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情书(1 / 2)
第13章情书
囡囡,见字如面。
才刚告别,就已经想你了。
大山不善言辞,但我知道,他是很喜欢你的,所以他留下了他的匕首。
我跟他在商量送什么东西给你的时候,其实是有很多种顾虑的。
他不敢给你留下太过强大的武器或者妖兽内丹。
一方面是外界很危险,要用来保护我。
另一方面是因为他害怕这些东西会让那些讨厌你的人更恨你。
杀人夺宝的事,无论是凡间还是修行界,都屡见不鲜。
所以,在你没有足够实力之前,一定要藏拙。
他的话就这些,接下来就该我了。
我倒是没他那么多的顾虑。
毕竟你也知道,我修行了两百年,吃了太多灵药了。
哪怕大山年轻时为我灌灵引导,依旧没成为命泉修者。
苦海呀,今生难渡。
其实,就算不能修行,以囡囡的实力,比苦海修者厉害多了。
有时候,我甚至会觉得,若是你速度够快,绝对可以在我祭出神纹之前就能解决我。
不要觉得我在夸你。
这是事实。
以弱胜强的例子,并不是没有。
在我的故乡啊,曾经有个侠客,只是一剑,就将驾驭神虹的修者削首。
所以啊囡囡,我是发自内心地觉得你很强。
今后,你可千万不要再妄自菲薄了。
……
发簪你看到了吧,喜欢吗?就算不喜欢,也得给我好好收着!
平日里你都是那一身白袍,想给你买新衣服,你又拒绝。
浑身上下,除了那个圆月玉佩和青铜戒指,没有一件首饰。
虽然你的木簪子很好看,但是在未来的一些场合里,打扮最好要合时宜。
再说了,我家囡囡长得这么好看,那就更要好好打扮打扮了!
发簪是我苦海所炼之器,可以防身。
别看大山嘴上说怕你被贼人惦记,其实还是把他第二厉害的神桥之器送给你了。
无论是我的发簪,还是大山的匕首,表面上都镀了一层黄金。
等你将来开辟出苦海,发簪和匕首显化原本样貌。
若是不打算继续修行,黄金很软,可以切下来过日子。
千万不要觉得舍不得,我们留下这些,就是想让你过得更好。
别再种地了,那么累,这些东西应该足够你生活了。
……
囡囡,有的时候,我很后悔自己当初为什么没有跟大山留下子嗣。
之前我一直在苦海崖讲经,就是想弥补这种遗憾。
很感谢大山一直以来的迁就。
希望囡囡将来也能遇到尊重你,理解你,且包容你的眷侣。
……
在第一次听说你的时候,我很好奇。
毕竟一个凡人,才七岁,就能爬上连我走下去都要累个半死的万阶蜀道。
后来得知你是受林啸指引的,我就明白了。
我甚至猜想了你们初见时的情景。
你们,都很痴啊。
我也一样。
林啸想要飞行,你想复仇,我想奉献,而大山……
他只想我。
所以有的时候,我就私下里跟大山开玩笑说,我们四个,就是青崖福地四痴。
可惜,林啸死了,我也快要死了,大山要送我离开,就剩你自己了。
今后一定要好好的。
……
大山那个家伙竟然还敢偷看!
要不是他的呜咽声太大,我都没发现。
现在已经被我轰出去了!
……
哎呀,瞧我这记性,刚才说到哪都忘了。
大山说要帮我写字,我不同意。
虽然我很累,但还是有些修为的。
如果连拿笔的力气都没有,那我还不如死了算了。
说来也不怕你笑话,其实我真的寻死过。
都怪大山那个坏家伙,寸步不离,有的时候还封了我的修为,让我没办法自杀。
说来真奇怪,明明上学那会,我能把他打得嗷嗷哭,后来怎么就打不过了呢?
现在想来,应该是那个时候他在让着我吧……
哎呀呀,又跟你秀恩爱了!嘿嘿,囡囡呀,可不许早恋啊!那个于覃,我让大山去看过,其实也就那样。
当然了,如果你真的喜欢,那我们肯定祝福你!
只要你能幸福就好。
……
囡囡,我好喜欢你啊。
遇见你之后,我感觉自己都变年轻了。
真想认你作孙女,可是大山不让。
他说,如果早几年,他不拦我。
都怪我现在没几年活头了,不然还能多看看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