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9章 炼火(1 / 1)
炼火源于古时对火神祝融的崇拜,现代少数民族中的傈僳族、珞巴族就以火和灶炭为崇拜。《雷涛丛谈》“遇夜炳燎,其光烛天”、《建水州志》“于燃松炬……以炬插田,设牲致醴祷”的记载,都属以火祭神,炼火是崇拜火神的一种古老的习俗遗存。
2005年5月,炼火入选浙江省首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1).烧炭使灼热以除去烟气。唐·康骈《剧谈录·洛中豪士》:“凡以炭炊馔,先烧令熟,谓之炼火,方可入爨,不然犹有烟气。”
(2).鍊火:用炼炭烧的火。宋·范成大《题张氏新亭》诗:“烦将炼火炊香饭,更引长泉煮鬪茶。”
炼火,俗称“踩火”,为古老的禳灾集体舞蹈,也是一项大型的秋祭活动。其目的为祈求神祗驱鬼避邪,风调雨顺,五谷丰登,人寿平安。
磐安县深泽乡,西邻灵山,故称炼火为“灵山案”。阴历八月十三轮到灵山兴胡公,以炼火的方式到方岩表演。相传有一年,方岩和尚妒疾兴案者的胆艺,蓄意的炭火中暗埋了犁头、铁锅,意欲加害。因老降侗有事不能参加,委其新降侗。这天黄昏,老降侗突然上降,发现了和尚有不轨之举,怒不可遏,火速赶到了相距120里远的方岩。此时炼火者刚开了水火门,准备炼火,老降侗当即一马当先,赤脚冲进火堆,脚套犁头,头戴铁锅追赶和尚,和尚只得告饶,应允每年炼火时以隆重仪式迎接。自此灵山案的炼火名震邻近各县。
秋祭炼火规定在每年阴历的八月十五中秋和九月初九重阳日,规模宏大,仪式隆重。在择定吉日的黄昏时分,用石灰在晒场上根据木炭多少画一个圆圈为炼火场。先将木柴堆放的圆圈正中,各神祗请到后,开始点火。待烧到一半,倒上木炭,边扇边倒,等全部红透,用铁耙均匀地摊成圆圈一样大小,炭火约七、八寸厚,火堆一般直径约10~60米,木炭多为30箩以上,1987年浙江电视台拍摄风俗资料片时,用了60多箩。参舞的人数少的几十人,多则上百人。该活动有一定的戒规、仪式、程序,夜间在广场上表演。全过程分降童催降、山人开水火门、发兵(阳兵)炼火三个部分。情绪由静到动,锣鼓齐响,炼火进入高潮。炼火者赤膊、光脚,降童手持钢叉使劲抖动领先,山人次之,手持铁索、钢叉、铜锣的村民壮汉随后,高歌狂舞,冲进通红的火堆,有的从容不迫地从烈焰火星四溅的炭火中走过,有的在火红的木炭场上奔跑,有的将脚插入火中,似犁田一般行走,显示本事。先自东往西踩过去,再从北到南奔腾,勇往直前,身体提气上拨,动作剽悍粗犷,看的人惊心动魄,练的人坦然自若。气势壮观,催人奋进。过三堂后,走阵炼火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