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三首歌卖了15万!(新书!求鲜花!求推荐!)(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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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写明了一些跟嘉和公司签约以后需要注意的地方。
不能有影响公司形象的行为。
不能有违法乱纪行为。
不能有损自己的公众形象。
不可以没有公司的允许情况下随便接广告代言。
在公司给凌风安排工作的时候,必须准时准点参与。
有紧急事情到不了,或者是没办法参与工作。
必须跟公司请假等等!
总之就是一些围绕着嘉和娱乐经纪公司为主的规定。
最后写着给与自己的工资是每个月9200块钱。
但这不是固定的,随着凌风在娱乐圈里地位的上升。
他的工资也会跟着身价往上涨。
还有就是关于广告,电视剧,电影,或者音乐MV等等通告的分成。
凌风属于新人,他只能拿到百分之30左右。
也就是说别人找凌风代言广告。
给100块钱的代言费,凌风只能得到30。
但这也是知识暂时的。
总而言之,就是凌风现在没有任何名气。
他只能拿到最低门槛的待遇。
不过随着他的身价越来越高,这些薪资待遇肯定也会随着身价的高低而涨。
仔细看完了合同以后,凌风便在两份合同上签上了自己的名字。
签完以后,他把合同又递给了赵若晓。
对于凌风的表现,赵若晓一直在暗中观察。
她也发现了凌风身上跟别的新人艺人不一样的地方。
凌风这个新人非常有主见。
不会问东问西,看合同的时候非常认真。
在确定合同没有问题以后。
也非常干净利索的把合同给签了。
这明显就不是一个新手艺人的身上会出现的表现。
她现在也对凌风更加好奇了起来。
把合同放在文件夹里以后。
赵若晓又拿出了新的合同。
同时开口说道:“凌风,公司的星探助理还说了!”
“你手里还有三首歌曲的版权。”
“公司想把它们收购过来。”
“你说说你想出售的价格吧!”
凌风思考了一下说道:“赵总!我也不知道歌曲版权能卖多少钱!”
“要不你来出价吧!”
“我想你一个公司的副总,总不会欺骗公司新来的艺人吧?”
赵若晓脸上露出了满意的微笑。
不过她还是说道:“你有歌曲的Demo或者小样让我先听一下吗?”
凌风二话不说,拿出了自己的手机。
打开了自己的抖英,同时把手机推到了赵若晓面前。
凌风说道:“赵总,我的抖英个人主页上。”
“就有三首歌曲的录制视频,都是完整版的。”
“你试听一下!”
说实话,现在有抖英,有智能手机的存在。
跟以前相比简直太方便了。
换做以前,凌风想要卖歌的话,估计还得准备U盘啥的。
麻烦的要死,现在多方便。
打开抖英记录美好生活。
就是这么简单,就是这么方便。
赵若晓看了一眼凌风抖英的粉丝。
4.5w人关注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