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 合伙一起创阿里(2 / 2)
“我同意这个合作方式。我出四百万元资本,占百分之六十的股份。我不参与公司日常运营,董事会里会指派一位代表。我只在新公司的战略委员会任职”
“至于那百分之四十股份,你们团队内部如何分配,我不干涉。但是我需要补充一点,你们团队有退出的人,他的股份,我有优先收购权”
刘振华巴拉巴拉说了自己的要求,马允和孙通宇、吴永鸣回酒店关门商议,又与在京城的团伙其他伙伴电话沟通后,觉得没有超出他们的接受范围,便同意了。
第二天,马允三人代表十六人团队,在律师李昭庭的见证下,与刘振华签署了一份合作协议。
“刘先生,现在可以把你的独孤九剑亮出来了吧。”马允迫不及待地说道。
“我的建议是打造两个平台,一个是btob,一个是ctoc。前者吸引中小企业入驻,面向全球进行批发贸易;后者吸引个体商户入驻,面向国内普通消费者”
孙通宇等刘振华说完,急不可待地问道:“刘先生,为什么是ctoc,而不是btoc?如果搞ctoc,跟米国的ebay有什么区别,直接竞争吗?”
“我们的btob,是批发交易平台,ctoc,是零售交易平台。在目前以及未来数年的互联网状态下,让厂家直接下场做零售,非常不现实。”
马允、孙通宇想了想,最后点了点头,认同这一点。人人都知道互联网是新兴科技,是信息化的利器。可是用它能做些什么,谁也不知道。拉中小企业入驻平台,搞批发已经十分困难了,再让它们搞零售,就是难上加难了。
“企业厂家不愿意下场做零售,我们可以扶植个体户。比如某人住在义乌小商品批发市场附近,里面有亲戚卖发夹、头饰。他完全可以在我们平台上开一个网店,专门卖发夹头饰。”
看到马允等人能认同,刘振华进一步举例解释。
“他以非常优惠的批发价格,从亲戚进一批货,摆到网店上卖,不需要铺面的租金,不需要交管理费价格、款式都有足够的吸引力。”
孙通宇想了一会,又提出自己的疑惑。
“可是现在的货运条件,无法覆盖全国啊。义乌的商品再便宜,零售的那么几件,不要说运到京城,运到沪江,运输费用都比本身的价值贵了。”
刘振华胸有成竹地说道:“所以我们先期搞区域分格。比如还是发夹、头饰小商品,我们可以找在沪江做生意的个体户。”
“他大量从义乌进货,一次性运到沪江。以前是在实体铺面里卖,现在可以动员他在我们平台开网店,面对沪江及周边的客户群。”
“那交货怎么办?收款又怎么办?”
“我们是商贸服务公司,有些事情必须需要我们去解决。我们集合沪江地区的网店,跟当地的快递公司谈判,谈下最优惠的快递费用,摊薄每一件商品的运费成本。”
“至于收款,可以银行转账、邮局汇款等形式进行,也可以跟快递公司洽谈,代收货款。我们以平台的名义进行担保,确保网店发货。”
“身为交易平台,商贸服务公司,该承担的责任,必须担当起来。我们可以以押金或保证金的举措,对网店的店家进行约束,确保他们不是骗子”
热烈地讨论了一天半夜,btob的事宜占四成——前期刘振华跟他们沟通得比较多。ctoc的事宜占六成。
没错,现在做btob全球批发和ctoc的国内零售,这两个网上交易平台,一堆的问题。但刘振华和马允团队都清楚,
到晚上十二点多的时候,孙通宇问了一个问题:“刘先生,动员中小企业和个体户入驻我们批发和零售交易网站,你觉得最好的杀手锏是什么?”
“免费!”刘振华毫不迟疑地答道。
*创业提前了,历史上1999年加入的那几位就来不及加入,又另外增加了一两位,凑成了十六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