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5章 天宪(1 / 2)
第435章 天宪
在大明,皇帝陛下的意志不容违背。
《明报》上很快刊登了关于李至刚案件的公开讨论。
而且极为尖锐地提出了两个问题。
一,《大明律》明确规定,禁止公、侯、伯、四品和四品以上官员及其家属、仆人经商,但没规定这些人在官员成为四品以前就是商人怎么办,而李至刚的岳父是早在李至刚入仕乃至与自家女儿成亲之前,就已经是个颇有家资的商人了,这种情况要怎么判?
二,既然《大明律》没有规定这种情况的判决方法,《大诰》也没有相关案例的补充判决,那到底是按照“法无不可即可为”,还是“法无允许即禁止”?
如果是底下府县的案件判决,当然没有这么麻烦,谁管你这些?主官想怎么判就怎么判,只要不是太离谱,根本没人追究。
但李至刚不一样,这是堂堂礼部尚书,肯定不可能随便判。
在司法程序上,明代在惩治官吏犯罪上还是比较谨慎的,虽然在程序上规定了民间控告和御史纠查两种进入诉讼的程序,但是在审判形式上,明代法律规定的就很细致了,根据官吏的不同等级规定了不同的程序,同时还规定了奏请制度,以免对朝廷的职官体系造成破坏。
而李至刚享受的待遇就是最顶格的,三法司会审加皇帝最终决断。
而且由于没有任何明确的证据能够给他定罪,只能确定他岳父经营的古董店卖的东西有“一点点”贵,涉嫌了一些疑似交易的内容,而且有几个并不算那么关键的证人。
可古董这东西,同样一件物品,有人觉得价值连城,自然就有人觉得一文不值,光靠这个是无法定罪的,证人的证词也都没有切实的证据。
据老朱亲自撰写的《醒贪简要录》规定,官吏贪赃银六十两以上者,枭首,并处以剥皮刑,衙门一侧的土地庙被作为“皮场庙”,而且每当有官员继任,都要进行一项恐怖的交接仪式,那就是把“皮场庙”里的过去贪官的人皮“请”过来,人皮内塞草,做成人形置于公堂座椅上,以此警戒继任的官吏。
李至刚如果被定贪污受贿,那这个数目的古董价格,足够他全家扒皮实草了。
可这违背了皇帝的意思,皇帝不打算让李至刚彻底从庙堂上消失,他还有用。
因此,给他定罪的思路,一直都集中在《大明律》规定的四品及以上官员的家属仆人不得经商上面。
但这样定罪也会涉及到不成立的问题,硬判当然可以判,可如今按照都察院陈瑛给的口风,三法司在“统一意见”以后,却只能把案件纠结的关键点公之于众,交给公众舆论去评判。
这就很容易与三法司的观点背道而驰。
对于刑部这种立法兼司法机构而言,自然希望“法无允许即禁止”,这样不仅自己的权限大,而且麻烦还少。
但对于公众百姓而言,则肯定是希望“法无不可即可为”,原因嘛自不必多说。
中午,朱棣正在大殿内批阅奏疏,这些日子他每天都在忙碌。
而今日是朱棣登基一年以来,首次处理这么多奏疏,他已经记不清有多少份了,但都堆积成山,堆在了桌子上,朱棣靠在龙椅的靠背上,伸手揉着额角,眉头紧锁。
朱棣在当燕王的时候,私底下不止一次地幻想过,如果自己当了皇帝会怎么样,他一直以为自己会成为他爹老朱那样勤政爱民、英明神武的好皇帝,但是现在,他发现事情不是这样的。
他娘的,奏折怎么这么多?
