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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3章 第两百十三章悠闲的庄园主生活1(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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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咳咳咳——”一阵撕心裂肺的咳嗽声, 在阴暗密闭的环境里,显得格外沉闷。

外面的人似乎听到了这声音,骂骂咧咧, “咳什么咳, 再咳就宰了你。”

“要我说,就应该给她再喝点昏迷药水, 也免得我们被发现了。”另外一个男声紧张道。

“不行,她身体太差了,要是直接死了,我们就完了。”一个沉稳的男人道。

苏叶眯起眼, 细数外面总共有多少人。

可是她的身体状况太糟糕了,原主是个流浪的孤儿, 从记事起, 就在伦敦城里乞讨, 从四岁到八岁, 因着有大一些的乞丐儿童照顾,她勉强活了下来。

六岁后, 原主学会了乞讨的技巧,比如说一些奉承话, 比如假装身体残疾,以及偷盗的技巧。

因为长相可爱, 再收拾干净自己, 她并不会被那些有钱的小姐排斥,于是原主靠着卖花,接近那些小姐们,然后不着痕迹的偷出一两个硬币。

教导她偷盗的“哥哥”告诉她,不要贪心, 一两个便士小姐们不会在意,会以为自己是记错了,再多她们就会起疑。

也不能去接近那些夫人或者绅士,或许他们更加慷慨,也更加有钱,但他们也更高傲以及精明。

他们只是小孩,是乞丐群里最低等的存在,如果他们得到多了,也会被那些大乞丐们抢走,还会被教训一番,这是血的教训。

原主一直很听话,兢兢业业的执行着“哥哥”的警告,在伦敦西区某条繁华的商业街上售卖鲜花,当有三位以下的小姐出现,她就会乖乖巧巧上前询问,语言甜美,笑容可爱。

一般天真的小姐们是不会拒绝的,于是她在卖出花的同时,总能得到一两个便士的额外之财。

有了这些钱,就能多买几块黑面包,给更小的弟弟妹妹们吃了。

他们这个团体有十一二个人,最大的是托尼,今年十二岁,已经到了可以成为童工的年龄。

但他只在街上帮人跑腿,赚取廉价的报酬,因为像他们这样的孤儿,在童工当中也是最受歧视和压迫的。

其他童工辛苦劳作,还能得到一块黑面包,一杯牛奶充饥,以及每天八到十二个便士。

但托尼没有父母和长辈,那些黑心的工厂主只会尽力压榨他,不仅便士没有了,估计黑面包也会被其他更强壮的孩子抢走。

而托尼还有一个七岁的妹妹要养,不可能去丝毫没有保障的工厂。

然后是十岁的约翰,九岁的乔,八岁的玛丽以及原主,剩下的孩子更小,除了乞讨几乎不能做什么。

这个团体存在很久了,原主从有记忆以来,就在里面了,不知道自己的父母是谁,只是隐约听玛丽说过,原主似乎还有一个姐姐,可她不见了。

这很正常,团体中长大的孩子,几乎都会消失,托尼是个例外,因为要照顾妹妹,在团体中,妹妹和其他孩子们在一起,他能出去长时间工作。

约翰已经计划好,找一份报童的工作,以后也不会再回来。

乔有腿疾,走路有点费劲,而玛丽脸上有着大大的疤痕,他们都是那种找不到工作的人,至少待在团体中不会受欺负。

而原主,长相漂亮精致可爱,如果不是托尼帮助,她或许已经被掳走了,成了某个红灯区夫人手下一名雏、妓。

所以原主心甘情愿留下来,一直到托尼决定离开这个团体,她会跟着托尼一起走。

这就是她长到八岁,所有的记忆和愿望。

然而这愿望注定不能实现,三天前,原主一如既往在卖花,人来人往的大街上,本该不会有什么危险的,毕竟这里是富人区。

然而意外发生了,一辆马车经过,原主没在意,往路边让了让。

马车开过去了又匆匆折返,停在她的面前,而且位置选的很巧妙,正好把她挡在了一个角落。

马车上下来一个男人,二话不说就用布捂住她的口鼻,然后带进了马车。

之后她就被带到伦敦西区,白教堂附近的贫民窟。

原主被关到了一间阴暗狭窄的地窖里,那些人直接把人扔进来就不管了。

当天晚上,下了一场大雨,地窖里渗入大量的水,原主躲无可躲,只能在水里浸泡了一整晚。

等到早上那些人打开地窖门,原主发起了高烧,人也迷迷糊糊。

那些人见此,只好骂骂咧咧把她捞出来,关在这间狭小的房间里。

不过这些人显然不在乎原主的死活,弄出来就不管了,没有药没有热水,甚至连换一套干燥的衣服都没有。

就这样,原主烧了两天,直接没了呼吸。

