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九章 世家豪族(传·一)(2 / 2)
可就在这时,我陡然发现,手下的庄户佃农实在太多了,更要命的,是我拥有的土地却远远不够他们种的。
正当我为此发愁的时候,爷爷拄着拐杖偷偷告诉我说,孙儿啊,其实邻村的土地早些年,都是属于咱家的,只是因为他出去打仗,被邻村狗日的强占了去。还有,这后山的土地也是咱们家的,只是被山匪占了
我一听,这他吗还了得?
连忙召集手下家奴佃户,各家出男丁,拿起武器,组成部曲,夺回所谓‘自家的土地’。
通过几次流血的村斗,砍了几百颗山匪的脑袋,我成功收回了家里失落的土地。
我一开心,便重赏提拔了几个家奴,并把一些土地交由他们全权打理。
这些家伙倒也不闲着,如法炮制,招收大量的流民开垦新收的土地,成为小地主。
数年之后,我逐渐发展壮大,并吞并了周边,大大小小数百个村庄土地。
一时间,我的家族成为土地最大,粮草最足,饷银最多,私兵最猛的本地豪族。
但,也就是豪族而已。
直到数年后,爷爷去世,我接过了族长的位置。
那一年,国家发生了罕见的大灾荒,许多郡县的百姓也都没了饭吃。
而恰巧,咱家的库房中还有很多的存粮,于是,我‘大发善心’,
救济收容了这些百姓,并要求他们拿土地来换取我家的存粮。
我不但救济了他们,还换得了他们的土地,更换得了他们的忠心与爱戴,成为我的家奴。
而当地郡守的《地方志》还得给我大大记载一笔,给我大书特书地宣传,并上报朝廷。
毕竟,这同样也是他们的政绩。这笔买卖做得真心不错,不但收下了民心,还赢得了官府的支持。
有了官府的撑腰,我越发地大胆,通过巧取豪夺,强买强卖土地。
没过几年,我的家族,便成为了本郡最大的豪族。要钱有钱,要粮有粮,要人有人,要兵有兵。
这个时候,因为我的功绩,朝廷提拔了原来的郡守,派来一个的新的郡守。
我有意上门结交,不过对方却嫌弃我的身份,看不上我,处处给老子脸色。
于是,我命令当地治下的百姓,不得执行他的任何政令。
至于当地的老百姓,当然都得向着我,没有人敢不履行我的命令。
毕竟谁能知道,明年会不会发生灾荒?
这些个贱民,还指望咱家仓库里的那些粮食。
郡守上任一段时间后,发现自己颁布的政令,无论怎么下发,都执行不下去。
通过调查,他发现,是我在背后使坏。
于是,他写信给朝廷状告我,而我也上书状告郡守。
后来,朝廷派人秘密前往本郡,调查一翻,却突然发现,全郡的百姓都向着我说话。
结果,调查结果,也就在这样的情况下不了了之。
不过奇怪的是,一个月后,这个郡守,莫名其妙地‘自然死亡’了。
安稳了一段日子,朝廷又派来一个新的郡守。
这个郡守倒是相当懂事,知道结交我,和我搞好关系,事事都找我商量,件件与我协商,我都有些烦他,到底他是郡守,还是我是郡守?
不过,我的心里,还是挺开心的。
开心之余,我却也不得不重新考虑一件事,自己当郡守。
毕竟,一旦这个走了,再来个不上道的,我岂不是要被烦死?
然而,但由于古代干部回避制度——三互法的存在,本地人不得在本郡县担任军政长官。
于是,我备下了好几份重礼,前往刺史、州牧、朝廷到处‘虚心请教’。
通过了解,我陡然发现,与我有相同问题的人还真不少,临近的李四家族也正在为当官发愁。
于是,在朝廷授意,州牧推荐,刺史的保举下,我去了李四所在的郡县当官。
自然而然,李四家的人,也被派到了我的老家当官。
我自己是豪族,自然深知,不和当地豪强结交,便坐不稳郡守的位置。
于是,到任后,我便三日一小宴,五日一大宴的,大力结交李四的家族,并在当地,资助投入了不少钱粮,兴修了不少水利,开垦了不少荒田,干出了不少业绩。
正所谓,来而不往非礼也,李家的人,也在我老家不遗余力地搞好关系,大力发展建设,要啥给啥。
久而久之,我们两家之间的关系,也越来越好。
终于,在某一日,我娶了李四家的长姐,而李四呢,则娶了我家最小的妹妹,双方初步形成了家族式联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