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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三首歌卖了15万!(新书!求鲜花!求推荐!)(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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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写明了一些跟嘉和公司签约以后需要注意的地方。

不能有影响公司形象的行为。

不能有违法乱纪行为。

不能有损自己的公众形象。

不可以没有公司的允许情况下随便接广告代言。

在公司给凌风安排工作的时候,必须准时准点参与。

有紧急事情到不了,或者是没办法参与工作。

必须跟公司请假等等!

总之就是一些围绕着嘉和娱乐经纪公司为主的规定。

最后写着给与自己的工资是每个月9200块钱。

但这不是固定的,随着凌风在娱乐圈里地位的上升。

他的工资也会跟着身价往上涨。

还有就是关于广告,电视剧,电影,或者音乐MV等等通告的分成。

凌风属于新人,他只能拿到百分之30左右。

也就是说别人找凌风代言广告。

给100块钱的代言费,凌风只能得到30。

但这也是知识暂时的。

总而言之,就是凌风现在没有任何名气。

他只能拿到最低门槛的待遇。

不过随着他的身价越来越高,这些薪资待遇肯定也会随着身价的高低而涨。

仔细看完了合同以后,凌风便在两份合同上签上了自己的名字。

签完以后,他把合同又递给了赵若晓。

对于凌风的表现,赵若晓一直在暗中观察。

她也发现了凌风身上跟别的新人艺人不一样的地方。

凌风这个新人非常有主见。

不会问东问西,看合同的时候非常认真。

在确定合同没有问题以后。

也非常干净利索的把合同给签了。

这明显就不是一个新手艺人的身上会出现的表现。

她现在也对凌风更加好奇了起来。

把合同放在文件夹里以后。

赵若晓又拿出了新的合同。

同时开口说道:“凌风,公司的星探助理还说了!”

“你手里还有三首歌曲的版权。”

“公司想把它们收购过来。”

“你说说你想出售的价格吧!”

凌风思考了一下说道:“赵总!我也不知道歌曲版权能卖多少钱!”

“要不你来出价吧!”

“我想你一个公司的副总,总不会欺骗公司新来的艺人吧?”

赵若晓脸上露出了满意的微笑。

不过她还是说道:“你有歌曲的Demo或者小样让我先听一下吗?”

凌风二话不说,拿出了自己的手机。

打开了自己的抖英,同时把手机推到了赵若晓面前。

凌风说道:“赵总,我的抖英个人主页上。”

“就有三首歌曲的录制视频,都是完整版的。”

“你试听一下!”

说实话,现在有抖英,有智能手机的存在。

跟以前相比简直太方便了。

换做以前,凌风想要卖歌的话,估计还得准备U盘啥的。

麻烦的要死,现在多方便。

打开抖英记录美好生活。

就是这么简单,就是这么方便。

赵若晓看了一眼凌风抖英的粉丝。

4.5w人关注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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