苏叶穿越过来,给自己喝了退烧药,以及基因改造液,可原主的身体实在不好。

孤儿的她,小小年纪身体里就有了各种病症,照这样下去,她的寿命不会超过三十岁。

这次高热,把身体里所有的病灶都激发出来了,因此即便苏叶喝下了药和基因改造液,也没有达到立竿见影的效果。

此时的她,全身酸痛,四肢无力,脑子昏沉,呼吸不畅。每咳嗽一声,就感觉到眼前阵阵发黑,似乎下一秒就要晕过去了。

然而不行,她不能昏迷。

没有搞清楚外面那些人目的之前,以及他们之后打算对她做什么,不能就这么晕过去。

从原主的记忆里可以发现,那些人掳走她,是临时起意。

掳走之后,又没再管过她,只把人关着,完全不在乎她的死活。

这就说明,这些人不是人贩子。

要是人贩子,他们应该会给一些吃的喝的,以及简单的药物,不让她这么狼狈。

就苏叶现在这个样子,是卖不上价格的,反而会被狠狠压价。

而那些人显然没有这个意识,只不耐烦的呵斥她,甚至还想要让她再晕过去,免得咳嗽声太大,被人发现。

这不像是对拐来的孩子,反倒是像人质。

可原主有什么作为人质的理由吗?

她只是一个孤儿,除了长相好一点,没有任何可取之处。

至于原主那个消失的姐姐……苏叶猜测,她是长大后,不愿意管原主这个累赘,直接跑了。

这也是人之常情,都成为孤儿了,每天过着朝不保夕的生活,谁还能照顾一个更小的孩子。

托尼是个例外,这只能说明他更加重感情而已。

原主记忆里,从来没有所谓姐姐的身影,这么多年,也没有来自其他人额外的帮助,所以姐姐是彻底消失了。

那就不可能是因为姐姐而带来的危机。

苏叶猜不透这中间的关节,只能眯着眼,一边休息,一边听外边的对话,好获取足够的信息,以便更好的计划下一步。

好在她空间里有能充饥的营养剂,这东西无色无味,外面那些人无法察觉。

一罐下去,她总算恢复了一点力气,外面的声音都更清晰了些。

门吱呀被推开,又一人走入房间,这次听脚步声比较轻,应该是个女人。

“怎么样,外面有什么消息?”沉稳的男人焦急询问道。

娇媚的声音响起,果然是个女人,“你们这次可是捅了马蜂窝了,外面到处都是巡捕,说真的,你们抓来的那个崽子到底什么来头?”

“能有什么来头,不过就是一个贵族仆人家的孩子。”男人郁闷道。

“怎么可能?”女人失声尖叫,“奥利弗,你可不能瞒我,藏着你,我可是冒了风险的。”

男人狠狠踢了一下桌子,“狗日的,谁能想到我们会这么倒霉。”

“那你说说看,这到底是怎么回事?还有她真的是仆人的孩子吗?不是那家贵族的私生子?没有哪家会为了一个仆人的孩子兴师动众的,除非是他们的私生子。哦,你去外面瞧瞧吧,我估计苏格兰场所有警探都出来找你们了,这可不是一个仆人之子该有的待遇。”

仅仅是仆人的孩子,身为主人,顶多派几个人打听一下,也就不会再管。

可现在,可是惊动了整个伦敦的警探,这说出去,就是路边的乞儿都不会相信,为的仅仅是一个私生子。

奥利弗又狠狠踢了好几脚,“我倒是想抓他们家少爷来着,可谁让我运气不好,抓错了人。至于那崽子是不是私生子,那就不知道了,总之,我们遇到了一个大麻烦。”

“到底是怎么回事?”女人焦虑道,“快告诉我吧,亲爱的,你知道的,我总会帮你的。”

“好吧好吧,事情是这样的。”男人开始讲述。

苏叶也总算弄清楚了前因后果,知道真相后,简直让她哭笑不得,为失去了生命的原主默哀,这也太倒霉了。

事情要从一场政治斗争说起,德比郡的彭伯里有一个大地主姓达西。

达西家族占有德比郡大半土地,算得上英国一流的乡绅了,虽然没有贵族头衔,但他们拥有庞大的教会势力。

现任家主是达西先生,他还有一个弟弟,在伦敦当法官。

兄弟俩相互扶持,达西法官很快就要升任大法官了,那可是妥妥的实权派。

但他有一个竞争对手,就是来自英格兰北部的费尔南勋爵,这是一位贵族,能力,家族势力都不逊于达西法官。

可唯一比不上的,就是他没有达西家有钱,而现任达西家主,为了弟弟的前程,源源不断的供给庞大的钱财。

费尔南勋爵虽然是个贵族,可家产早已败光,现在的身价都是他自己奋斗来的,可这远远比不上达西家有钱,而达西法官的兄长又愿意为弟弟出钱。

在竞争大法官的最后关头,他就想出了一个馊主意,那就是找了一伙强盗,去德比郡绑架达西家主唯一的继承人,年仅八岁的菲茨威廉·达西。

这伙强盗没有见过这位小少爷,唯一的凭证是一幅简单的素描。

那天,他们在彭伯里庄园外潜伏了两天,终于见到一位打扮精致,身着华丽的小少爷出现,虽然看着面相有点区别,但八岁的男孩,还穿着配有宝石胸针的昂贵衣服,鞋子也是羊皮靴,除了达西小少爷还能有谁?

