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石翁说他家小女被杀了(2 / 2)
只见女儿如琬被杀死在闺阁。
双眼凸起。
全身赤裸。
一把剪刀穿插在胸口,血如殷红,双手作掐人状,皮肤呈青紫,全无血色。
死不瞑目。恐怖万状。
石翁不知如琬一直待在闺阁,很少出门,为何会遭遇此等飞来横祸。周围邻居听到消息,方知道如琬被杀,才与石翁说了如琬与惟正的奸情。
石翁知晓此事,料到如琬必定是这曲惟正所杀,便追上门来索要说法。
可那曲惟正此时正在屋内酣睡,一身酒气,还在梦中。
曲惟正从睡梦中幽幽醒来,只见一个苍白头发的老人,似乎面熟,待看到来者竟然是皇甫石翁之后,立马酒意全无,赫然清醒了。
只道是自己和石翁之女如琬的奸情被撞破,来找他麻烦了。
可那石翁怒发冲冠就要持刀砍杀他,他躲避不及,被斩伤手臂,只大声跪喊求饶:“石翁大人,是我无礼与你女儿私通,可我与如琬互相爱慕,互生情愫,罪不至死啊?石翁大人何故要持刀来杀我!望乞饶命啊!”
“你杀我女儿,还说无辜,罪不至死?”
那曲惟正听到如琬已死,吓得心惊胆寒,只道:“如琬之死,与我无关!石翁大人明鉴,如琬死去,我亦伤心悲痛万分,望请饶命。与我去寻找那来害如琬之人?”
石翁见曲惟正言辞恳切,并且相处时日久已,也知晓曲惟正并非奸恶之徒,只恨他私通小女,恐害错人命,便放下菜刀,与曲惟正到清水县府来告官,听说朗仙君声名远播,自然明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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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县府。人潮如织。
皇甫石翁竟要状告那曲惟正私通如琬,并怀疑曲惟正醉酒杀女。
曲惟正坚决不承认误杀如琬一事,只说与如琬有私。
朗玉柱被架上公堂,竟然要断这杀人案,出乎他的意料。
只是这清水县全境,他的名声确实人尽皆知,一旦有事,人人第一个想的就是他。
毕竟他是清水县的第一父母。
“曲惟正认轻罪,辞重罪,情有可原。可小女房只有他可进,除了曲惟正此人还有谁杀之?乞仙君明鉴?”皇甫石翁将前事一一陈述。
“可有此事?”朗玉柱拍案大喊。
“我与如琬你侬我侬,情投意合,我欲获取功名就来娶她?怎敢生杀心杀之?确实是冤枉啊!”
曲惟正并不承认皇甫石翁所告。
“哼?悖逆狂生安敢说小女与你情投意合,你起杀心之时,为何不想我女儿?仙君大人,我女只给她开门,若非是他,还有谁能悄无声息的杀掉吾儿啊!请仙君用酷刑加身,他必肯承认?”
皇甫石翁怒声呵斥。
朗玉柱也没有证据证明是这曲惟正杀人,只是他承认私通,也有用刑的理由,随即吩咐左右差役用刑,可五十个板子打得他屁股开花。
曲惟正也一个字都没有承认他杀人之事,只将其收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