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空的守望者(2 / 2)
第三天,深夜,顾觉再次看到那个老头徘徊在石阶上,孑然可怜。顾觉不忍心他每次都失望,就爬墙进去,取了神父的钥匙,开了门锁,让老头进来祈祷。
老头跪在十字架面前轻声忏悔,直到泪流满面。
顾觉不知道他究竟触犯了什么罪过,以致于如此悔恨难当?
老头祷告完,慢慢站起来,说,以后我可以天天来这儿祷告吗?
顾觉说,若是白天,随时可以。
老头喃喃自语,却不知在说些什么,眼神中流过一丝失落。
顾觉说,至高的神无处不在,你倒不必非要到教堂里面祷告,只要心纯,无论在哪儿祈祷上苍,上帝都会称许。
老头略有所悟,说,多谢指点。
顾觉祝福说,愿神与你同在。
第四天,夜,顾觉坐在喷泉旁轻弹吉他轻唱歌,等待满天星座落下。
忽然一个人坐在顾觉身边,问,你经常在这儿弹吉他吗?
顾觉一看,正是那个虔诚晚祷的老头。顾觉说,每一夜,我都会来这儿。
老头又问,你叫什么?
顾觉说,顾觉。
老头叹了口气,说,我想跟你说会话,说一些憋了我心里好多年的话,你是否愿意听?
顾觉说,我一直都在倾听。
老头停顿了好久,说,你听说过威廉古堡吗?那是一座充满了幽灵的哥特式建筑,古堡的主人就是无恶不作的威廉二世。威廉二世是个吸血鬼,却拥有变幻莫测的魔法,可以用咒语操纵万千生灵,而我,就是被他所诅咒的一只猪。
顾觉一惊,问,你的前世是一只猪?
老头说,不是前世,而是这辈子。我本是一只猪,却被威廉二世施了魔法,成为一个吸血鬼,在威廉古堡内我的身份是威廉二世的管家,因为威廉古堡是威廉二世所有魔力的凝聚,所以他永世无法离开古堡,他把我幻化成人形后,想让我为他搜罗古堡外的活人饮血填腹。他喜欢在吸血后躺在坟墓内打呼,一直睡到第二天日落之后的夜黑。
有一天,我在打扫地窖的时候无意发现了一部古老的书籍,擦去灰尘,上面用法语写着《圣经》两个字,从那以后,我在吸血前总会默诵一段约翰福音,我本以为念完福音后就可以赎罪,可当我读到主耶稣为拯救所有人类而被钉在十字架上,直到流干宝血,成为人类的赎罪祭。
我才知道我犯下的罪孽有多深重,我虽然是一只愚笨的猪,但也是受造之物,该当敬畏主耶稣。于是我选择了一个没有月亮的深夜逃离了威廉古堡,从此飘离在世界各地。十年戒血,十年挨饿,直到今天。
顾觉说,怪不得你不敢白天去教堂跪拜,原来你是害怕日出。
老头说,不错,吸血鬼昼伏夜出,与人不同。我曾跟威廉二世学会了一些简单的巫术,可以穿越时空,驰骋天地,只不过是代价太大了。
顾忌好奇的问,究竟要付出什么代价?
老头说,如果你想回到前世,或者回到西元前,就倒念三遍“法老黑经”,穿过凶险的黑夜森林后,就可以回到过去。但你若想再返程回来,黑夜森林就会呈现九九八十一劫,每一劫都会成为灭顶之灾,没有人可以经历,所以那些妄想穿越的人,现在全部困在了黑夜森林内,等不到黎明,至今未回。我也曾想回我的前世看看,可终究不敢涉险。
顾觉说,倒念三遍“法老黑经”?是不是埃及第九世法老用蛇杖刻在黑色玄武岩上的“太阳经”?
