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纯属巧合(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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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点发虚,这个地方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我也没有把握走到天黑就有驿站。而饮水和食物基本消耗殆尽,我的革囊里面,只有几块干硬的肉干。看看赵鹄还是昏迷不醒,似乎没有发烧,但是,也没有什么精神和力气,我看看路两边黑乎乎的树林,似乎也不象附近有人居住的痕迹。只能硬着头皮往前赶路,反正一条官道,一直走总会到驿站。南粤是刘畅的辖区,他的令牌无比好使,只要到了驿站,我就有办法给赵鹄疗伤和找柯秦他们。

如云临行前,恨不得把所有路上有用的东西都给我准备好,除了南粤王的令牌,还有青山院的密令印信,也在如云软磨硬泡下,从王爷那儿弄了一个来,这个东西是青山院的高级印信,大周境内的青山院所有人,见印信都会为主人效劳,这个东西,除了刘畅只有刘杨有一枚,其他的都不会轻易给人。青山院各门的人,其实都是背靠背,很多是单线联系,只有各门的总管才知道各门的所有人,很多暗门人,都是青山院总管和王爷才知道,这枚印信及其珍贵,刘畅肯给我的,虽然是比他和刘杨次一等级的印信,但是,已经是五门的门人都会行方便的东西了。我把印信和赵鹄送我的钱氏商行的印信,当作吊坠,栓在一根很结实的绳子上,贴肉挂在脖子上,还给它们在外面做了一个布套子,看上去像是戴了一个庙里求来的护身符。

但是,这里四下无人,我有这些厉害的东西,也无计可施啊。

我一路无聊的骑着马,这半天多,我已经和灰马非常熟悉,我甚至给它起了个名字叫烟灰,这个烟灰看上去和齐齐一样,是一匹刚成年的小马,应该和莫德祥没有太多感情,所以,主人死后,似乎很快就认了齐齐作为伙伴,通过这两日的相处,和我这半天的骑行,似乎认了新的主人,就是我。

远远,对向有烟尘滚滚,看样子有一个马队,疾驶而来。我大为开心,无论如何,这个荒山野岭的,有人就行,应该是行脚赶路的人,正好可以打听一下最近的驿站在哪里,大约要走多久。不过,眼看就要天黑,还有马队急行,看样子前面并没有离驿站很近。我有点担心,不过,既然有人,哪怕是和他们买也可以弄点干粮和水,我忽然变得心情很好。

远处马队很快近了,他们也看见了我,是一队人马,大约十来匹马,看着服饰,不像行脚的客商,有的背着弯弓,有的穿着兽皮背心,看上去是一队附近的山民出来打猎。马队在离我们一箭之远的地方停下,一个小伙子策马过来与我搭话。

这个小伙子看上去十六七岁,骑着一匹大黑马,背上背着弯弓,马上挂着两只山鸡,一只野兔,看上去像个大户人家的护院,黝黑的皮肤,一口雪白的牙齿,“小姑娘天色已晚,你在这个山里,前后驿站都很远,可有什么事情?”他的口音有点奇怪,看样子的官话说得不太利索,带着不知道哪里的方言味道。

“我和兄长要沿着官道去郴州府,但是,昨日遇到了山贼,就往路边山林里躲避,结果,跑了一天,才躲过了贼人,只是已经迷路了,兄长也受伤了,我好不容易找到了官道,正想沿着官道寻找驿站。这位大哥,可知道这个附近可有山民居住,或者,可有食物饮水,能不能接济一下?”看我老实巴交的,衣服也破了,赵鹄又穿着莫德祥的灰黄的袍子,倒伏在马上昏迷着,那个小伙子信了七八分。

“那你在这儿等一下,我去讨我家主人示下。”说着策马去马队那边汇报情况。

过不多时,小伙子领着一个大汉过来这边,远远看见这个大汉身高马大,一头乱发如雄狮一般,衣服倒是颇为华丽,一部大胡子,看不出年龄,马走近了,看见了他明亮锐利的眼睛,看样子这位明显是马队的头领。一双鹰眼扫视我一圈,又看了看马背上的赵鹄,“姑娘,我在附近有一个院落,也是就无人居住,我们打猎刚好在附近,天黑了去歇脚,姑娘若不嫌弃,就跟我们一同前往。”

