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长夏(1 / 2)
漫长的夏天。
距离八月仅有半月不到的时间,流逝起来,本应弹指挥间转瞬即逝,但平均下来,落在生活中的每一天,却不尽然。
时间有时如飞流而下,拍打沿岸鹅卵石的激流,水也有被人灌注胶质物的时候,偶有类似情况发生。
然后时间的流速就变得缓慢起来,滞涩、凝固。
知了在树上鸣叫,知了知了的尖锐鸣叫声,划破夏日波动着的炽热空气。从窗户内侧向外看,隔着略显朦胧的磨砂玻璃窗,望向外面被阳光上过色的油绿的树,坐在排练室里,诺凌以为自己在看一幅散文集封面上才会出现的文艺油画。
低头就是剧本,但册子内页的内容并非是大段空白。洛明城临时做出决定,为了今年年底的原创话剧能如期且顺利地举行,剧院需要投入一笔额外的资金。这笔钱,从哪儿来呢?
当然是从演出票里捞。复演时间在八月底。
大约是,从八月二十五号开始演出,持续半个月。九月中旬后,星葵全员将再次将全部的经历投入到新话剧的排演中——他们分得清主次,只不过现在资金稍有吃紧。八月末的表演,不仅能为新话剧提供足够的资金,也能让大家在这短暂的一个月里得到,较为高强度的训练。洛明城说,这并不代表八月份新话剧他们就不练了,而是转换侧重点,先将即将到来的复演作为短期目标,特殊时期,大家通融通融。
同意是同意,不同意也要同意,谁叫发放施令的,是被大家当做权威的洛明城。在星葵,日程安排方面的问题,洛明城不发话,其余人说再多也没用。
行吧,那就练以前演过的话剧。演哪出?总不可能再是《谷雨》。
那场,两个月前,刚作为特别篇,为四季一中的学生演过。至少作为主演的诺凌不愿意,刚死一次,这次又来?还要为复演再练吉他,他已经不想再去琴行被老师盯着弹了。
那就从经典剧目里面挑,洛明城说,老剧本他多的是,想必这些剧本也是大家耳熟能详的,准备起来也轻松。他一边说,一遍掏出手机翻看着,最后决定去趟办公室,从书桌下层抽屉里抱出一摞来,一层有十厘米高。他端着十厘米高的剧本们,折返走回会议室。
最后他们选择再演一遍《驴得水》,里面的主题曲,大家熟悉。
但是这次不需要诺凌去琴行练习,这主题曲,仅作为片尾曲播放,在谢幕的时候用。想到《谷雨》中出现的吉他曲本尊出自另一部话剧,诺凌不禁感叹,这辈子存在的巧合,真的比牛毛还多。
于是排练室里,那密密麻麻堆满字的剧本,其实是《驴得水》的,而不是新话剧。
诺凌拿到的角色仍然是以前演过的裴魁山。他又开始庆幸,好在剧场里冷气开得足,不然穿着戏服站在台上,他会被热死的。即使那件貂皮大衣,不是真货,是赝品,不知道道具组组长从哪儿搞来的。
第一次演这部剧时,知道被分配到的角色是裴魁山,诺凌并无过多震惊,虽然他怀疑其中有人给他掺私货,但那是导演的决定。他本想着,这下总算能换种戏路演一个不那么善良的人,回顾完剧情后诺凌突然醒悟——不对呀,这部剧里,基本上没有几个好人,完全意义上的好人。大家都很烂,除了一曼,还有孙佳。
他坐在排练室的角落,彼时其他人准备对下一场戏。他听见莫芝在人群中招呼他,一声呼唤招至耳边,诺凌便应声起立。
他眯起眼,伸直胳膊,伸了一个用力的懒腰,左手握着的剧本被这一握搞得有些发皱。
