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六章 坎坷诉讼(2 / 2)
李健也说道:“我建议程娟问父母要这笔钱,程娟又不敢。”
罗超说道:“不是敢不敢的问题,哪怕老子们有这些钱,也不能便宜了律所啊。”
我说道:“后来呢,张老师怎么盖到章的。”
罗超说道:“好在张老师经验丰富,带着我和程娟去了司法局,帮程娟申请了法律援助,司法局工作人员一看程娟还是个学生,了解事情经过后也同情她,申请内容也符合规定,于是同意了,每个律师每年不是都有法律援助办案数要求吗,我记得是两件,所以司法局指定张老师作为程娟的法律援助律师,然后写了个通知给张老师的律所,才得到免费盖章。当然,我们和律所还真的写了委托合同,因为是指定法律援助,所以是免费的。”
我说道:“那不就行了?”
罗超给了我一个大大的白眼,说道:“你以为打官司那么简单啊?”
我做了一个请的动作,说道:“那您继续说。”
罗超说道:“我假装是张老师的实习生,不过实际上也算是学生,带着委托书和起诉书这些材料,当然还包含调取程娟舅舅和她表弟身份证号码的申请书,去法院立案大厅提交,法院因为交材料的人太多,审查了几天,然后给我们开了一个协助调查函,方便我们自己去华阴县,不对,华阴区程娟舅舅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调取她舅舅和表弟的身份证号码。”
我竖起拇指说道:“为民办实事,即不浪费自己时间,也方便了当事人。”
罗超说道:“方便是方便,可是也怪我,我当时没仔细看协助调查函的内容,坐班车去到华阴区的城关派出所递交了调查函,人家民警一看,不对啊,持函人应该是张老师,不是我。”
我笑着摇头说道:“也是你活该,法院的协助调查函是开给律师的,你自己屁颠跑去派出所,谁会认你。”
罗超说道:“好死不死,张老师前段时间腿受伤了,我也不好意思拉着一个瘸子去华阴啊,开车路程都要一个小时呢,所以我们只好等啊等,等到协查函指定的时间过期,张老师的伤才好,也不是完全好,勉强能走路。”
我捂脸说道:“立个案都那么难,要不是谁家里有困难,以后谁当律师啊。”
李健将手中的第二根烟头按到自己书桌上的烟灰缸内掐灭,瞪了我一眼,说道:“老子想当律师可是因为法制信仰和理想,我家可不困难。”
我摆手说道:“好了好了,你这个律二代有情怀好了吧,罗超继续汇报。”
罗超说道:“然后老子又要跑法院申请新的协助调查函,一直到昨天早上,才由李健开车,拉我和张老师去华阴区拿到程娟舅舅和表弟的身份证号码,完善了立案手续,再由我昨天下午把所有齐全的材料交到法院立案大厅,现在在等法院通知去缴费呢。”
需要说明的是,罗超不是律师,作为公民代理,为另一个公民打官司,包括立案、出庭等是可以的,哦,是在当时可以,现在公民要代理案件,如果是单位作为当事人,需要提交材料证明该公民是单位的职工。如果是自然人作为当事人,那就需要该公民是该自然人的近亲属,或者获得当地基层组织的许可,并承诺不收取代理费用,才能获得法院准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