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收获不小(1 / 1)
李志恒想了两天,如何兑现对柳医生的承诺,必须拿出实际行动,他在郊区转了四五天,去了几家出了名的藏獒养殖专业户,不是价钱太高,就是没有合适的,最终还是放弃了,心里开始琢磨起来,最后得出了一个结论,这些藏獒都是从牧区运来的,那里的藏獒肯定是原生态的,品种绝对纯正,他有了自己的想法,决定亲自走一趟。
他打定了主意,没卖掉的几个小藏獒还给了废品站老板,他为此次牧区之行,准备了好几天,等所有的工作都做好后,他买了两张票,第二天一大早,领着毛蛋坐上长途汽车,直奔青藏高原而去。
越往西走海拔越高,路况也就越差,等他来到西岭时,空气越来越稀薄,呼吸有点困难,再加上长途颠簸劳累,李志恒几乎快要撑不住了,有几次胃里的食物差点吐干净,毛蛋瘦小的身板儿表现的不俗,反过来还要照顾他,稚嫩的声音说个不停,絮絮叨叨的介绍着沿途的风光,时不时与左右的旅客拉上几句,他那天真的问话,惹的周围的人哄堂大笑,都在夸奖这个孩子聪明。
经过几天长途跋涉,终于到达了牧区,李志恒被折腾的几乎散了架,他那两条腿软的跟面条一样,几乎从长途汽车上下不来了,仿佛快要晕过去似的,他强撑着身体找到一个藏民,递上一支烟同时给了一百块问路的小费,两人算是拉上了关系,他想找个住的地方,这个藏民是个好人,二话没说领着他向前走去,人家并没有去旅馆,而是把他直接带到自己的家里,用风干的牛肉和酥油茶,热情的招待了他与毛蛋,一路上的不痛快,才算是排解出来。
他顾不上休息,藏民陪着他去了好几家獒场,没有一家能看中的,他想往牧区深处走,到那里去看看,路途中还要翻过一座六千米以上的大山,几乎没有路可走,全是羊肠小道,他有点胆怯了,考虑了一个晚上,想到美女医生还在等着他的礼物,他所有的担心与忧虑,就在顷刻之间不复存在了,硬着头皮也要找下去。
他考虑到深入牧区要长途跋涉,只能把毛蛋留在藏民家里,两个藏民加上他三个人,准备了几天的干粮,向远处的大山走去,果然如当地人所说的那样,确实人迹罕见,根本就没有路可走,只能顺着动物的脚印向山上爬去,累得他气喘吁吁大汗淋漓,只好坐下来休息,忽然传来了一阵沉闷的喇叭声,他抬头看见不远处有一座寺庙,有好多穿着红衣服的活佛,旁边有好多人在围观,天空飞来一群群秃鹫,几乎站满了寺庙背后的山坡,有个别胆大的直接落到院子里,周围成了这些食腐动物的天下。
李志恒开口问陪同的藏民;“前面的寺庙有那么多人,他们是干什么的?”
“那是要举行天葬,这是我们藏族的风俗,葬礼是很隆重的。”
“天葬是什么意思?我有点不太懂,能否给我讲一讲?”
“天葬你们汉人是不好理解的,这是我们民族丧葬的一种传统方式,灵魂是可以往复的,死亡只是不灭的灵魂与陈旧的躯体分离,亲人将尸体运到指定的地方进行分解,说白了就是头颅胳膊大腿以及内脏,人为的切成小段,用皮囊来喂食胡秃鹫,这是最尊贵的布施,体现了大乘佛教菠萝蜜的最高境界——舍身布施。”
天葬确实和汉人的葬礼不一样,把人大卸八块喂食动物,这也太恐怖了吧,听得李志恒头皮发麻,心砰砰的直跳,浑身都起鸡皮疙瘩,吓得他半天没有缓过劲来,站在原地愣愣地看着寺庙,嘴里却不敢随便乱说一句话。
雪区海拔很高,大都在五千米左右,气候一天三变,早晨天空万里,中午乌云密布、倾盆大雨夹杂着冰雹,下午风和日丽,绿草茵茵。
李志恒此时身处高原,湛蓝的天空离他很近,太阳仿佛伸手就可以抓住,他游荡于牧区这几天,明显感觉消瘦了许多,因为接触紫外线过多,他就像刚从非洲回来一样,皮肤黝黑的就连熟人都认不出来了,虽然辛苦了一些,最终还是找到他想要的东西。
李志恒从牧区回来,休息了好几天才缓过劲来,立刻就通知了柳大夫,她很快开车过来,当看到虎头虎脑的小藏獒时,她那高兴劲儿就别提了,也没有问价钱多少,立马掏出一沓子钱,数都没数,直接扔给李志恒,转身头也不回的走了。
李志恒看着手中红红的票子,他并没有去数,只是大概估摸了一下,至少也有一万多,他真没想到自己这趟牧区之行,看似鲁莽的行为,却给他带来如此大的回报,不仅兑现了自己的诺言,而且还赢得了她的好感,还有丰厚的利润,这可谓是一举两得,也真应了那句俗话;“风险有多大,回报就有多大。”
只卖出去一个小藏獒,笼子里还有养着七八个,要是按这个价格都卖给有钱人,最少也能挣到八万以上的,这些钱对他来说,那可不是一笔小数目,他要把这笔钱利用好的话,足够作为启动资金了,他虽然踌躇满志地想着大生意,转念一想,那是以后的事了,眼前这种小生意还是挺赚钱的,一定要坚持下去,等攒够一定数目的资金,下一步就好办的多了。
李志恒在雪区有了熟人,也就等于有了货源的来路,他开始盘算起来,不用早出晚归去摆摊,直接当起獒贩子,每次进货几十个,养在自己租住的院子里,他到处放出消息,让那些有需要的人自己找上门来。
他这次去牧区,带回来的两个品相特别好的小藏獒,一个卖给了柳大夫,另一个更好的养在家里,他心里早已有了打算,知道该送给谁,等长到半大不小的时候,小藏獒的用处那可就大了,不用猜也能想到,林晨曦将是它的主人。
说曹操曹操就到,在一个晴朗的早晨,李志恒刚刚起床,正忙活着洗脸刷牙,突然听到敲门声,他稍微犹豫了一下,口中的牙刷都顾不上拿出来,就急匆匆去开门,外面站着的人却让他愣住了,嘴里含着东西没法说话,只能摆摆手请人家进来。
温暖柔和的阳光,洒落在林晨曦身上,她那一头秀发和长长的睫毛,被染成了金色,苗条而又丰满的身材,飘逸的走了进来,她看着房间的摆设仔细的打量着,纤细的手指夹着一缕秀发,轻轻的甩到脑后,眼里露出不可思议的目光,这屋里的主人看似精明能干,房间收拾的可不怎么样,她看房间邋遢的样子,掏出手绢在鼻子上轻轻的擦了一下,停下脚步,转身瞅着李志恒宛然一笑。
此时他已经拿出嘴里的牙刷,尴尬的站在那里傻傻的笑着,感觉嘴里面有一种怪味,随即用手擦去嘴角的泡沫,不好意思的说道;“你怎么能找到我这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