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凉,喜欢她!(1 / 2)
将露营场地收好,沈暖几人就跟欧阳寺的爷爷奶奶回了他们的山间小屋。
欧阳雄住在山脚处的三层中式木屋。
山间小屋,隐于密林,墙面爬满藤蔓。
小屋周围,野花烂漫,蜂蝶飞舞,绿意盎然,美得像世外桃源。
居住在这样的环境里,大自然能给人带来正性的磁场能量,确实很休养生息。
癌症扩散到全身,已经被医院下了最后通牒的师娘,据说也是在山里隐居了三年才走。
沈暖也一样。
前世的她也是癌症缠身,被化疗折磨的苦不堪言,一心寻死的情况下,被师父捡到这间小屋居住。
而她的癌症,最后也是在中医调养与治疗下,花了一年多的时间才痊愈。
这间小屋,对沈暖来说,记忆深刻。
“我这里没什么好东西,但就是房间多。”
欧阳雄将沈暖几人领到客房,妻子林月梅从身后跟来,手里环抱着几层被褥。
沈暖赶紧从她手里接过,动作娴熟且自如地往床上铺被褥。
她的自觉,也带动了林琪跟徐浩洋。
两人绕到床边,一起动手铺床。
瞧着几个孩子们自觉又懂事,欧阳雄跟林月梅相视一笑,面露欣慰。
现在的孩子,教得都很根正苗红啊。
礼貌教养,是一点不缺。
也不知道,他们的孙儿出门在外,是不是有这群朋友们那么有礼?
“我们家阿寺跟你们玩一块,有没有被你们带好些了?”
林月梅笑盈盈的说:“他以前在家里,可是混世魔王。皮实的很,能交到你们这些朋友,也是稀奇啊。”
反正,瞧着沈暖等人,对两位老人的眼睛是很舒服的。
他们各个衣着正派,发型清爽,没有染得花花绿绿,也没有多一撇刘海遮住眼睛。
一个个走出来都是乖乖巧巧的孩子,长辈们是最喜欢的了。
再加上,欧阳寺以前一直是混混二流的做派。长辈偶尔见到他的朋友们,也是一个比一个奇怪。
看起来都不是什么好家伙。
沈暖、林琪、徐浩洋几人,简直是一股清流。
“奶奶,阿寺在学校人缘很好的。我们跟他交朋友,我们也很高兴。”沈暖有礼貌的回道。
她说话,就像清风吹过山涧,总会让人觉得温柔舒适。
这次。
欧阳寺的众多朋友里,她是最突出的。
欧阳雄夫妇瞧着她是眼眸弯弯,忍不住高兴。
其实人都喜欢漂亮的事物,她的美貌与性格,与智商加持,实在难以不令人喜欢。
“晚上,阿寺他们要是身体还行,就把他们接过来住。反正,我家老头也是懂医的,出不了什么事。”
林月梅笑吟吟地说,“你们几个住这里,我们两个老家伙,也不知道怎么陪你们解闷。要是觉得无聊,后山那块可以钓鱼,外面那块,我们也养了些鸡鸭,兔子,周边的流浪猫狗,都喜欢来我这儿吃东西。如果你们喜欢小动物,这里还是蛮好玩。”
“奶奶,我刚路过客厅,看到有一支二胡。那个可以玩吗?”沈暖主动问。
当然,她也是故意问的。
她早就知道,师父拉的一手好二胡,师娘也会吹箫。
师父曾经缅怀师娘的时候,都会提到他们当年在山里,又拉二胡又吹箫。
过的那就是金庸武侠里,世外高人隐居的美好生活。
而这两种,听来不是很合适的两种乐器,在他们夫妻的多次磨合下,竟然也弹奏出了不一般的美妙效果。
前世,沈暖是没有享受过,那样的视听盛宴的。
所以她现在提起时,既怀有前世的期待,也希望,能够跟他们拉进关系。
她都已经想好了……
等这次小旅程结束,下次,她可以一个人再来。
用各种原因。
医学、音乐、流浪猫狗……
只要她做的好,老人一定会喜欢她。
而这时。
在听到她说想玩二胡,两个老人更是眼前一亮。
仿佛没想到,她这么年轻的小丫头,竟然会对二胡这种乐器有兴趣。
“你想玩二胡,爷爷可以带你们玩。他玩的很厉害的,大师级的。”
林月梅的手拍到欧阳雄的肩膀上,挺是得意的介绍她老伴。
欧阳雄的虚荣心也被掀起,自豪一脸。
沈暖跟林琪都喜欢音乐,尤其林琪,她现在是越接触音乐,越是深爱。
这会儿,她虽然一言不发,但眼里已经泛起灼灼金光。
善于表达的沈暖,则是毫不吝啬地直夸了,“哇,那我们是不是有幸能听到爷爷演奏啊?”