老头说,不错,但是千万不可倒念,免受无穷无尽的劫难。
顾觉半信半疑,说,以后我会留意。
风突然卷起了漫漫长夜,老头随风而去,第二天他没再来,第三天第四天也没有来,就像他根本从未来过一样。
故事一如既往,白天的时候,顾觉依然会静立在教堂内谦卑地念着某一段圣经,夜黑的时候,顾觉还是会坐在喷泉旁安静的弹唱着同一首歌。
白天的时候,成群的白鸽盘绕在教堂上空,久久不散去。而夜黑的时候,如潮的血蝠在月光下展翅怪飞,狰狞地饿号。
这一天傍晚,顾觉合上了圣经,虔诚地跪祷。然后背了吉他又来到了广场,坐在石沿上静静弹唱,对着淌血的夕阳自作多情。
顾觉用一种近乎泪咽的声音唱着那首始终如一的《等》:“我在屋檐下,轻轻地画沙,风带过了树梢,风铃着魔般沙哑。凿开结冰的情话,假装傻傻的笑,谁还当真就像听童话?怎么放下她,听不懂知了,只道当时年少,一人摇晃在天涯。背上幼时的吉他,没有人是牵挂,就装作我已忘掉了她。你的笑容没能倾国却倾了我,而我却不是你的国。说好的誓言流进了脉络,是命运爽约了我的血。如果连想你都是我犯下的错,那我宁肯一错再错。最痛的不是你说的寂寞,而是我一个人等日落。”
虽然歌词是年幼的时候随心写的,当时未经沧桑文采不扬,所写的文字也颇为稚陋,但却是一个血淋淋的传说。
一个少女站在喷泉旁一直在听着,待顾觉弹完了一曲,说,你唱的歌词挺凄美,让我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
顾觉抬起了头,那少女长长的发梢舞散在晚风中,影子被拉得好长,站在那儿浅浅的笑着,顾觉感受到一种久违的亲切,不禁砰然心动,说,你是?
那少女说,我叫anly,你呢?
顾觉失望的叹了口气,默默收起吉他,转身离去。
anly紧跟在顾觉后面,说,喂,你去哪?还没回答我的话就走,你好没礼貌啊。
这时候,一个男孩唤着anly的名字,anly,anly。
anly温和的一笑,说,我男朋友在叫我呢,对了,你是做什么的?
顾觉说,我在教堂做祭司。
anly说,你是祭司啊?下个月我就要结婚了,我好想去教堂举行婚礼,你可不可以为我主婚啊?
顾觉没有点头,也没有摇头。
anly笑着说,好了,不跟你说了,我男朋友都等厌了。
顾觉目送着她幸福地跑向她的男朋友,看着他们拥抱在一起,咯咯的笑着,好像在说着什么好笑的情话。隔着这么远的空气,顾觉一个人孤零零地站着,忽然有一小片嫉妒在心田生根发芽。
这一夜月光大好,顾觉枕着胳膊躺在草坪上,静静的望着星空。每在寂寞时,他总会这样子守望斑斓的星空,他觉得星空是属于他的最暖心的风景。可是今夜,原本平静的心起了微澜,那个女孩轻浅的笑容还在脑海里挥散不去。只不过一面之缘,为什么会这样的牵挂?
顾觉忍不住又想起了十年前的岚堇,十年前的那些故事仿佛还在眼前,其实那些故事早就刻在了骨子里,但是关于她的音容却已记不清了,就算是一张照片,隔了十年也会泛黄,况且是回忆。
原来,念念不忘的不是某一个人,而是某一段时光。
传说有一种蓝色雨,落在瓦片上会幻化为精灵,演绎着一段又一段回忆,形成最美的蜃楼海市,直到风干了回忆者的血脉,最终将活在回忆中的人,兽化为蝙蝠,绕着教堂伸展着艳翅。看来思念这种东西,凡人根本消遣不起。
顾觉却满期待着有一场蓝色雨,会突然倾落在这座城池的上空,然后一个人坐在天台,看那些精灵是如何演绎十年前的那章无可磨灭的回忆,演绎那章淌在血脉中最初的美好。
翌日,又到傍晚时候,顾觉还是背着那把破旧的木吉他,孤身一人寂寞地穿过空荡荡的巷弄,突如其来的风侵入骨髓,顾觉裹紧了黑色风衣的领口,忍不住抬头望了望天空。那一片干冽的天空被巷弄两旁高高的泥灰楼切割成了一道平行线。一切都显得那么苍白,好似回到了一九四三年的上海,溶成一张老旧的黑白照片。
一群追风少年骑着单车吹着口哨呼啸而过,顾觉看着他们的背影,仿佛看见了蓝色精灵演绎着十年前的自己,飞扬跳脱无拘无束,而自己用了十年的时间,沿着大喜大悲的轨迹一路走来,最终懂得了不悲不喜。但他们的未来呢?是暗涌成河的悲伤,还是十里繁华的极乐?
