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错(1 / 2)
王慧与王舞陪了一整天,长寿教给了她足够的凡间财物去挥霍,她也毫不吝啬,带王舞买了好衣服,在上等酒楼吃饭,买了堆稀奇古怪价值不菲的小玩具,还留了足够半年吃住的钱财给她。
王舞收下了这些,仍坚持与母亲少见面为好,最后两人决定每七日见上半天。
此时王舞已经离开,王慧唉声叹气,她设想过各种情形,甚至想过女儿可能死了,但从未想过会是今天这样。
她肚子里一堆食物没法消化,只能让蛆虫钻进去吃净,肚子翻江倒海的难受。再加上久别重逢的女儿是这种态度,她连待在这儿的心情也没了。
“七天,七天,又不是蹲大牢,七天见一次。”她来回踱步,憋着一股子气。
“已经傍晚了,要是不舒服你先回总部吧。”庄真道。
“你留在这?”
“就算她再冷漠,也是你女儿。听说最近城里出现了道虫,即使只是为了你女儿的安危,也得拔出这根刺。”
“小庄啊,我女儿要是有你一半好,也能知足了。”她又叹了口气,“你帮了这么多忙,还救过我几次命。其实吧,我想着让你跟舞儿订个亲”
“?”庄真满头问号。
“舞儿挺漂亮的,眼睛水灵灵的,之前脸上长斑点,现在褪了,皮肤还更白更嫩了。”
庄真尴尬地咳了一声,道:“有没有可能,我不是人,是活尸。”
“活尸咋了?”
话音刚落,王慧似乎意会到了,道:“你不举了?”
“不是丁举人的问题。”庄真嘴角扯了扯,说道,“就算举,还能出吗?就算出,货还是活的吗?”
“哦。”她恍然大悟,拍了拍庄真后背,道,“没事,太监也能接受,不过舞儿那边也得问问。”
朴实的有点过分了看着王慧身影逐渐消失在夜色中,庄真松了口气。
月黑风高,正是适合捕猎的时候。
他穿上黑袍,隐于夜色。
距离平安饭馆百丈左右,有一处地下赌坊。
对于赌徒来说,黑夜可以称作白夜,这是属于他们的白日。
“豹二!”随着庄家抬手,哗啦啦的筹码被人抓走。
一位无名者,暂且称为无名者,没有再赌,把筹码换了钱,疯了似的冲出赌场。
他想要喝甘水,一刻也忍不住了。
平安客栈那里好像有人卖甘水,不知道打烊没有。
再快一点!
甘水是卖的人取的名字,实际就是净水。卖水人正是王舞。
这位无名者,为了赌,把女儿送到了妓院,赌没了卖女儿的钱,又想把母亲送到妓院,可惜人家不收。之所以没把妻子送到妓院,因为妻子先他一步跑了。输输赢赢,赢赢输输,四处欠的债越来越多。有一天赚了点,听人推销有个水很好喝,试了下就再也摆脱不掉了。
他很喜欢喝完甘水后索然无味的感觉,这能让他暂时忘记赌场上的搏杀。
噗通一声,他摔在地上。
从这个巷子走,翻墙,能省几十丈的路,就是巷子里什么都有,干涸的血液,牙齿。风干的粪便,刚刚他就是踩到粪便滑倒的。
当他抬起头,前面是一个穿着黑袍的人影。
“别挡路!”他爬起来,不顾手上的摔伤,挤开前面的黑袍人影。
黑袍人抓住他的手臂,这时他才反应过来这巷子是个没人的地,顿时怂了,连声道大爷我错了。
下一刻就没了声音。
他的脖子被掐断,整个身体被分成几截塞入黑袍人体内。
不消片刻,黑袍掀开,白骨掉在地上。
黑袍人没有收拾骨头的兴趣,转身就走。
同样穿着黑袍的庄真站在屋顶,静静看着这一幕。
“号令十字,钉罚罪人。”
黑袍中钻出四只猩红触手,奔雷般射向道虫。
一团火焰凭空爆开,落在触手上扑哧作响,触手上的吸盘鼓动,像海绵吸水般将火焰强行拉入其内,巨大火团顷刻消灭。
道虫明白遇到的不是善茬,脚下踏火,转身就逃!
“来了我的地盘,吃了我的饭,不说点什么就走?”
两根猩红触手封住左右,两根直接缠了上去,任凭火焰灼烧,吸盘统统吸净。
甚至用不上鼠肾毒,轻易擒拿住道虫。固然庄真的妖力今非昔比,但这个道虫也实在太过弱小。
道虫被拽了过来,庄真正要说些什么,一道暗流自道虫黑袍中涌出。
水波般的暗流奇快无比,瞬间染到庄真身上。并没有造成伤害,可黑色的水波覆盖在他体表,使他动弹不得,触手也被迫缩回。
弹出的面板显示,这是咒法!
道虫怎么可能会咒法?庄真不得其解。
道虫并未趁机杀向庄真,飞也似的向城外逃窜。照这速度,等他挣脱,恐怕早已找不到道虫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