“哎,说什么演不演奏的,也就是拉两曲的事儿。”林月梅挥挥手,就替老人答应下来。
欧阳雄在她拍了两下肩膀后,也直接扬手,“行,一会儿带你们去玩玩。哈哈哈……”
虽然是两个老人,但大家处在一起,并没有很不自在。
反而,年轻人看老人慈眉善目很高兴,老人看年轻人百伶百俐,也很喜欢。
相处融洽。
……
铺好三人晚上睡觉的床,三人就跟老人去玩二胡了。
沈暖灵巧的口功下,大家也欣赏到两位老人的二胡与萧合奏。
确实,这两种乐器搭配在一起,出来的旋律像山间细纱,涓涓潺潺,柔缓中带着几分悲。
不用填词,光是听曲,就能让人抿出戏曲悲凉的风韵。
沈暖有了新的构思。
觉得将这两种乐器融入创作中,一定能出神曲。
林琪也很享受这场视听盛宴。
她对欧阳寺没多少好感,但是对欧阳寺家的两个老人好感倍增,很是喜欢。
徐浩洋也是沉浸在这场非同一般的旅游中。
这样的经历,恐怕一生只有一次。
再后来。
两位老人说要去做晚饭,沈暖几人也去帮忙了。
再后来……
欧阳寺等人也被接到山间小屋。
虽然大家都仍有身体不适,但聚在一起说说笑笑。
看星星,看萤火虫,喂喂附近的流浪猫、狗,还一起大合唱……
总的来说,这一天,大家都玩的挺高兴。
沈暖也将她的这些快乐经历都编辑成短信,事无巨细地发给傅凉。
傅凉没有忽略她的短信,每一条他都有回复。
就今天一天。
他欠费了。
中午电话粥煲一个小时,是他打出去的,话费全扣他的。
之后的短信是一毛钱一条。
他今天没有去兼职,一块钱都没有赚,却要花出一笔钱。
要说心疼,也是蛮心疼的。
但这钱又必须花。
他不能让沈暖联系不到他。
她说,想要跟他分享她的快乐。
这对他而言,荣幸之至。
走出家门,傅凉来到小区里的一家小卖部。
跟老板说了一声,“充话费。”
他掏出钱包,耳边,传来老板的介绍:“充20要多给1块钱,充50以上不用给。”
傅凉的钱包里,还有130多元。
他略一深思,抽取出一百元,放在桌面,“充100。”
老板有些诧异,多看了他几眼,才接过100元。
这年头,大家都不会充太多话费,顶多是买个50元的话费卡,就能打两三个月了。
突然碰到充100元,还是个年纪轻轻的小伙子。
老板是挺惊讶的。
而且,傅凉平时也会来买东西,给他留下的印象是……只给妹妹买便宜的糖,自己什么都不买。
想不到,平时买东西抠抠搜搜的人,竟然舍得在话费上消费这么高。
换了一张100元的电话卡,老板递给傅凉前,还添了一句说:“你要不要换两张50的?这样可以分两次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