广场上游人稀稀落落,顾觉坐在石沿上,一如乞人,白鸽围绕着他飞转,日薄西山,万物的轮廓渐渐晕开。
日复一日的铭心刻骨,已经慢慢柔化成淡淡的想念,不再似以前那样读到某一卷诗句后忽然就痛断肝肠,也不再唱着某一段歌词时轰然间泪流满面,而是学会了面带着微笑偷偷心疼,学会了面对着天崩地裂也不着一字。
等到星星洒满天空的时候,天地间无限安静,一如创世之初。
顾觉愣了一会,收拾好吉他起身,慢慢走开,忽然路拐弯处疾转出一辆蓝色保时捷,风行如电。顾觉闪躲不及,被重重撞倒在地上。
当顾觉再醒来的时候,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面粉白的墙壁,以及铺在身上粉白的被褥,屋里弥漫消毒水的味道,才反应过来是躺在医院病房里,依稀记得自己遭遇了一场车祸,然后就晕厥了过去。
这时候,一个女孩敲门而进,手里提着一个果篮,那个女孩的面孔很熟悉,干净清纯,正是anly。
anly说,你终于醒啦,可吓死我了。
顾觉说,是你把我送到医院的?
anly尴尬的笑笑,说,不仅是我送的你,而且开车不小心撞到你的人也是我。
顾觉只是轻轻“哦”了一声,并未在意。
anly解释着说,都怪我男朋友,谁让他把我惹哭了,还让我一个人气冲冲地开车在大路上,生气的踩着油门,我一边哭一边开车,眼里噙着泪呢,所以没来得及看见你,就……
顾觉还是轻轻“哦”了一声,波澜不惊。
anly说,你在这好好静养,等出院后我会再赔给你一笔钱。
顾觉皱了皱眉头,没有说话。
anly为顾觉剥了一个橘子,说,对了,我还不知道你的名字呢。
顾觉说,我叫……
还未说完,一个男子又敲门进来,手里提着大包小包的营养品,进屋后直是道歉,说,这位先生,真是对不起。
anly哼了一声,说,你还知道来啊。
那男子对anly极为溺爱,陪笑着说,这不刚开完董事会就赶过来了,一分钟也没耽搁。
说完从皮包里面掏出一旮钱来,对顾觉说,请担待,这些钱先用着,不够再讲。
顾觉却无动于衷,淡淡的说,你先把钱收起来,以后再说吧。
那男子答应了一声,随即拿出一张名片,说,我叫华央,这是我的名片。
顾觉简单瞥了一眼,华央,中云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下午,当anly与华央再来到病房的时候,床铺空荡荡的空无一人,桌子上摆满了华央送的物品,原封未动。
anly赶紧叫来护士问顾觉去哪了。
护士说他已办了出院手续,走了。
anly说,可住院费还没交呢。
护士说,放心吧,他自己已经交上了。
anly很生气的说,臭小子还真是摆谱呢。
华央却轻轻一笑,说,我倒挺喜欢他那无所顾忌的性格。
顾觉回到教堂的时候,下午三点的阳光正好射进了教堂,顾觉跪祷在上帝之前,背影贴在地面上宛如倔强的蝙蝠,恭敬的念完祷告词后,心如止水,灵魂得到无限的宁静。
第二天,神父说,今早中云集团派人来说,想要捐助教会三百万善款。
顾觉淡淡“哦”了一声,不惊不讶。
下午,写着三百万数目的支票送到了神父手中,他们说,希望下个月我们总经理华央的婚礼可以在这儿举行,华总特别嘱咐,恳请那位年轻的祭司可以作为婚礼的见证人。
神父说,神会祝福你们的。
一个月后,圣诞前一天。
华央与anly的婚礼在圣母教堂如约举行,顾觉穿着没有尘埃的祭司袍,双目清澈,表情干净。
anly穿着一身洁白的婚纱,静静等着华央轻轻吻她的唇,一脸幸福。
华央穿着剪裁合体的燕尾服,轻轻走在红地毯上,牵着anly的手,柔情似水。
他们在上帝面前虔诚相吻,不带一点邪念,顾觉瞬间感到他们真的很美好,两厢情愿,天造地设。
顾觉自惭形秽的低下了头,翻开手中神父写的的宣言草稿,一个字一个字的清楚念诵着:华央,你愿意娶岚……
顾觉忽然楞住了,读稿本掉落在地上,歇斯底里怪喊了一声,如同兽般的哀吼,顾觉说,岚堇?你不是叫做anly吗?
