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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薄雾冥冥(6)(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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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铮紧张地吞了口唾沫,摸黑小心翼翼地往刚刚出声的角落里挪。

好不容易绕过一大堆箱子挤进了狭窄缝隙里,一低头就看见了地上有一个东西发着淡淡的光,微微照亮了四周,在一片黑暗中分外惹眼。

那道光微弱而明亮,细细描摹出字体笔画的锋芒。

故铮一眼就认出那是一张身份名牌。

慕锋。这个身份名牌的主人也就是躺在地上奄奄一息的人,叫慕锋。

“慕锋”二字在故铮的舌尖上转了个圈,她眼前忽然就想起来之前见过的另一个鲜血淋漓的人,那个失去生机的少年也姓慕,“慕晨昴”,这二者之间,是什么关系呢?

思虑间,某个地方突然传来了沉闷的金属撞击声,还有渐行渐近杂乱的脚步声和说话声。一道光自东方斜射出来,胡乱晃了几下,夹杂着带口音的唾骂声,几个人自天花板角落的小洞里跳下来,晃着手电筒骂骂咧咧地朝着故铮这边来了!

故铮下意识矮身躲到了箱子和箱子堆的夹缝里,屏住呼吸(虽然好像旁人也感觉不到她的呼吸),等待来人露出真面目。

“飞仔,唉,飞仔,去那边拿几箱子货递出去,罗哥要得急。”说话的是一个看起来细骨伶仃的瘦高男人,模模糊糊能看见他手上几道狰狞的疤痕,影子投在地上被手电筒一照,无端显得张牙舞爪,凶神恶煞。

“哎知道了哥,兄弟晓得,最近条子查得紧,兄弟们肯定把这批货好好儿送到罗哥手里面,兄弟办事儿你可放心。”后面还跟着好几个探头探脑,骂骂咧咧的人。故铮仔细辨认了一下,没看出来细骨伶仃男人叫的“飞仔”是哪一个家伙。

他们口中的“货”“条子”之类的字眼倒是吸引了故铮。箱子里那一包包包裹好的和砖头一样厚的粉末状货品,再结合这几个人的话,箱子里到底是什么的答案呼之欲出。

这几乎是每一个经受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九年义务教育的人都能反应过来并且谈之色变的毒药,也是每个堕落的瘾君子所狂热追崇的梦幻之乡的钥匙。

毒品贩卖。

故铮无声地吐出这四个字,看向那群男人的目光也越来越冷,翻涌着厌恶和冷漠。

细骨伶仃男人和那群手下自然是看不到故铮的,他叼着根烟用手电筒晃了晃周围,从左到右点了十箱货。

底下的人见状,不用多言,各个都笑嘻嘻地叼着手电筒把这十箱货搬到了他们进来时候的天花板小口处,扯着嗓子喊了一声,上边就有人接应着把货抬到上面去,嬉笑间动作十分迅速,丝毫不拖泥带水。

细骨伶仃男人看起来是个比较有权力的,没跟着其他人去搬货,反而慢悠悠地站在原地到处张望,吞云吐雾。

一开始手电筒的亮光晃到慕锋身上时,细骨伶仃男人没有多加在意,甚至还踢了踢他的脚,不耐烦地唾骂一声。“飞仔,飞仔!过来,这有个死人。妈的,赶紧拖出去,污染了货罗哥第一个拿咱们开涮!真是晦气……”

“好嘞哥,哥你别生气。”一个略显肥胖的身影闻言从搬货队伍里跑了过来,一双向上挑的三角眼闪着精光,却又天生一副笑面模样,似乎很得细骨伶仃男人的重用。他举着手电筒上来一瞧,“嚯,这还是个条子!哥你还记得不?上个月罗哥抓了几个条子,我见过,他就是那个条子头头,藏的可真他妈好啊,都干到副手去了,要不是罗哥发现了,咱们指定栽这小子手里了!”

慕锋是缉毒警察?故铮心中大骇,着急想要查看慕锋的情况,又想到自己目前的情况,试探性地伸出手,却发现自己的手再次穿过了细骨伶仃男人!

