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谁说杀人非得见血(1 / 2)
重不重要,得看跟谁比。
如果男朋友是楚天岚的话,那闺蜜重要。
如果男朋友是任浩初的话,那毫无疑问就是男朋友重要。
人嘛,本来就是双标侠。
从卜媱接到了公司打来的电话,放弃了在等待生死不知的好闺蜜丰暮雨,打道回府去浩初资本。
就能看出谁在她心中的地位更加重要。
“聂高远先生经过抢救,已经脱离了危险,现在已经恢复了意识。”
医生的话还没说完就被卜媱打断了,“那太好了,我忙完这边的事,过几天去看看他。”
“卜女士,还有一件事,您的朋友丰暮雨的遗体也找到了。
麻烦您联系一下丰暮雨女士的家人,让他们……”
后面医生说的话,卜媱一个字都没听进去。
丰暮雨的遗体找到了?
她,真的死了……
“卜媱女士,卜媱女士,你还在听吗?”
医生的一道道呼声,将卜媱从恍惚中唤醒。
“我在,医生还有什么事吗?”
不知不觉间,卜媱说话的声音已经带了些许哽咽。
“您预留在我们的医药费不足了,您看……”
“好的,我知道了。
我一下打钱过去。”
挂断电话后,心中悲痛之气涌上心头,让卜媱呼吸都感到吃力。
无力的她蹲坐了在地上。
丰暮雨是她最好的闺蜜啊!
两人在高中的时候,就结下了深厚的友谊。
她是无论如何都想象不到,好闺蜜会走上自杀这条道路。
“嗡”“嗡”。
手机的震动声响起,卜媱强忍悲恸,打开了短信。
“卜媱,我记得之前跟你说过的。
丰暮雨只是他的下堂糟妻,我是那种痴心错付的婊子,只有殷小琴,才是她的真爱。
糟糠之妻不死,小三如何上位呢。
你就不想知道你的好闺蜜,自杀的真正原因吗?”
紧接着一条附着着照片截图的彩信发了过来。
给卜媱发短信的,是曾被卜媱误会是威胁闺蜜幸福的小三池芊芊。
倒也不能算是误会,只能说是前小三吧。
谁让她那闺蜜的男朋友易英才,最擅长走肾不走心了。
身边的莺莺燕燕简直不要太多。
偏偏还处理不干净尾巴。
照片上,是闺蜜的前男友易英才在一家高档酒店为新出生的儿子举办满月酒宴的照片。
易英才和真正的小三殷小琴两只手紧紧的握在一起。
另外一只手则是显摆着新办下的结婚证。
一家三口尽显其乐融融的气息。
不用想也知道,定然是易英才和那个小三奉子成婚了。
可为什么,为什么这样的照片偏偏能被丰暮雨看到。
明明她亲眼监督着好闺蜜丰暮雨删了那个渣男的某信和所有联系方式的,为的就是怕她睹物思人。
于是,她拨通了池芊芊的电话,开门见山的问道:
“这张照片,丰暮雨她见到了吗?”
“当然了。这张照片发给她一天后,她就选择了跳崖。
生命还真的是脆弱呢。”
电话那头传来一道看似惋惜,实则幸灾乐祸的话语。
得意洋洋的语气,完全没有一点愧疚和伤心。
卜媱忍着怒气,继续问道:
“照片是你发给她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