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阿爹!(1 / 2)
“当然没有,我留着也没用。几位大人既然愿意花钱,那就都买去吧。”
一摊双手,高要淡然道。
“好,那尉大人,请拿羊皮和纸过来,我起草一个买断合同,这等大买卖,还是要有留书的好。”
李斯点了点头,随即看向尉缭。
他可不会蠢到就这么平白无故的相信高要,尤其是空口白话!
你说就这些,那就这些了?
这东西如果你手里还留了许多,我花了高价买下。
然后你又拿出来一堆,廉价售卖。
那我不得背负一个欺君之罪?
但有了文书就不一样了。
秦代的法度,反而是运用的无比超前。
违背文书的事情,直接归刑部管辖!
哪怕是王宫贵胄,违法之事也一视同仁,不怕高要敢捣鬼!
很快,一份合同就拟定了出来。
由尉缭做公证人。
三人分别出钱,以一枚五百金的价格,买断高要手里所有的肥皂。
并且高要需承诺,日后世上不会再出现肥皂这种东西,不然他们将有权拿文书告上刑部。
到那时,高要需要三倍返还他们的购买价格!
“文书很公正,我签了。”
简单看了一眼,高要想都没想,就在上面签了名字,并且按下了手印。
反正只是答应不再出现肥皂而已。
对自己来说没影响。
原本自己这次进城的重事。
是想用项目承包的方式,和大秦那几个富可敌国的商人进行商议。
秦朝虽然重农抑商,但也不是绝商,只是税收高一些而已。
就比如那巴寡妇清,还有乌氏倮,那都是家产几百万金的超级富豪!
但是现在。
张苍和李斯这两个傻帽,居然愿意花这么多钱买没人要的猪油做的肥皂?
那这白给的钱,自己可没理由不要啊!
而且,文书上只规定了不能出现肥皂。
大不了自己以后只做里面放了花粉的肥皂不就成咯?
“好,我也签了。”
其他三人分别也在上面都签字画押。
一式四份,每个人手中都有一份。
“那好,我就家里等着高大人的肥皂了。”
拿着属于自己的那份,李斯微微一笑道。
随即,他的目光转向了尉缭:
“尉大人,我也希望贵公子,能赶在老夫收到肥皂之前,来到府上。”
“那,就先告辞了。”
三百块要比香囊还好用的肥皂!
这事可比收一个国尉儿子当徒弟重要多了!
李斯此刻是迫不及待的想要回家准备钱。
说着话,他和张苍转身就要离开。
但也就在这时。
国尉府的大门打开,一个家仆打扮的中年男人,风尘仆仆的跑了进来。
一边跑着,他还一脸狂喜的大喊道:
“老爷!好事,好事!”
“高要高大人,答应当咱们公子的老师了!”
!!!!!
这一嗓子嚎出来。
整个院子瞬间安静!
“高要?高要是谁啊?”
“居然有人当了尉大人之子的老师?而且还是尉大人主动去求的?”
“没听过!起码咸阳城中的各家文豪中,没有此人!”
院子里的众人面面向觎,纷纷议论了起来。
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