anly微笑着说,是啊,anly是我的英文名字,岚堇才是我从小的真名。
顾觉噙着泪点着头,压抑住内心汹涌的痛,一个字一个字从牙缝间念将出来,华央,你愿意娶岚堇为妻吗?无论年轻抑或苍老,至死不渝?
华央温柔但坚决地说,我愿意。
顾觉的心脏突然剧烈地抽搐,痛不欲生。他每念出一个字,等于亲手把他深爱了十年的女孩渐渐割舍,直到彻底与己无关。他每念一个字,犹如深深挨了一刀一般,待受到爱的凌迟之刑后,顾觉早已遍体鳞伤。
顾觉又深深望了岚堇一眼,她却在深深望着华央,眼神柔弱,脉脉如水。顾觉狠下心杀死了即将涌出的眼泪,仍是一个字一个字清楚地念着,岚堇,你愿意嫁给华央吗?无论富贵抑或贫穷,不离不弃?
岚堇毫不犹豫的说,我愿意。
于是,他们紧紧相拥在了一起,如同亘古以来就拥抱在一起般。早已血脉相连,心有灵犀,任谁也分不开。
顾觉悄悄离开了教堂,在经过岚堇身旁的时候,认真望了最后一眼,一眼就是一生。然后决绝离开,就像离开了自己的影子一般。
在岚堇身后手托婚纱的小孩惊疑的说,哥哥哭了。
岚堇猛地回身,顾觉已经离去。岚堇问神父,他究竟是谁?
神父说,他只是一个祭司,叫顾觉。
岚堇脑子一阵眩晕,险些站立不住,等到缓过神来,不顾一切地冲出门去,任洁白的婚纱染满了地上的尘埃。
在一个转弯,顾觉正头也不回的走着,岚堇说,你给我站住。
顾觉站住,如一座孤独的雕塑。顾觉淡淡的笑着,说,我在这里等了十年,终于如愿以偿的看见了你。今天,我很高兴。
岚堇哭着说,干嘛当初不告诉我你是喜欢我的?你不知我一直在等你说吗?
顾觉恍然大悟,十年前的岚堇在桌面上刻写了一个“等”字,情深意切,乃至如此。
岚堇泪奔着说,我从未离开你,只是时间离开了我们,我们错过了十年,就活该承受这结果。
顾觉心如刀割,强忍住绝望的情绪,说不出一句话。
彼此成为彼此最伤的回忆,小学的那堵墙,圈住了决堤的悲伤。只道当时年少,其实已是根深蒂固。
岚堇见顾觉逐渐走远,问,你去哪?
顾觉坚定而模糊的说,十年前。
圣诞夜,上海市灯火通明,万千情侣在街头牵着手欢呼平安夜,雪花飘落,顾觉远离人群,一个人走在这个城市的边缘,渐次路过一株株辉煌的路灯,顾觉在路灯下抬头,笑容惨不忍睹,口中默默倒念着法老黑经,义无反顾走向前面无穷无尽的黑暗。
当倒念三遍后,身后的路灯忽然全部熄灭,天地翻覆,风起云涌,面前竖立着一块石碑,碑上用古埃及僧侣文字写着:此乃极夜碑,惧者回头。
顾觉踏进一步,紧接着天地昏暗,伸手不见五指,没有颜色没有声音没有温度,顾觉在黑夜森林中一路跌跌撞撞,就似逃亡。
10
真的回到了十年前的一天。
孟姑集,中心小学。
阳光温暖,春暖花开,那是幸福的味道。春天小心翼翼地踩在橡树的枝丫,风很轻,似乎没有。
透过教室的玻璃窗,年幼的岚堇一个人呆在教室,支颐深思,手指抚摸着桌面上那个流线挺丑的“等”字,口中却喃喃自语:我一直在等你开口啊,你不知道吗?