复演时来的外聘演员,都是上回排练时见过的老朋友。四季镇的话剧演员少到几乎屈指可数,他们几位发展的革命友谊,早就跨过剧院的隔阂,发展为相亲相爱的一家人。
文艺是个圈,缘分到了应有尽有。
排练时大家严肃认真,紧张中带着几分活泼。说再见时太阳已经爬下山坡,出了剧院,天空换上绚丽的紫衣,裙摆上缀着银色的明星。
大家都没吃饭,因此诺凌倚在剧院门口,特地等了莫芝一会儿,待她收拾好,然后,一起去把晚饭解决掉。
剧院里人基本上都走光了,两人知道最后锁门的人肯定是洛明城,便放心大胆地随着人群隐在街道中。
莫芝是最后出来的,她换了身宽松的肥大黑色短袖,袖子长到搭在她的胳膊肘。她伸手捋了捋扎在脑袋右侧的小辫,又用那只手招呼了诺凌一下,顺便说一句终于下班了。
诺凌冲她笑笑,现在,两人的念头出奇地一致,都在为下班而庆祝。今天的工作就此画上句点,不去问也不去想,接下来要思考的重要问题是今晚吃什么。
于是诺凌似在意似不在意地划拨两下手机,他其实什么也没看,无聊罢了,划两下便将手机关上了。他转头看着莫芝,莫芝也看着他,两人眼对眼,四目相对竟蹦不出一个汉字。
最后诺凌问莫芝晚上要不要一起去吃饭,这才化解了方才相对无言的僵局。他没觉得尴尬,他们相处不止三年了,类似的情况发生过,且不止一次。虽然两人刚认识的那段时间,互相不说话的他们仅仅是为了怄气,现在不会了,现在没必要。
比起生闷气,他们更喜欢有话直说,直率一点没什么不好。
听到这话,莫芝反倒打趣地笑起来。她一手搭在嘴唇上,一边说,“今天怎么想起来一块儿吃饭了,平时不都是我问你?”
“也不看我在这儿等了多久,”诺凌再次点开手机,却什么也没看,反倒将亮着的手机放下来,“而且,也到饭点了是不是,这段时间一直忙,都没时间好好聚一聚。”
他用余光瞥了眼莫芝,最后转过头,干脆直接看着她,眼神平静且惬意。
莫芝身高也不矮,目测起来,至少有一米七。诺凌不用低头,就能直接看到她。
“行吧,那就去,”穿黑色宽松短袖的非著名女演员打了个响指,第一个是哑炮,又试了一下才成功,她右手虚握成拳,在胸前比划两下,示意诺凌赶快走,别待在剧院门口等天黑了。
“去哪儿?”等到诺凌走过来,她又下意识地问道。
问诺凌去哪儿,其实他也不是特别清楚。就像新话剧的表演日期,放在年底的任何一天表演似乎都合适,前提是行程安排合理。
去哪儿?附近的餐馆?
那些小店,他们再熟悉不过了。即使是平时,为了赶上排练,他们也会在这里点单,图个方便。
所以快餐肯定是不可能的。两人出去逛街吃饭,结果只能吃平时吃的快餐,想想就寒碜。
隐在人群中,他们有一句没一句地聊着。虽然一方可能会被另一方说出的话噎住,不过没关系,想办法回敬过去就是了。有时诺凌都觉得,这莫芝,以前和他争斗是为了化解矛盾,现在纯粹是为了好玩。他最常对莫芝做的表情竟然是撇嘴,表情有时比语言有用。
就像,华盛顿发现新大陆,惊吓之中再叠一层迷惑。
最后两人找了家店,今晚,吃麻辣烫。
有蔬菜,有肉,有鸡蛋,所以麻辣烫是中国众多菜品中最健康的一道。
看着莫芝碗里漂满的红油,正夹起煎蛋正要往嘴里塞的诺凌顿然陷入沉思。他始终也没想明白为什么莫芝这么能吃辣,他碗里可是清汤。
他正想放下筷子,再吐槽一下,见对方正同自己一样享受着晚餐,便趁莫芝低头的时候,哑着嗓子张张口。但诺凌最终还是将筷子搭在碗上——汤太咸,他需要喝点饮料中和一下。