随后她又轻轻伸出手去探手电筒,好在这次摸到了手电筒冰凉的外壳。

看来自己只能碰到死物啊。

借着细骨伶仃男人的手电筒光芒,故铮探头看清了慕锋现在的样子。

慕锋俯趴在地上,看起来算不上好,甚至可以说是可怖。双眼紧闭,嘴唇干裂,浑身裹满了灰尘。

肉眼可见的血肉模糊,露出来的皮肤伤疤遍布,甚至生脓发烂,没有一块儿好肉。更别提那些掩盖在斑驳血渍的衣服下的血肉,又该遭遇了怎样的严刑拷打,恐怖折磨。

从刚刚慕锋被货箱撞到后发出的那一声闷哼来看,这位久经折磨的警察无疑还活着。

飞仔伸手,像是拖货物一样大力拽着慕锋的手腕,突然“咦”了一声。“哥,这条子是个命大的,还活着嘞!”说着手下一个使劲儿把俯趴在地的人翻过来,伸手探了探鼻息,咧嘴一笑,“还喘着口热气儿呢。”

细骨伶仃男人笑骂了一嘴,蹲下来将自己叼着的烟头碾压到慕锋手上撕裂开的鲜血淋漓伤口上,满意地看见神志不清的慕锋触电般瑟缩绷紧皮肉,像是被取悦到一样哈哈大笑。

他又掏出打火机,咔哒一下点着了烟,再次按到了慕锋的伤口上。

打火机的火光明明灭灭,点烟的动作一次又一次重复,血液缓慢的从伤口里蜿蜒爬行又铺满一地,带走了慕锋生命的温热。

他们互相阿谀奉承,笑的猖狂肆意,披着人皮行走于世,内里却已经腐烂肮脏,浑身上下弥漫着恶魔的气息。

最后他们玩腻了,慕锋也彻底变成一具冰冷的尸体了。

旁观了一切的故铮早已伸手捂住了脸,泪流满面。她只是一个来自未来窥探过去的过客,改变不了既定的事实,也改变不了悲痛的过去。

失去记忆与能力的故铮,每时每刻都在深切痛恨着自己的无力,直至眼泪流干,精神崩溃,这场对她精神和道德双重的折磨依旧不会停止。

在这场漫长的痛苦折磨中,她曾多次无知无觉地伸出手,摸到了慕锋的身份名牌。

它是那样轻薄,那样纤巧,似乎不需要怎么用力轻轻一扯就能扯落,结束慕锋那绵长而痛苦的折磨。

可触碰到它的那一瞬间,故铮的脑海中便多了一大段回忆,走马观花般细瞟一眼,就能看出那是慕锋的一生。

从呱呱坠地到鲜衣怒马,他一步一步从牙牙学语的婴儿走向畅想未来的孩童,又一步一步从意气风发的少年走到果敢热血的青年。

他读了书,开始懂得责任,有了担当。他读过法,开始明白正义,有了理想。他告诉父母,自己有了想去的大学,想努力的方向。

他穿上自己心爱的制服的那一天,他的脸依旧带着青涩与天真,向国家与人民宣誓他往后余生的忠诚,而所有人都是他的见证者。

他娶了妻子,那个女孩儿脸圆圆的,笑起来很好看。她是他志同道合的战友,也是永远供他休憩的港湾。那个女孩儿叫李妙,纵使有多年岁月相隔,故铮还是认出她就是那位失去孩子的可怜的母亲——林淼。

接受卧底任务离开之前,他没有同李妙道别,两个人只是很平常的吃了一顿家常饭菜。李妙叫他去买酱油,他很从容的去了,再也没有回来。

这一别亦是永别,从此天人永隔,难以相见。

留给李妙的只是日记本上洋洋洒洒一段话:我们坚守永夜,我们期待黎明,我们寻求自我,我们守护真心。我们流浪于世间轻易忘记真名,我们不存于世功绩不为人知,我们终将死于光明。

他卧底多年,如履薄冰,世人多苛责,黑夜多冰冷,逼着自己狠辣嗜血,混到了上位。与虎谋皮,与魔共舞,生死背叛时时上演,藏在黑暗里的毒蛇谁都不曾真正信过,棋差一招,他的真实身份就被挖了出来。

为了保住其他在黑暗中潜行的战友,他在最后的时间里将所有通信证据销毁,让所有的线索止步于他,就此断裂。

他受过很多非人的折磨啊,浑身上下无处不疼,死了活着似乎都没什么区别,或许死了更好一点。

可就是这样的酷刑,他还是熬过来了,咬着牙不肯死,咬着牙什么都不肯说,就连毒贩子都说他嘴硬。

他咬着牙不肯说,是为了将生的机会留给其他还没被发现的人。

他咬着牙不肯死,是为了等待一个希望,一个黎明,能够再让他看一眼他所爱之人。

他的理想简单而宏大——愿天下无毒。

他的生命绽放的绚烂摧残,凋零的悄无声息。

而这已经是他所能努力做到的,最好的结局。

走过的这一路漫长而曲折,他一步一步蜕变成自己最想要的模样,以满腔热忱去拥抱世界,歪歪扭扭走出了一条铺向黎明的血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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