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庐陵县令(2 / 2)
事实上表明,阳明先生的这些布告,对于庐陵县民淳厚风气的回归是起到作用的。王阳明说,“希望各位父老乡亲,你们那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不要再告了,到我这里来把诉状撤回去。”结果果不其然,还真有人来不断地、渐渐地把这些诉状撤走了,剩下没什么了。王阳明说,如果真有大案,真有深冤,那我肯定也会给你们审理明白的;我自己就会去查访的,查访清楚了,也自会秉公办事。这是阳明先生遇到的第二件事情。
我们可以看到,阳明先生给老百姓讲孝悌之道、忠信之理,根本上来讲是唤起老百姓本身的善良之心的回归。人人都有恻隐羞恶,人人都有辞让是非,这是我们的本心,是我们的本性。每一个人的本心、本性原本是善的,这种善心一旦唤起,那么自然而然行为上就会回归于圣,这是阳明先生所期待的,而在庐陵县的政治实践当中,也是被事实所证明了的。
第三件事情,进入夏天以后,庐陵县又发生了严重的旱灾,秋天粮食丰收肯定是已经没有希望了。百姓困苦,痛苦之声不绝于途,因为大旱,接着又是疫病流行,又因为干旱,结果还火灾连绵。
对于这一系列的情况,王阳明都做了非常积极、非常切合实际的一系列的措施。秋收无望,阳明没有办法,但他能就眼前的事情进行补救。比如说疫病流行,因为程度太严重了,以至于家里自己人都不相顾了,因为都怕染病,针对这样的一种情况,阳明一方面从道义上进行劝说,乡里乡亲的怎么能弃之不顾呢?更何况是自己的骨肉呢?另外一方面,他也采取积极措施,施药、扶贫、施粥等,积极地介入救灾活动,有效地控制疾病的蔓延。
比如说因为遭灾,整个庐陵县里县境多盗,激起饥民的反叛。那怎么办呢?阳明先生沿用了古代的保甲法,就是十家为甲,村村自保。保甲法我要特别提到,从古以来,保甲法原本就是中国古代的一种乡民的自防制度,自防与联防。每个村实行保甲法,也就使这个村对外起到了一种主动的防御作用。
我特别想提到的是,阳明先生对这个保甲法是有非常深入的研究的,到了后来,正德十一年,也就是他到江西之后,他把保甲法发展成了十家牌法,是他自己的创造,它的基础实际上就是保甲法。保甲法的实施对盗寇四起,起到了有效的遏制作用。
旱灾过后,火灾连绵,庐陵县是山区,山区老百姓造房子当然是就地取材,木头是最多的,老百姓的房子大多都是以木头作为基本建材的。老百姓为了节省材料,往往还相互借墙,你家的墙也是我家的墙,中间没有别的阻隔,火灾一旦烧起来,基本上一条街都烧掉了。
这里我提到一个有趣的事情,按照钱德洪在年谱当中的记载,老百姓在那里救火,王阳明先生也在救火。他是在县衙里头救火,他筑了个坛,坛里头烧上火,然后“身祷返风,以血禳火,而火即灭”,这个实际上是一个道术。所以说阳明先生对于道教法术所达成的造诣,在他的生平事迹当中是有多次体现的,至少在钱德洪的《阳明先生年谱》当中好几次提到,这里也是一次,这个我们不多说,知道有这么个事就是了。
火灾灭了之后,阳明先生介入了庐陵县的重建,重新规划了整个庐陵县城。我觉得这个是很了不起的,他不是马马虎虎、随随便便混过去算了,这非常体现阳明先生那种尽心尽职尽责的精神。
庐陵县火灾之后房屋的重建,阳明先生经过具体的实际的调查研究,他找到了为什么火灾那么严重的根本缘故。为什么呢?街道太窄,救火很不方便;楼房太高,一旦起火,水也不容易浇上去;另外一个,墙和墙之间都是木板,没有封火墙进行阻隔。
所以阳明先生在庐陵县的重建当中,他规定了街道的宽度,要求街道两边的房子在原来地基的基础上,各退地三尺,那就很宽敞了。同时他规定了楼房的高度,沿街的房屋最高不能超过一丈五六,哪怕是阁楼,最高的也不能超过两丈一二,太高的话水到达不了;古代没有今日的这种消防设施,高压水枪之类的,只能靠人力,所以规定楼房的高度是很重要的。然后更重要的是,楼房和楼房之间不许用板子来借墙,必须要有砖来隔断,叫做封火墙;一旦某家起火,因有风火墙之阻隔,它不容易把火蔓延开来。在沿街的一些地方,设置了大水缸等进行储水,以备救火。
他的这些东西哪里来呢?治理地方的这些知识哪里来呢?他没有到庐陵县之前,当然不会知道,庐陵县的房屋是这么个样子的,庐陵县的未来防火我们需要注意、应该采取什么样的措施,只有到了庐陵县之后他才知道,这叫做什么?这就是知行合一。
所以我说他在庐陵县尽管时间不算长,担任庐陵县令不过七个月,但他应对了一系列严重的、复杂的局面,比如说及时地、妥善地处置了朝廷的重负、旱灾、疾病流行、火灾蔓延等一系列事情,不仅是体现了阳明先生卓越的政治才能,我说更重要的实际上是他关于知行合一之说,在个人的政治实践当中的首次自觉运用。
阳明先生在庐陵七个月,七个月之后,朝廷让他进京朝觐,临走之前,实际上还给老百姓发布了一个告示,也就是说你们不要因为我这个县令走了,然后就怎么样,我还是要回来的。他当时可能并不知道他离开庐陵县就不再回来了,而事实上他到了北京朝觐以后,朝廷委派给他其他的事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