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神”与王(2 / 2)
“师弟,我劝你闭嘴,然后回头看看。”
陈墨瞳面色惨白,声音颤抖。
路明非盯着手里的啤酒罐看了两眼,然后将它放在一旁,涩声说:“他就站在我身后,对不对?”
能够灵体化的吉尔伽美什可以无声无息地潜到路明非的背后,而路明非虽然是召唤者,可他不是御主,更不是魔法师,哪里能察觉到吉尔伽美什的到来?
“敢在背后说本王的坏话,胆子不小啊!杂种!”
路明非回头,看到吉尔伽美什那压抑着怒气的面孔,心中感慨一声,我的人生,这就全剧终了,对吧?
“跟我来,有些东西你该看看。”
唉?我这是被放过了?原来金闪闪是这么心胸开阔的人吗?
“对你的惩罚暂且押后,做好觉悟!”
“噫——”
路明非吓得热泪差点儿流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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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大厦的12层,这里也是一个观景台,但从86层你欣赏到的是壮丽的景色,能够享受登高望远,一览万物小的快意,但站在这里,你会觉得自己离天堂更近,离人间太远,凡尘太过缥缈,比起舒心,更多是恐慌充塞人的内心。
这里被阿列克谢改造成了一处祭坛,从血沼龙制造的血色云层中,有十二条细小的血流被牵引到祭坛的四面八方,沿着血色纹路,向着最中心的一口棺材流去。诡异的龙族雕像被摆放在祭坛的边缘处,石像鬼们像是在守护着它们的王,尽管这些死物不能说话,也不能挥舞利爪。
路明非走在祭坛上,感觉脚下是血肉而非钢筋水泥,那像是一颗在跳动的心脏,跳动得很急促,像是在紧张。
“他知道我们在这里,他也知道自己不是本王的对手。”
路明非走到棺材旁,看到了老唐的面容,不,还是有不少差别的,他认识的老唐脸上可没有长出鳞片,头上也没有长角。
棺材堆满了金银玉器,阿列克谢告诉路明非他在老唐的棺材里放入了红白玫瑰,最新鲜艳丽的花朵,作为奉送给王的见面礼,他把老唐打扮得漂漂亮亮的。路明非猜测这些财宝肯定是吉尔伽美什出于自己的趣味放入的,不知为何地,吉尔伽美什很欣赏老唐,或者该叫他“青铜与火之王”,不,或许“诺顿”更合适。
那个小魔鬼说过老唐的本名是“诺顿”来着。
“他在享受血祭,吸收着自己同族的力量,想要以完全的姿态苏醒,否则连与本王过招的资格都没有。真是个傲慢的家伙,如果他只是夹起尾巴逃生,本王说不定会对其坐视不理,毕竟只是一条可悲的爬虫,不是本王真正的敌人。可这个傲慢的家伙却执着地想要和本王一战,做着能赢过本王的美梦,本王也不能不给他荣誉地战死的机会。”
诺顿现在就可以苏醒,但那样的他实力比一些混血种都有所不如,执行部拉出一支小队就送他回到轮回沉眠。但这种拉胯的表现是因为刚刚苏醒的他太过虚弱,诺顿实力的上限是初代种,一条龙毁灭一个文明的那种力量,现在他需要恢复那种力量,以一位次代种的血肉为食粮。
“我以为您会杀了他,您说过,您讨厌这些魔物。”
“不要对我用敬称,召唤者,你并没有对本王怀有敬意。虽然一副畏畏缩缩的样子,你本质上是个大胆无礼的狂徒。”
有吗?我觉得社会主义下成长的五好青年都是这副模样吧?
你又没做出什么让我敬佩的事,畏惧你的力量,我当然会在你面前保持恭敬,但这恭敬怎么可能真心实意?
或许历史上的那个吉尔伽美什的功绩让人敬服,可按照科学原理,千百年前的古人不该复活的。
路明非和吉尔伽美什对视了一眼,然后他又赶忙别开视线,有一瞬间他觉得自己和吉尔伽美什是平等的,真是疯了!人家扔出一个穿越死棘之翔,他逃都逃不掉。
“你不杀了他?”
“杀了他,好让你夺回自己破碎的‘神格’吗?召唤者,不,这个世界的神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