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折 破壁之问,离魂归躯(1 / 2)
为何青莲天尊对道峰有这么强烈的恨意?这其实与她的身世经历有关。
道峰曾经让她登临武道绝顶,也曾让她拥有天尊尊号。
是的,青莲天尊的正主,其实就是道峰第三百七十五代魁首——以青莲道法冠绝八荒,位列当时的佛儒道三圣之首的青莲天尊李婷涵!
但是不知为何,李婷涵的名讳并没有出现在道德天尊殿的天尊牌位上。
而原本属于李婷涵的那个牌位上面,只留着她的尊号青莲天尊与姓氏。
道峰第三百七十五代尊青莲天尊李氏,多么可笑而又讽刺的名号!
一个本应在道德天尊殿被道峰弟子们传颂千古的道教师祖,一个为传承道峰万年基业辛劳一生以至于放弃一切凡念的道门柱石,就这样被她心爱的宗门给除去了名讳,剥夺了她理应获得的荣耀。
要知道,道峰传承这么多年以来,从来没有第二个天尊像李婷涵一样这样憋屈。
在李婷涵之前,曾有一位八荒武林公认为武道庸才,一生没有突破超凡入圣境界的天尊。
这位被称为武道庸才天尊虽然生前在武道一途上不思进取,但是却对俗世商道情有独钟。
在他锱铢必较的苦心经营下,道峰在一代天尊在位的时间之内积累了之前几十代乃至上百代天尊都积累不下来的俗世财富。
不过这位生前商运亨通,同时又身居高位的天尊,在他羽化之前其实一直有一个心病——他到底算不算道峰认可的天尊?
根据道峰第一代魁首,道教始祖紫阳真人的道峰始训规定:
大道无为,能者为尊。
这位天尊认为,他此生虽然与超凡入圣境界无缘,在武道上没有什么成就。但是在商道一途上,确是非常有建树的。
而且他对道峰的贡献也不小,未来的道峰七峰以及道峰名下拥有的那些数目难以统计的产业,可都是他一分一厘从俗世势力手中买下来的。
不过即便这样,这位天尊也未能安心。而且由于各种因素,他生前并没有得到天尊尊号。
但是在这位天尊羽化之后,他却如愿以偿当上了真正的天尊。
根据他对道峰未来发展的卓越贡献,在他之后的下一任天尊在征求道峰上下各大派系以及万千弟子的意见后,决定保留这位天尊的名讳“无用”,并且追加其尊号破财天尊。
最后,破财天尊赵无用成功进入了他梦寐以求的道德天尊殿,享受到了他应得的香火供奉。
当初李婷涵就是这样想的,她想着道峰能给她一个应有的归宿。
她为了道峰的前途舍弃一切,甚至不惜放弃她挚爱的伴侣,保全道峰背负忘恩负义的骂名。
可是最后呢,却仅换来青莲天尊李氏这么一个令人啼笑万分的尊号!
青莲天尊亲眼目睹了正主的凄惨死亡,也听正主讲述了她那不堪回首的过去。她恨不得想要替正主重新再活一回。
可惜的是,她只是一个幻象,一个活在昆吾神功传承仪式里的幻象。
她已经在此地驻留了千年,只为等待那昆吾神功合适的传人。
可是,就当她快要忘记那些正主留给她的那些痛苦记忆的时候,武凌绝与陆无为出现了。
她本想只是空洞地履行传承武功的使命,让这两人在习得昆吾神功之后就让自己归于虚无。
但是她又不甘,不甘那被正主刻意隐瞒的真相,不甘她就这样消逝。
陆无为看着眼前这个气息不断变得阴郁的元君前辈,脊背后竟然渗出了颗颗冷汗。
他已经发觉这位道门前辈的幻象似乎是发生了某种异变,就像是掺入了几分正主的灵魂与生命!
不过好在她还没有什么出格的举动,依然履行着正主交代给她的职责。
武凌绝也察觉到了现在有不对劲的地方,她的精绝武域已经完全无法侵入李婷涵的幻象,这是之前她所从来没有遇见过的。
只要是没有生命的武识幻象,她武凌绝都可以成功侵入并且解释。但是眼前的这位美艳女观的幻象明显不属于此类。
武凌绝已经将掩于宽大袖袍下的玉手按在了佩剑彩凰上,时刻准备着与这位已经拥有“生命”的女观幻象撕破脸皮。
青莲天尊见到陆无为与武凌绝一脸凝重,仿佛如临大敌的紧张神色,不免觉得有些好笑。
“你们两个有心的人儿竟然这么怕本尊这个无心之人,真是有够可笑的呢。”
青莲天尊大概是真的玩倦了,因为她明白,即使自己再怎么捉弄这两人,自己的命运都是注定了的。
“就让本尊最后再考量一下你们吧!看看你们到底够不够资格继承这门昆吾神功!”
青莲天尊话音刚落,陆无为就发现旁边的武凌绝突然离他越来越远。仓皇之下,陆无为甚至伸出了一只手去抓武凌绝的臂膀。
但是已经迟了,在武凌绝复杂的目光注视中,陆无为也开始离她越来越远。
这显然是青莲天尊在施术,荒古时代的武功威力就是如此摄人心魄,让人难以抵挡。
这种能够一步十丈的变化,很显然就是一种道教的道法!
“青莲道法第三式——莲花落步!”
伴随着青莲天尊的轻喝,陆无为也证实了心中的猜测。
“这果然是一种道法,而且这位前辈已经将这种道法使用得臻入化境,竟然能够将这一步十丈的变化施加在其他人身上!”
原来两人之间的距离并没有像看上去那样被青莲天尊无限地拉大了,而是根本没有变化。
青莲天尊其实是使用了一个计谋,故意制造了这个假象。
事实上,陆无为与武凌绝之间的空间并没有延展,以青莲天尊幻象的实力其实根本无法达到那个地步。
即便是正主来了,她也很难忤逆八荒天道的空间大道法则,将一块原本微小的空间给延展开。
“其实这是一个简单的障眼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