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嫂嫂是我的(1 / 2)
史出杰剁了王远远之后,庞固恩是最高兴的。
他白得了个蔬菜大棚,还有一百多口大海缸可用于储存和种植。除此之外,王远远尸身上有不少好东西,也都在收敛尸体的时候,落入了庞固恩的手里。
首先,是一根被当作腰带,缠在他身上的鞭子。
这根鞭子,红中发灰,日下观之,有五彩火样纹路。轻轻一挥,便随风而动。而且刀砍不断,火点不着,碎石开木,堪称防身、娱乐的利器。
庞固恩最初不知道这玩意是用什么材料制作的,但后来见多识广的庞光告诉庞固恩,这东西应该是“避火鞭”或者叫“火龙鞭”。是用极北火龙的皮革制作的,属于兽妖制作的玄品异宝。
至于极北火龙是什么样的神兽,庞光没有亲眼看见过,也就不妄加揣测了。
不过有一点,庞光百分之百肯定。这东西要价不菲。
除了这个,庞固恩还从王远远身上搜到了一瓶“春还丹”。
这丹药的名字十分引人遐思,而且通过王远远藏药的位置,庞固恩判断这玩意应该是内服应急的。
揣测不能代替实践,所以保险起见,庞固恩还是找了条狗,喂了一颗。做了实验。
虽然有心理准备。但是这春还丹吃进狗肚子之后所产生的药效,还是超出了庞固恩的意料。
整整一天一夜,那条狗在狗尾巴屯里东奔西跑,上蹿下跳,从母狗到母猪,一个都没放过。最后口吐白沫,为伟大的医学事业光荣献身了。
庞固恩望着这药物的可怕作用,暗自吃惊。
乖乖,如此骇人的药效。
看来回头自己吃的时候,不能超过半颗呀。
除了这些,庞固恩还在王远远身上搜出了一万贯的“宝钞”,如果换成银子,也能有五千多两。
五千两银子,庞固恩一百多年的俸禄呀。这一下子就充实了庞固恩的府库。
不愧是大贪官,爆装率这么高,太让人喜欢了。唯一的遗憾,就是不能反复地击杀。
总之,庞固恩因为王远远的死,赚的是盆满钵满。与之相对应的,史出杰对于这次狗尾巴屯之行,也有不小的收获。
他找回了自己的美婢金香儿,判了王四郎的凌迟,顺道杀了县丞王远远。
虽然在杀人之前,有些犹豫。但在杀戮之后。那种报复和为民除害的痛快让他满足。
他终于当了一回青天大老爷,实现了自己的政治抱负,实现了在综艺派对上,对德云诗社的社友们吹得牛*。
于是乎,史出杰自我感觉良好。甚至还由衷感谢给他递刀子的庞固恩,来得太是时候了。
也于是,史出杰越发感觉庞固恩是个可以深交的朋友。
回头必须得送朋友一匹好马,还得把他引荐给德云诗社的更多朋友…
入夜时分。案卷和审理工作告一段落了。
在月儿东出的时候,金香儿终于劝说史出杰放下了案头卷宗。而后在佳人地拥搀中回到原本属于庞固恩的客房。
而庞固恩,则躲在王四郎原本的屋子里,一脸惆怅地回想着他和金香儿的点点滴滴。
哎!老婆终究还是别人的呀。
那些事情有毒,越想越对大家不好。
但庞固恩听着过道里隐隐传出的哭哭啼啼,莺莺燕燕,又根本不可能不想呀!
哎!太特么理解当年王四郎在此间的心情了。怪不得第二天他见我的时候,眼圈比自己还黑。
有此想法,庞固恩开始把王四郎恨的牙痒痒。感觉判他凌迟都实在是轻微了。
但,再怎么愤怒,他失眠的情况也是实在不好改善。
不行,必须运动一番,找点事儿做,排解一下寂寞。
可,找谁一起运动呢?
庞固恩首先想到了嫂嫂。
呸!禽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