顾觉的灵魂刹那间如遭闪电击,不禁浑身大颤,抖落了一辈子的眼泪。顾觉走进教室,温情地走近岚堇,但岚堇犹在发呆,浑没注意到自己。
岚堇突然拿起笔在纸上写了几个字,折叠起后夹在了顾觉课桌上一本书中,眼神一片憧憬。顾觉感同身受,好想切切的深深的疼她爱她,不禁伸出手指来揽她那柔软的发梢,却没能揽住。
顾觉大愕,又试探性的去碰摸课桌,却没有任何感触,手指如同空气般与桌面没有实体接触面,原来自己在这个空间里面竟是一个透明体,跟这段时光无关。
浏览着十年前的故事,但自己只是一个旁观者,眼睁睁地看着一个十年的寂寞,那些悲欢离合,那些旦夕祸福,该发生的已经发生了,该错过的也已错过了,演绎在面前的是一场早已注定的悲剧,自己根本无法挽救。
教室里的人越来越多。
忽然一个熟悉的身影走了进来,那正是十年前的自己,年幼的顾觉坐在自己位置上,左右无事于是拿起桌面上的那本书,色咪咪的打量着封面上的一个旗袍女子。
岚堇见顾觉正在玩弄着那本书,不禁有点不好意思,真怕一会儿他发现夹在书中的纸条的时候自己会难堪,于是便出去了。
顾觉却在一旁大声告诉十年前的自己,打开书啊笨蛋!
但年幼的顾觉没能听见十年后的呼唤。这时候阿叶却过来问,顾觉,这本《倾城之恋》觉得怎样?
年幼的顾觉懒洋洋的说,一点也不好看,正想还给你呢。
阿叶哼了一声,说,不看拉倒,根本就不懂文学。
说完生气的接过那本书,回到自己的座位,顾觉彻底失望了,只能跟在阿叶身边,时刻注意着那本《倾城之恋》,因为他很想看看岚堇到底写了些什么。
等了半天,阿叶终于打开书,顾觉的心都快跳了出来,阿叶果然不负所望的意外的发现了那张纸条,展开一看,见写的是:放学后在操场等我。
阿叶的眼睛透出光芒,偷偷朝顾觉的方向望了一眼,耐不住心中的喜悦。
明明是岚堇写给自己的悄悄话,却被阿叶当做自己给她说的约定,由此可见,悲剧在所难免。或许是所谓的命中注定吧。
傍晚,学校的人走的差不离了,操场上只有两个人在游荡,岚堇,阿叶。
阿叶待不到顾觉,眼看天快黑了,就咬咬嘴唇回家去了。
只剩下岚堇一个人孤零零的站在杨树下,苦苦等待着顾觉,其实顾觉就站在她身旁,正认真的注视着她,只是岚堇看不到顾觉而已,因为那是十年后的顾觉。
岚堇幽幽的说,明天我就要走了,我就要去上海了,以后我们天各一方,可能这辈子再也见不到彼此。但你若告诉我你是喜欢我的,我会等你,等我们长大,等你娶我,可是,你为什么都不来见我最后一面?为什么不来告诉我你是喜欢我的呢?
顾觉对着天空默默的久久的难过,仰着头想放肆地大号一声,喊出来的声音竟是无声的嘶哑。如同一匹绝望的野兽。想哭却没有泪,因为透明体是没有眼泪。
有一种悔叫做撕心裂肺,有一场绝望叫做后会无期,也有一段时光叫做十年之前。
转过身,一片漆黑,困在了没有边缘的黑夜森林内,不再破晓,不再黎明,找不到回去的路。
顾觉索性坐在了漫长的极夜之中,天方夜谭,一坐万年,以等待时间末端的烟火。
一万年后,顾觉说,我还是想念那年的眼泪。
眼泪,只是一种用以祭奠爱情的东西,哭过,才知什么叫做无法抗拒。
————
“如果,不存在了下一个黎明,我还会坚守住末世唯美的日落,来等待你那倾国倾城的瞬间笑容吗?”
