在虎颈上的暗红色项圈之前一定相当紧实,勒伤了它的喉咙,兴许还伤到了气管。它在一条并不算特别宽敞的溪水前止步不前,连连哀叫,伸出前爪试探了几遭,又畏惧水寒而缩回。虎是游泳健将,也是大型猫科动物中最喜水的种类之一,能逾越波涛汹涌的大江,止步于潺涓之前当然显得很滑稽。

它侧歪着脑袋,回顾花宾,耳朵耷拉,目光无神,焦黄的胡须滴着水滴,喉咙以肉眼可见的程度颤动着,好像在祈求施舍援助。

花宾还不能下定决心去帮助一只老虎。这毕竟不是牛羊骡马,虽然它现在疲态尽显,但是虎陷牢笼爪牙犹利,何况它现在活动自如。人无害虎意,虎有伤人心,不能不有所提防。哪怕是像花宾这样喜欢动物的人,也无法在老虎面前过多得表现出慈悲心肠——人同食肉动物的斗争是一个绵延数千年的话题,在众多食人兽(man-eater中,老虎又是名气最大、危害最深的一种,冠压群雄,一任群芳妒。

不等花宾在思考中拔出思绪来,一阵急促的马蹄声突然由远及近,伴随着人喊马嘶犬吠,在溪水边踌躇不前的老虎也顾不上水寒彻骨,纵身扎了进去,踩着水哗啦哗啦向林子另一头逃去了。花宾惊愕地躲到树后,不多时,一队骑兵策马奔腾着循着老虎的足迹和毛发绝尘而去,队伍的最末端,驮着猎物的驴和骡子慢吞吞地跟上它们那些不食人间烟火的亲戚,范家的小子怯懦得抓着驴骡的缰绳小跑着追赶——他单薄的衣物只遮盖住他的脊背,胸前和小腿都露出被大财主周家老太爷抽打而留下的红印。

这些纨绔子弟只愿意享受狩猎时的那三分热血,只爱护他们迅疾如风的骏马,至于搬运杂物、收拾辎重的事,就全部交给这苦命的仆人和任劳任怨的驴骡了。

“满人?”从马倌们雍容华贵的衣帽,花宾不由得这样猜度,思忖了一会儿,便牵着公猪继续他此行的目的。

从日暮到昏晨,花宾在干燥的林子里度过两个昼夜,在日夜交汇之际,忽明忽暗之时,才看到一群年轻的小公猪,都是些被母亲和姊妹赶出族群自立门户的单身汉抱团捂暖,正一起衔草做窝。它们用蕨类植物来堆砌成“被褥”,当野猪一身泥浆湿漉漉地从近乎干涸的泥坑中钻出来时,躺在蕨类植物上做成的被褥上,水分蒸发时带走的热量可以令它们感到明显的凉意。花宾本想用一袋子谷糠和玉米粒把它们的魂儿勾到手,但它们似乎并无太大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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