晚饭过后两人去了滨江公园。滨江公园是四季镇里除中心公园外最为当地人所熟知的公园,公园的走道漫长而曲折,随意找一条小路走走便能花费掉近半小时的时间。走道的尽头,通着条有古朴雕刻的水泥护栏大道,顺着大道低头看去便能见到四季镇长长的人工河。
虽说是人工河,但河的水质并不好,有时能在河里看到飘着的鱼的尸体。也有人不顾劝阻擅自在岸边钓鱼,白天这种现象较为常见,晚上鲜有人至此,并不代表类似的现象在夜晚绝迹。
吃过晚饭,两人又去滨河公园走了一圈。没有去中心公园,因为那里的夜晚太喧闹,公园的圆坛广场上,成双成对的情侣太多,以至于空气中四散出挥之不去的桃色气息。他们不是不喜欢热闹,欢快的场面舞台上没少见,也不会对热闹的场面抱有恐惧,观众毫无反应的话,伤心的就是他们了。只不过,别人的欢乐此刻与他们无关,他们不想去中心公园,混入那些情侣之中,然后将全身染上腻人的粉红色,这个热闹,他们就不去凑了。
滨江公园相比起来清净许多,常来这儿光顾的,大多是中老年人,像诺凌这样的年轻人,反倒是稀客。
花费半个多小时的时间穿过走道,两人终于,来到围着护栏的大道上。
这其实是另一条通往滨江公园的路,但路不分正反,怎么走都是对的。
通过这条马路,前方五十米处是红绿灯,再向前走,就能走到莫芝居住的小区。
平时去莫芝家,诺凌通常选择另一条他更为熟悉的路,这条路,他当然知道,只不过不常用罢了。
他总不可能舍近求远,先从自己住的公寓出发,花半小时到达滨河公园,再花半小时时间走出来,有这功夫,他还不如直接与莫芝打视频,何必线下见面呢。
水泥护栏旁有一层垫高的石梯,专供行人使用。站在石梯望向另一侧,人工河朴实的景观便尽收眼底。它既不闪亮,不像网图中其他河流那般波光粼粼,甚至连清澈都说不上。夜晚的幽光射在河面上,反射出光的颜色是清冷的白。滨河公园的河,在大家眼中,仅是一条用作装饰的衣带,它什么时候被造出来,又如何逐步变成这步田地,似乎已经不重要了,仿佛这条河自诞生之初就该如此,它天生不干净,带着点孩童常沾染的污垢。
等莫芝走到石阶上后,诺凌也跟着踏了上来。他一手搭着护栏,不知什么时候起,护栏上多了些大理石装饰,他的手刚一搭上去,与先前触感相悖的粗粝感带着些许沙粒爬上他的手心,因此他下意识缩回手,又来回打了打手心,试图弄掉粘在掌心的细小硬粒。
他看着莫芝,人家在前方走,他在后方跟着,眼睛时不时朝四处张望,一会儿落在街道上,一会儿又飘到人工河里。
一边是车水马龙,左耳处灌入的,是带着烟火气的鸣笛声。
而另一边,右耳听到的,是夏夜万籁俱静后的安宁。
诺凌扭过头,半眯着眼,放慢脚步,转头望向那条死寂的河。
这条从他出生起就安静流淌着的河,二十多年一晃眼,本就不那么旺盛的生气随着时间的推移记,不出预料地逐渐消逝了。以前的每个夜晚,它也是像今天这样,无声地映射着自然投下来的光,在夜晚回应一片惨白。
他上前几步,加快步伐,走到莫芝身边。
“跟上来了?”见诺凌朝自己走来,莫芝停了下来,略微仰头问道。
“嗯,”诺凌点头回应,随后说,“几步路的事,刚刚在想些事情,”他陪莫芝一同停下脚步,眼神却游移到那条死寂的人工河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