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1 / 2)
太难得了。
犹记那日,他一脸诚恳地拉着我的手,认真极了地说,“真的,我是真的觉得,你和连皇,上天入地,四海八荒,再找不到比你们更加般配的人了。峥”
他是发自肺腑地被我和连夜的不靠谱深深地折服了……
——当然,这些都是后话。
回迎春居,切回我扑进了连夜的怀里,朝他告状有混蛋欺负我那刻。
我的猛扑动作,令原本斜倚在榻上咬牙瞪我的连夜怔了一怔,下一秒,他低低地“唔”了一声,好看的眉毛蹙了起来,神色看起来痛苦极了。
该是被我压到伤口了吧……
我不管,我一边哭着,一边紧紧地搂住他,一双手死活都不肯撒。
这动作我做得轻车熟路,因为,我做了八年之久了。
——之前说过了的,打从七岁那年,我就总去大街上玩儿,京城里什么不多,纨绔子弟遍地都有,曾有那么好几次,一身男装、个头儿比同龄男孩子要小的我,都被人给揍了。
我个头儿小,武功又差,还是刚从一届孤女的身份提升为太师府的小姐,不懂得怎么狗仗人势欺压他人,我忍着疼,没还手,也没骂,揉着伤口就哭哭啼啼地回了家。
回到太师府里,顾朗见到我,自然是又把我狠狠骂了一顿,萧祐看到我,如画的脸上盈出心疼,他伸出手来想要拉我近前,尚未触及我的身子,我已被斜刺里杀出来的连夜给拽住了。
他拖着我就往外走,我七岁那年,他九岁,他稚嫩的脸孔已经有了俊美男子的轮廓,那时那刻,他阴沉着脸,眯着凤眼,可怕极了。
他拉着我去朱雀街上找到那群混混,二话不说就开始同他们打。
先前也说过的,连夜虽说贵为太子、陛下,可他最喜欢的,其实是绯色。
若非面圣时的万不得已,他穿的永远是绯衣,而不是明黄——
当年九岁的他,和七岁的我,一个是深居宫闱,一个是初到京城,那群纨绔子弟们,认识我俩的,着实不多。
他们不知道自己面对的少年是何等尊贵,蜂拥而上地一同对阵连夜……
那一日,对方领头儿的龅牙少年被揍得脸似猪头,连夜也不可避免地挂了彩,甚至,还流了血。
当时当地,我完完全全被吓坏了——
我红着眼,看着他,看着他因为红肿而不再俊美的眉眼,看着他微微渗血的嘴角,我看着他,看了片刻,突然“哇”的一声就扑进他怀里去了。
和此时此刻一模一样,九岁那年总是板着脸孔的连夜君太子殿下,他的反应与今时今日是如出一辙的——他先是怔了一下,再是低低地“唔”了一声,眉头登时就皱起来了。
他很疼,疼得眼圈儿都要红了,可是,他并没有,推开我。
打从那日之后,我知道了,不再像我在青城山时被人欺负无人理会,从今日起,倘若再有人欺负我的话,眼前这个眉眼阴狠的少年,他会帮我打回去的。
也正是在那一日,我拉着连夜的手,一边哭,一边说,“你,你别怕,你的脸被打成这样,若,若是没有姑娘愿意嫁你,我,我会帮你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