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七十七章 古堡斗法八(2 / 2)
原罪一词来自基督教的传说,它是指人类生而俱来的、洗脱不掉的“罪行”。圣经中讲:人有两种罪——原罪与本罪,原罪是始祖犯罪所遗留的罪性与恶根,本罪是各人今生所犯的罪。
据《创世纪》记载,亚当、夏娃被造后,住在伊甸园中过幸福生活。上帝给他们立了诫命:“园中各样树上的果子,你可以随意吃,只是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上帝禁止亚当、夏娃吃“禁果”,但隐身于蛇形的魔鬼却引诱他们背叛上帝,劝他们吃“禁果”,并说:“你们不一定死……你们吃的日子眼睛就明亮了,你们便如上帝能知道善恶。”夏娃经不住引诱,吃了“禁果”,又让亚当也吃了一个。他们吃了“禁果”后,果然眼睛就亮了,能分别筹恶,知道羞耻,也就是说开始成为有思维能力的“人”。基督教认为,亚当、夏娃偷吃“禁果”,违背上帝的意志,是“亏欠了上帝的荣耀”,这罪遗传给后世子孙,成为人类一切罪恶、灾难、痛苦和死亡的根源。人一生下来,在上帝面前就是一个“罪人”。即便是刚出世即死去的婴儿,虽未犯何罪,但因其有与生俱来的原罪,仍是罪人。这“罪”与生俱来,故称为“原罪”。“原罪”是基督教教义、神学的根本,因为有了“原罪”,才需要“救赎”,才需要“救世主”,才产生了基督教。否定了“原罪”,就否定了基督的“救赎”,基督教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
基督教教义认为,每个人都有原罪,教廷就是为了救赎所以这存在,所以教廷存在的目的就是让人类从原罪中脱身,得到救赎。原罪之剑共有七剑,每一剑都针对人类的一重原罪进行惩罚。
“路西法之剑!”拉西奥口中含住圣音,喷吐而出,手中权杖举起,以权杖代替宝剑,发出了原罪之剑的第一剑。
路西法曾经是天堂中地位最高的天使,是第一位也是最后一位圣光六翼炽天使,在未堕落前任天使长的职务。他由于过度高贵,意图与神同等,率领天界三分之一的天使举起反旗,因失败而堕落成撒旦。路西法因高贵而傲慢,因傲慢而堕落,他欲在地狱为王,也不欲在天堂为奴。所以,路西法之剑就是惩治傲慢之剑。
路西法之剑的剑光一出现,卡修因就感受到了一股强烈之极的灵魂威压。人往往都因地位尊崇而傲慢,卡修因身为蓝盾家族的长老,自然也不例外。既然他有傲慢的种子,就会受到路西法之剑的压制。原罪之剑之所以能够成为教廷极为强横的神通,就是因为它非但能够打击人的**,而且还能压制人的灵魂。
可以说,如果和拉西奥对阵的是血族的话,那血族受到的压制将会比卡修因更加强烈,这也是为何血族拥有强横的变身神通,却在和教廷的争锋中始终处于下风。
卡修因见到对方的神通惊人,知道必须将压箱底的功夫施展出来了。卡修因笃信佛教,杀手锏是佛门神通明王劈空神拳。明王在佛教中的身份就是佛的“忿化身”。俗话说:佛都有火,佛一旦发火后会怎样呢?那就是变身啦。每个佛都有个对应的“忿化身”。因为有火,所以发威,这明王二字,也能说明这劈空神拳的厉害。
“大轮明王劈空神拳!”卡修因为了释放灵魂受到的巨大威压,猛然大喝一声,双目圆睁,宛如愤怒的佛陀。
这大轮明王乃是弥勒佛的忿化身,大轮明王劈空神拳也是明王劈空神拳的第一式。一拳打出,一股形气剑悄然弥漫开来,冲天的威势直上九霄。
可以说,卡修因这一次是真的尽了全力,见识到拉西奥的实力之后,他对这位教廷的红衣主教丝毫不敢小看了。
“轰!”路西法之剑和大轮明王劈空神拳的碰撞就好似有彗星撞击地球的感觉,整个古堡都好像震动了起来。这两项神通一项是教廷的神通,一项是佛门神通,都厉害之极,产生的碰撞自然也强烈之极。
受到反震的卡修因和拉西奥都是连连后退,形状非常狼狈。表面上,两人似乎是平分秋色,不过实际上,卡修因还是处在了下风。关键是拉西奥的路西法之剑有压制灵魂的作用,所以碰撞的同时,卡修因的灵魂也受到了强烈的震动,只把他震得双目发黑,双耳轰鸣。连忙运转内力,紧守灵台,方才逐渐的恢复过来。不过卡修因也因此,对拉西奥深为忌惮起来。
很显然,拉西奥也受到了强烈的冲击,不过他受到的冲击只是来自于**,并没有像卡修因一样,灵魂也受到冲击,因此,他调整过来的速度可比卡修因快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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