“我会在每一座城市的每一盏路灯下抬头路过,斜背着我的木吉他,身形瘦削,风衣曳地,穿过我最后的一次夜黑,而抬头的刹那,是我惨不忍睹的微笑,以及节奏缓慢的心跳。我的世界不再奢望再次拥有那天光无限的黎明,因为我的执迷不悟,因为我已经学不会忘记。”
——完
后记:
小学毕业转眼间都十年了,时间真是经不起虚度啊。凡事都要有个十周年纪念日,写这篇故事,就当是纪念我的小学时光吧。但,故事里只有这座小学是真实的,其余的事儿全是瞎掰扯。不然我跟你说有人真的穿越十年回到了过去,你也不会相信。如果你非得相信,推荐个医生给你认识,你这个病不好治。
期间曾经不断地竭力想我的同桌,但怎么也想不起是谁了,更不用说姓名与模样,应该不是女的,因为我一直没有女生缘。我总是这么健忘,希望老师与同学也能同样健忘,不然小学时犯过的幼稚事太多,是一段不能提的黑历史。(如果有机会,要将昔日同学一个个去灭口的。[em]e400826[/em]哈哈开个玩笑,我连把刀都买不起的。)
我自己的事从头到尾没滋没味,幸好有五味俱全的顾觉。顾觉再不堪,至少还有个小岚堇互相喜欢,而我就只会没出息地玩暗恋。最笨的事,最后还把暗恋人的名字给整忘了,真是糗。顾觉从开始那个拥有着小幸福的话痨,变成了沉默寡言的少年,以及最后的永恒囚禁,或许只是因为我太嫉妒他了吧。
前几日去小学逛了圈,树木依然浓郁,只是教室很陈旧,房舍都剥落了墙皮,蝙蝠乱飞,荒凉的像断绝了香火的寺庙。但就是这样旧旧的小小的院子,载满了我幼时的大部分记忆。随便到个不起眼的角落,都能捡拾一大把往事。听说这所学校要拆掉重盖,心里终究有点舍不得,以后再不能跟它久别重逢。唉,没办法,学校又不是我家的,我说了又不算。
吸血鬼的故事来源于方文山的《威廉古堡》,文中提到的《圣经》段落是百度搜索。以先学西方历史,有了解过摩西,但愿没讹差。虽然我向来蒙昧,但写时是抱着虔诚之心,绝不敢亵渎,希望没有触犯基督教的禁忌。
至于岚堇,虚构的人物,我从未遇见过这种女孩。她身上那么多缺点,但我觉得她很好,嫁给华央的她应该会更幸福。若跟着顾觉去过另一种极致的生活,她总归要吃很多的苦,日后的柴米油盐会折了多余的浪漫。爱情是无用的。所以现在的女孩子越来越媚钱,未必不是为了维护幸福指数的稳定,每个人都有追逐幸福的权利。
而顾觉,肯为了重温片刻的年幼时的幸福,最终落了个永久在黑夜森林囚禁的结局。如果人真的可以有这种选择的机会,应该没人去选择做这种傻事——受尽无限劫难,只为了水中捞月。像他这么傻的人,不适合达尔文的进化论。物竞天择,适者生存,人类不就应该越来越冷漠,越来越利己吗?
对于(十年后顾觉与岚堇怎么就互相不认识了呢)这个梗,聪明人会觉得不可思议,但像我这种脑子笨的人,经常会忘记一个人的模样,我原以为他俩个会同样的笨。再者,从幼年到少年,正好是容颜变化最明显的时期。
还有就是申宝成老师,真实生活中的人物,出口成章,风格幽默,放在如今绝对是一个段子手。小说中没有多体现,是我才力不够。可我对他的敬意却是真诚的。自小学以后再没遇到,挺念的。
记得国怀雨老师脾气很好,当年很喜欢他的课,也很喜欢听他讲“想当年,我怎样怎样的牛掰。”呵呵,这不是讽刺,是真觉得他是个有趣的大人。
很佩服那时候的老师,都是教育界的全才。体育老师,地理老师,思想品德老师,语文老师,竟然可以是同一位老师。学校真是把这一份工资发挥了最大的光与热。所以我们遇见老师打招呼都是说“语文老师地理老师体育老师还有思想品德老师早上好”。
同学们长大后都各奔东西,我也很少回家,已经习惯了世俗里的日子,校园生活就是做了一场梦,梦醒了,倒有点怀疑是否真的发生过。岁月这趟旅程,毕竟买不到回程的票根,但也没必要总回头追怀过去,回头多了会扭坏脖子的。
最后,借用一句莎士比亚的话结尾吧:“有些人只拥吻影子,于是只拥有幸福的幻影。”
——2012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