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递刀杀人(1 / 2)
王远远是禄德县里最大的官,一辈子作威作福当土皇帝,从没想过就因为吃了顿饭,把自己吃得要掉脑袋。
没办法,他必须的死,但死的主要理由不是因为他庇护了王四郎,而是因为王四郎钱也送了,人也给了,他却反过来一脚踹开,撇清关系。
这种领导,已经没了信誉,能把王四郎踹开,也就能把任何人踹开。
于是乎,大家先踹他呗。
他如皮球一般被庞固恩和史出杰踢来踢去几个来回后,最终吓瘫了。
但他嘴上还一个劲地重复:“你们不能杀我。我是一县之丞。我是朝廷命官…”
大世子妃没有理他。只是又提醒专差史出杰道:“史将军!你是持有狴犴令牌的人。杀王远远,是令牌赋予你的权利。”
“这,”史出杰听了大世子妃的话,依旧没有动。
确实,朝廷的狴犴令牌可以让他拥有杀一切五品以下官员的权力。
但问题是,有这个权利和用这个权利,根本就不是一个概念。
史出杰是聪明人,所以更知道一个县丞的分量。
虽然他只是一个七品的官。但却是一县之丞,是极端有实权和人脉的。
所以县丞号七品俸官之首。
如此实权的官员,能当上。自然有人脉和背景。如果擅自杀了,怕是会引起许多的麻烦。
史出杰因为这些顾忌,不免犹豫不定。
但却在这关节上,庞固恩突然前进一步,来到了史出杰的耳边。
他对史出杰说了一句话。
一句堪称刀子一般的话。
也就是这一句原本连鸡毛都吹不起的话,却直接送王远远上了西天。
他对史出杰言道:“史将军!你的金香儿,当年也是在这一片海缸里受的‘杀威’呀!”
香儿!
听了这个让史出杰魂牵梦绕的名字,他眼圈立刻就红了。
在之后,史出杰取出了朝廷的银狴犴牌。
庞固恩则递上腰间的佩剑。
在之后,爱屋及乌也恨屋及乌的史出杰手起刀落。同时埋怨王远远道:“若非你昏聩不查。我的香儿乃至于此!”
哗啦!
血溅当场,王远远人头落地。
堂堂一县之丞,朝廷在地方的一把手,因为一句话,掉了脑袋。
事情急转直下,让所有官兵、差役、僧官都大惊失色。
唯独庞固恩和大世子妃无恙。
庞固恩不惊,是因为这就是他想要的结果。
王远远是王四郎的保护伞,杀了狗不杀主人,那是自讨没趣。
利用史出杰的威信杀了王远远,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自己的危险和干系。
毕竟,庆王府的子弟是被皇上盯着的。金香儿提醒过他,不能太冒尖。否则容易招惹杀身。
所以,这杀人的勾当,自然史出杰干最好。庞固恩递刀子就够了。
大世子妃不惊,则是因为庞固恩在史出杰捅人的那一瞬间,猛然站立在了她的身前。
他用他那宽阔的胸背做墙,挡住了那杀戮的场面和喷溅的血腥。
事后,庞固恩侧目扭头,竟然咬牙对嫂嫂解释道:“世子妃您金枝玉叶,这样的场面,少看得好。”
望着庞固恩,大世子妃震惊!
此时的庞固恩,面颊沾血,额头挂腥,回眸一顾。
那原本平凡的脸,在灯光和血色的映衬下,真好似地狱里杀出来的修罗。
就仿佛,那王远远是他杀的一般。
不!分明就是他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