“多谢公子,我非常愿意一起去。”我在马上行礼表达谢意。

“姑娘随我来。”那个大汉率先策马,我赶紧跟在他身后,一边唤着齐齐跟着我,那个小伙子殿后。

四匹马和马队汇合,就跟着大部队继续往南走,走了一盏茶的功夫,官道边有一个岔路,是一条羊肠小道,马队跟着前面的人,鱼贯而入,两边都的密林。又走了一刻钟,天已经擦黑,前面出现了一片开阔的草地,草地尽头是一个农家小院。

马队里的人,早有几个策马快跑,提前去打扫院子,我跟着大汉走在最后,等我们到达的时候,小院的门已经大开了,里面也大略收拾了一下,大厅的门也开了,里面甚至已经点了蜡烛。

我下马,把马鞭挂在马上,又跑过去,让齐齐跪下,把赵鹄解下来。摸摸他的头,还好并没有发烧,总算松了一口气。

“这位公子,能否给我兄长安排一个房间,让他先躺一下。”我对着那个大汉说,他已经下马,把马丢给家人,过来看我和赵鹄。

赵鹄实在太高了,我又瘦又矮,只能勉强把他扶在肩头。大汉直接上手,把赵鹄扛了起来,搁在肩膀上,“令兄是哪儿受了伤,要不要看一下?”

齐齐见赵鹄被扛走,也自己站了起来。那个大汉满眼羡慕,“这马通人性啊,不错。”

大汉扛着赵鹄,领着我来到西屋,推开门,里面是一个卧室,有一张宽大的床,床上有锦被和枕头,看陈设颇为讲究。我顿时有点放心,南岭中的山贼或者强盗,断断是没有这个华丽的居所的,这个公子估计是附近的世家弟子,一个别院都陈设不错,应该不是坏人。我就是那么的以貌取人,只看有钱没钱区分好人坏人。有钱人,没有必要对一个路人做什么伤天害理的事儿,我现在蓬头垢面,还拖着个受伤的兄长,怎么都不会有人打什么坏主意,难道还能卖了我不成。我脑子里转悠了无数个稀奇古怪的想法。

那个大汉,已经把赵鹄放在床上,盖好锦被,顺便查验了一下赵鹄的伤势,“令兄应该是受了一些皮外伤,现在估计是太过劳累,昏睡过去了,应该无大碍的。这里很安全,不如,留令兄在此休息,姑娘与我到正堂去,我们在那边开饭。”

我看赵鹄还在昏睡,想想这个黑灯瞎火的,我也饿了,不如跟他去吃饭,而且总归是借人家的地方,客套总是要有的,就起身跟在大汉身后。他可真够高大的,赵鹄已经很高了,他似乎有过之而无不及,更重要的是他又特别魁梧,简直像个巨人一样。我默默跟在他身后,觉得自己是哈利波特,他是海格,我们正走在去霍格沃兹的路上。

西屋里正堂不远,我们走进去的时候,屋里已经灯火通明,桌子上已经摆了酒菜,还有粑粑一样东西和面饼。一屋子的人,有一桌已经坐满了,白天来问话的小伙子便坐在那里,而我要坐的那一桌显然是主人的桌子,只有四个位置,想来是马队里比较重要的人物坐的。

我跟着那个大汉走进正堂,所有人的眼睛都盯着我,让我有一丝讶异,不过,想来我是唯一的外人,被观察也是人之常情。桌边已经坐了两个人,一个是个书生,留着山羊胡子,看上去应该有三四十岁,还有一个女人,一脸英气,个子颇高,穿着骑马装,头发挽成一个发髻,干净利索的样子,一看就是个惯于理事的。

那个书生站起身,给大汉行礼,“二爷,有个物件给你看。”

大汉望过去,那个书生拿了一条马鞭出来,我一看,这不是我的马鞭吗?大汉拿过马鞭仔细看,眼神渐渐有了寒意,“姑娘,这个马鞭可是你的?”

“对啊。”

“你从何处得来的?大汉的眼睛寒光闪现,声音也沉了下来。

我忽然想起覃红玉送我马鞭时说,这个马鞭是她父亲给她的,在苗疆地界有用。我不禁有点犹豫,不知道这个大汉是敌是友,有点不敢说太多信息。“朋友送的。”

大汉见我很泰然的样子,又不好发作,“马鞭很漂亮,我们苗人爱马,自是对马匹的用具比较留心。”

我看大汉很是谨慎,又故意说自己是苗人,索性赌一把,“是吧,我的朋友刚好也是苗人,她见我要北上回乡,就说送我这个礼物,方便骑马。”

大汉瞪大了眼睛,“你可认识红玉?”

“嗯,她就是我的朋友。”我不敢多说太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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