毕竟这附近广袤的土地,只有达西一家,其他人家离得远着呢,一个八岁的男孩,是不可能衣着干干净净跑过来的。

而彭伯里庄园就只有一位少爷,年纪又合适,于是他们直接把人掳走了。

之后他们连夜离开德比郡,去向雇主交差,结果雇主的管家一看,直接把他们骂个狗血淋头,“你们是蠢猪吗?绑错了人都不知道,居然还好意思要佣金,滚滚滚,别让我再看到你们,不然直接抓起来。”

他们可是强盗,在政府留有案底,费尔南勋爵即便成不了大法官,依然是权势滔天的法官,他们哪里敢惹,只能自认倒霉。

从管家的骂声中,他们才知道,自己绑架错了人。

这个长相精致得像个天使,又穿着格外华丽的小男孩,居然只是一个仆人的儿子。

严格来说,是达西家的管家维克汉姆的儿子,至于一个管家的儿子,为什么穿着这么好,那就不知道了。

总之,这不是一个有用的人,达西家主怎么可能会为了一个仆人的孩子,而不去管自己的弟弟。

强盗们被大骂一通,还得把之前收到的佣金还回去,气急之下,对着这个八岁的孩子拳打脚踢。

“然后呢?”女人忍不住屏住呼吸。

奥利弗深深叹气,“然后他就死了。”

女人忍不住倒抽一口气,紧接着意识到不对,“那里面那个是谁?”

“那小孩死了,我们自然不会再管,随手找了一条河,把尸体扔了进去。可谁能想到,那达西家会为了一个佣人的孩子兴师动众。”奥利弗说到这个简直咬牙切齿。

他们把尸体扔了之后,不高兴的去酒吧喝酒,然而第二天情况就变了。

伦敦到处在搜查,说是一个孩子不见了,达西法官以打击人贩子为借口,要求苏格兰场,把整个伦敦都搜寻一遍。

但他们又听到小道消息,说是那小孩虽然是仆人的孩子,身份却特殊,是达西家主的教子。

这年头,教父和教子的关系,和亲父子差不多,没有亲生儿子的情况下,教子是可以继承教父家产的。

所以那小孩又变得矜贵起来,再加上,人又是因为达西法官而出事的,无论如何,他都会尽全力找寻。

所谓官大一级压死人,苏格兰场怎么敢得罪一位大法官,可不得尽心尽力嘛。

奥利弗他们怕被找到,就打算离开伦敦去乡下躲一躲,路过原主所在的那片街区时,正好看到了卖花的原主。

原主的相貌和维克汉姆有七分相似,三分不像也因为一个是男孩,一个是女孩。

他们临时起意,把人直接掳走了,想着说不定以后会有用。

然而没想到的是,他们压根出不了城,搜查很严,即便他们伪装成有钱人,也不能避免被搜查。

而且奥利弗眼尖的看到,搜查的警探手里,有他的素描像。

可见达西法官不仅掌握了他们来到伦敦的消息,也已经知道绑架人是谁。

这下子,奥利弗等人真的无路可走了。

于是他带着两个手下,和原主来到了女人家里。

两人是情人关系,女人对他死心塌地,在这里躲一躲,总比大街上乱晃来的好。

女人不敢置信的捂住嘴,“所以她是假的。”

她还以为里面的小丫头,就是那些人要找的人呢,还想着,要不偷偷告密,说不定能得到一笔不菲的奖金。

男人眼里,女人对他情谊深厚,可在女人看来,她一个女支女,对每一个男人都情深义重。

不然她凭什么这把年纪了,美貌不在,还让他们愿意在自己身上花钱呢?

至于出卖这些人会有什么下场,她一点也不担心,得罪了大法官,又确确实实绑架了贵族的教子,足够他们一辈子待在牢里出不来了,上绞刑架都有可能。

然而谁能想到呢,这些人居然把摇钱树打死了,简直蠢不可及,怪不得勋爵家的管家骂他们是猪呢。

女人眼珠子转了转,推开门进入房间,捏着苏叶的下巴,打量了好一会儿。

奥利弗站在门口,“你想干什么?”

“要不……我们把她打扮成一个男孩儿?”女人提出建议,要是你们被发现了,也好减轻罪行。

奥利弗嗤笑一声,“当时就是脑子一热,你真以为这主意能瞒过谁。”

一个男孩,一个女孩,区别大了,不是说长相相似,就真的能蒙混过去的。

“总比一开始就叫人家知道,你们把孩子弄死了好,”女人劝说道,“说不定借着这功夫,你们还能想到脱困的法子。”

奥利弗想了想,也是这个道理,不管是真是假,有这么个人在,他就有了谈判的筹码。

操作得当,或许他可以凭此脱身也说不一定。

“那你弄一套男孩的衣服来,顺便给他剪个头发。”

女人一听,当即答应一声,扭着腰出去了,过了一会儿,她带回了一套廉价的童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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