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守护状元,愿为杀手!(非常感谢连发两条评论的大大!)(1 / 2)
“然,人之将死,无力守护,其心哀甚。”
杀手们一阵错愕。
这状元郎死到临头,想的不是自己的性命,而是想是守护。
守护人间最美的烟火气。
想的是报父母恩,报天子恩。
想的是造福天下黎民百姓,兴盛国家,让国人扬眉吐气于万邦。
状元郎此等胸襟,此等大义,我辈杀手,真是无地自容。
干脆自刎算了!
什么?
状元说到我们杀手了?
是不是求我们杀手手下留情了?
不对!
状元郎懂我们杀手啊!
看状元行文,字字句句戳中我们杀手行业的心窝啊!
按照状元的话,我们杀手杀人是迫不得已。
我们杀手杀人是有苦衷的。
“其为杀手,当属不易。
或身世坎坷,为了生存,沦为杀手。
或贫寒图财,为了金钱,甘心卖命。
或被抓把柄,为人威胁,不得不为。
……”
状元爷在可怜我们杀手。
天下人皆认为我们杀手是天底下最为低贱的人,可状元郎却说:“吾有异议,杀手虽罪,其有人权,人权当重,给以保障,罪责自负,不可牵连!”
天啊!
状元郎,想不到你对我们也给以了应有的尊重。
按照状元郎的话,似乎还真的我们不杀状元,比杀状元好千万倍!
好像我等是傻子才会继续举起屠刀。
接着,状元说啥?
“若是汝等,幡然醒悟,跟随本座,不仅不身死,不但不无财,相反,正当立功,扬名天下,造福万民,兴邦强国,造吾大新朝世界赫赫威名!”
状元郎建议我等跟随他,建功立业。
从状元郎的分析来看,好像还真可以如此。
“汝等杀手,组织培养,能杀人,灭踪迹,行黑暗之事,奏特种之奇功,非平凡之辈,泛泛之人,死于非命,王于国法,实在可惜。”
“汝等从我,当为特种部队。
于江湖,扫尽不平之事。
于朝廷,剪灭贪官污吏。
于万邦,执行特种作战!
待汝有功,奏报天子,免除过往死罪,更建未来大功。
洗白过去,重获新生!”
状元郎是想收编我们变成特种部队!
不错,状元郎也看出我们的优点了,能杀人,灭踪迹,行黑暗之事,这是我们杀手组织的本分。
用来平息江湖恩怨,用来杀几个贪官污吏,自然是可以的。
可状元郎还说啥?
要我们于万邦执行特种作战?
状元郎,您也太高抬我们了吧?
听状元郎的话,如果我们当了他的特种部队,不仅人身安全有保障,还能够立下大功。
“汝听吾言,重获新生,呼吸自由之空气,沐浴温暖之阳光,享受盛世繁华。”
啊啊啊!
状元郎,您许下此等诱惑,吾等怎么禁得住?
我等杀手,最缺乏的便是人身自由,最缺乏的便是温暖阳光,我们只能生活在黑暗当中。
盛世繁华,我们只能苟苟且且!
“生命诚可贵,选择价更高。”
状元郎实在是太懂我们杀手了。
对于我们杀手而言,什么都是假的,只有利益是真的。
为了价更高,生命算什么?
我们杀手本来就是卖命的!
“汝等选我,成特种战士,虽仍杀手,价值迥异,造福万民,强国兴邦,成就自身,有益天下,立不世功勋!
汝等杀我,沦魔鬼罪人,天下追杀,无处藏身,千夫所指,无病自亡,等及身陨,尤堕地狱,万世不得超生!”
两相比较,是傻子都看出,跟着状元郎混价格更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