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8 行刑者、披尸人与《异能法》(2 / 2)
“黑夜碎尸者:长期996导致的病态反社会人格分析。”
新闻标题和内容劲爆且荒谬也就罢了,问题在这些新闻大多附上了当时在影厅内,有观众用手机随手拍下的他浑身是那个变形人残躯血肉的照片。
怪人主要缠住他的脖子、胸部和腰,脸部并没有遮挡。所以照片拍出来,他的帅气阳光的脸还是清晰可辨的。
螳螂软件的办公室第一个就爆炸了。
“这人不是孟飞么?”
“对!漏洞组的。后来精神方面出了点问题,调走了。”
“精神都出问题了,还能调走?调哪里去?精神病院吗?为什么还能出现在大富广场?”
“他想死也不是一次两次了。被车撞死过一次,又跳楼过一次,都没死成。”
“这下,不知道哪个妹子被他拉了垫背了。”
“他到底调去哪里了?”
“不是很清楚。好像是成了专家?”
“放屁!精神病能当专家?”
“这你就不懂了,不正常的人才能被专家院相中。”
网上铺天盖地的讨论让孟飞感觉自己有社会性死亡的可能。
官方正统的新闻将事件解释为他被吞了炸药的恐怖分子以拥抱的方式自爆袭击。炸药威力太小才变成了那个样子。
但相信的人不多。
《异能法》出现之后,大众的眼球焦点急剧转移,披尸者的都市传奇马上被抛到九霄云外去了。
孟飞也乘机研究了一下这部和他关系莫大的《异能法》。
他发觉青芒共和国不愧是正义女神建立的国度,法律对待异能者的态度并不像传说中对付女巫那么惨无人道,而是基本合理的。
大概可以归结为以下几条。
第一、公民中的异能者享有和普通公民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歧视或特殊对待异能者。
第二、未经异能者本人同意与国家批准,任何个人和组织都不得对异能者开展研究。
第三、异能者的异能视为个人隐私的一种,异能者有权对自己的异能保密。
第四、除了紧急避险、正当防卫等情形外,禁止异能者使用任何未经国家批准、对他人有任何影响的异能。
首先异能者和普通公民一样,不用担心被国家或者其他组织抓去研究,或者受到歧视对待。
异能者可以对自己的异能保密,也可以自己玩自己的异能。
但前提是不能影响他人。一旦他使用的异能影响到任何他人,那就是非法的。
《刑法》也随之做了匹配的修改:非法使用异能罪,刑期三年起,视后果严重程度来判,最高无期徒刑。
这也包括那些以间接方式影响他人的情况。
比如你发动异能考试得了满分,结果使得别人考得比你差了,也是一样,三年起步。
如果法律只是这样规定的话,他的最强bug系统也没法用了,一用就犯罪。
好在这部法律还有几条精神:
第五、向国家注册报备的异能,在国家批准的范围内可以使用。
第六、异能者主动向国家注册报备,可以领取特别异能津贴,但也要对国家履行一定的义务。
第五第六就是国家在主动招募异能者了。
只要你说你有异能并且经过国家的核实,国家开始直接撒钱养着这些人。
一个是让这些人别去到处搞事,另一个就是如果有用,也可以用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