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飞猪(1 / 2)
陈卓璇很快便啃完一只猪蹄,又接过一只猪蹄,啃得极为带劲,整得满嘴是油,他内心叹了一口气,怀疑着问道:“黑龙大哥,巾咕仔是昵称吧?”
“小破孩,你想得对极了,巾咕仔大恩师是孙俊彩给他起的外号,是参考了海贼王的那只站在肩膀上带着红领巾的鸽子,所起的外号。”黑龙三下五除二便啃完了猪头,又把猪身塞进嘴里,咔嘭咔嘭的咀嚼着。
“巾咕仔,巾咕仔,今古子,莫非是今古子大恩师?!”李秀一歪着头,思索了片刻,一口一个惊叹,嘴角泛起明显的笑意,眼眸里闪烁起一丝精光。
“是的,巾咕仔大恩师就叫今古子,这个外号起得有趣吧?!”黑龙边咀嚼猪肉边回答道。
“今古子的外号的确有趣,不过我并不关心这些,我想问一下,这个秘境里有草原吗?”陈卓璇对大草原向往已久,想看看草原风光,玩玩摔跤游戏。
“有大草原,也有沙漠,火星营地里的美食连我都垂涎三尺。走吧,坐在我的背上,我带你去大草原,欣赏草原风光。”黑龙笑道。
陈卓璇一下子跳到了黑龙背上,李秀一也紧跟着跳到了黑龙背上。
陈卓璇走到哪里,他李秀一便跟到哪里。
“这是我第一次乘坐黑龙,感觉好刺激。”陈卓璇激动万分,抚摸着这条黑龙的龙鳞,光滑而又坚硬,美丽而又神秘,像是在抚摸金属。
李秀一不放心陈卓璇,害怕他从龙背上掉下去,便把他抱紧住,抱在怀里。
这条黑龙一路飞翔,穿梭在巨树森林中,显然是对这片森林熟悉得很。
“小破孩,你看,那便是生活在灵雾中的鹿,有四五头之多。”这条黑龙停在灵雾旁边,仔细观看着灵雾中的鹿,觉得它们像精灵般可爱。
“好可爱啊,我能拍张照片吗?”陈卓璇有些激动的道,他做梦也没想到自己会近距离看到生活在灵雾中的鹿,甚是激动的扭动不已。
陈卓璇和那些雾中鹿的视线对上的那一刹那,激动得快要掉裤子,心中只有一个想法,拍照,从各个角度拍照,以各种姿势拍照。
“大叔,我想拍照。”陈卓璇边摇李秀一的手臂,边挣脱他的臂膀,一副急不可耐的样子。
“好的。”李秀一松开手臂,拿出相机。陈卓璇跳下龙背,先是一路小跑,跑到灵雾的范围之内,摆出各种姿势,进行拍照。
他开心极了。
“开心吗?不着急,尽量多拍些照片。”这条黑龙笑呵呵的道。
“我想进去和生活在灵雾中的鹿,来个亲密接触,可不可以呢?”陈卓璇开心的大笑,双腿早已按耐不住,一路小跑的跑到灵雾中的鹿的身边,摆出各种姿势,进行拍照。
“尽情摆姿势吧,我会好好拍照的,你怎么开心,怎么放飞自我,你开心就好。”李秀一也是笑个不停,一边拍照片,一边笑嘻嘻的道。
两人拍完照片,便又骑上这条黑龙,朝着大草原的方向疾驶而去。
“呵呵,开心吗,小破孩?!”这条黑龙笑呵呵的问道。
“开心极了!有没有更有趣的生物,比如说带翅膀的生物?”陈卓璇清澈的眼眸里泛起丝丝期盼,盼望着见到更有趣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