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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
马来西亚宪法保障宗教自由,但规定伊斯兰教(回教)逊尼派为国教。根据2010年人口和房屋普查的数据,约61.3%的人口信奉回教;19.8%人口为佛教徒;9.1%基督徒6.3%人为印度教徒;1.3%人为儒家、道教和其它传统的华人民间宗信仰追随者。其它则是包括几种信仰,包括泛灵论、民间宗教和锡克教;而1.1%的人没有任何宗教或没有提供任何讯息。
依据马来西亚宪法第160条,所有的马来人被认定为信仰伊斯兰教的musilin。2010年人口普查的统计数据显示,在华人人口当中,83.6%登记为佛教徒,接下来是基督宗教(11.1%),道教还有其他华人民间信仰则是(3.4%)。在某些区域例如槟城,也有较小规模的伊斯兰教社群。大部分的印度人信奉印度教(86.2%),接下来是基督宗教(6.0%)、伊斯兰教(4.1%,信奉伊斯兰教的印度人一般被称为为“mamak”)等等。在非马来的原住民社群中,主要宗教是伊斯兰教(46.5%)和基督教(40.4%),没有宗教信仰的人有4%,道教和其他华人民间宗教有3.9%等。
回教徒在宗教事务方面,必须遵守伊斯兰法庭的各项决定。伊斯兰教法官将按照沙斐仪派的法律学派,这是马来西亚主要的麦兹海布。
伊斯兰法庭的司法管辖权只限于musilin事务,如婚姻、继承、离婚、叛教、改宗和监护权等。伊斯兰法庭具有类似于马来西亚法院的层次结构,但它并不管辖其他刑事或民事罪行。尽管民事法院(包括联邦法院)是此地最高层级的法律机构,但它们并不审理有关伊斯兰习俗的事项。
风俗
称呼
马来人没有固定的姓,所以在称呼他们时并不以他们的姓作为称呼。马来人的名字可分两个部分,第一个部分是他们的名字,中间隔着“bin”或“binti”,有时会省略。第二个部分是他们父亲的名字。男士:中间就用“bin”,而女士则用“binti”。
在非正式的场合,对小辈较为亲昵的称呼为Adik或dik,意为弟弟或妹妹,名字则可省略。对年级较大的男士可称为pakcik,意为伯父,女士为makcik,意为伯母。
在日常场合,用Encik加名称呼男性,意为某某先生,用cik加名称呼女性,意为某某女士。
在较为正式的场合,用tuan加名,来尊称男士,用puan加名,来尊称女士。此外,对有人封号的人可直接尊称其封号或封号加姓名。如datuk、tan Sri等。
见面礼
传统的马来人见面礼十分独特。他们在见面时会用双手握住对方的双手互相摩擦,然后将右手往心窝点一点。对不相熟的女士则不可随便伸手要求握手,男子应该向女子点头或稍行鞠躬礼,并且主动致以口头问候。但现在西式的握手问好在马来西亚是最普遍的见面礼,不论用在马来人、华人或印度人都可通用无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