但他依旧不愿意休息,不断地写字批复奏疏,希望尽量减轻一下心中的压抑感。
“陛下。”门口传来司礼监掌印太监黄俨的声音。
“进来吧。”朱棣放下笔。
黄俨推门走了进来,躬身禀报:“陛下,国师请见。”
“宣。”朱棣道。
今年二月的时候,黄俨以宣旨太监的身份,受命与都指挥高得、左通政赵居任等前往朝鲜,答谢朝鲜国王李芳远对朱棣即位的恭贺,赐给他新的诰命和印章,再次封他为朝鲜国王,并让他把逃到朝鲜的建文帝的下属遣返。
此事之前便提过,大明向朝鲜索要水牛和战马,并提出了边界贸易的要求。
黄俨把事情办的很漂亮,李芳远很快就屈服了,朱棣很满意,再加上他跟随朱棣多年,是燕王府里资历最老的宦官之一,因此顺理成章地被朱棣晋升为司礼监掌印太监。
而黄俨身上还有一个半公开的秘密,那就是他在燕王府的时候,便与燕王世子朱高炽不睦,而与次子朱高煦、幼子朱高燧过从甚密,尤其是朱高燧,黄俨是他的死党。
看着姜星火,黄俨神色不变,轻轻抖了三下手中的拂尘。
不多时,穿着麒麟服的姜星火走进了殿内。
姜星火的眉宇间有些疲倦,但是精神看起来倒挺振奋,他说道:“臣参见陛下。”
朱棣抬手道:“免礼平身。”
姜星火腰杆挺得笔直。
朱棣问道:“有事找朕?”
“是,今日是来还陛下东西的。”
“什么东西?”
“陛下赐的刀。”
“你身上也没刀啊。”
姜星火一本正经道:“入宫不让带刀,所以放在宫门守卫那里了。”
“赐的刀哪有归还的道理?”
朱棣噗嗤一笑,故作轻松道:“怎么,觉得朕要鸟尽弓藏了?就算是鸟尽弓藏,现在也不到时候吧?”
“陛下害怕现在的变化了。”
姜星火没有选择依照徐辉祖给的计策,去煽动舆论,让涉及到李至刚一案的中高层官员被迫下场,而是选择了最简单的方式,直接来见朱棣。
“历朝历代变法,皇帝的态度都是最重要的,支持不绝对,在外人看来,很多时候就等于绝对不支持,而如今变法刚刚深入,遇到了些阻力,陛下便要以此行事,将李至刚之事公之于众,臣看不懂。”姜星火坦诚地说道。
事实上,这件事最好的解决办法,就是直接搞定现在代班的大理寺少卿虞谦。
虞谦是镇江金坛人,字伯益,洪武时由于朝中大案频发,被老朱以国子生的身份直接擢了刑部郎中,后出为杭州知府,阴差阳错躲过了洪武三十五年(建文四年)的庙堂大清洗,在去年江南平乱、治水的时候,杭州府提供了不少了的人力物力,因此有功,以能臣被人称道,今年就被朱棣召回朝中,担任大理寺少卿,与顶头上司大理寺卿陈洽搭档。
如今陈洽跟着黄福一起去广西督办粮饷,虞谦就代表大理寺了。
只要朱棣这边点头,姜星火虽然跟虞谦没有太多私交,但也算脸熟,是可以搞定大理寺的。
大理寺负责复审,刑部初审判李至刚有罪都没关系,大理寺复审判无罪就可以了,然后走三司会审的最终程序,代表都察院的陈瑛和代表大理寺的虞谦如果意见一致,哪怕是刑部的两个侍郎不同意,最后的结果,依旧是李至刚无罪。
搞定了眼前比较紧迫的李至刚的事情,盐法自然可以后面继续慢慢磨。
然而朱棣突然通过召集陈瑛和马忠,然后给郑赐透风,三法司关于案件的判断都被放到了《明报》上,在事实上造成了事件影响力的扩大化,这就让姜星火非常猝不及防了。
而正是因为事件的扩大化,也导致了徐辉祖的计策没那么好用了。
姜星火只能入宫,亲自来见朱棣。
朱棣组织了一下语言,方才开口道:“不是害怕现在的变化,变化有什么可怕的呢?这世道总是要变的,只是你看这阴阳鱼。”
朱棣手边有一个张宇初献上来的小玩意,阴阳双鱼图,做的跟指尖陀螺的原理差不多,只要轻轻一转,就会流传不休。
“不管怎么变化,中间的边界,始终是清楚的。”
“泾水和渭水合流,不也有个泾渭分明吗?”
“文武亦是如此。”
而昨晚金忠心头不敢继续细想的内容,其实也有几分偏移。
朱棣对老大和老三两个儿子不满,是各有原因的。
朱棣对老大不满,是因为老大的分寸感拿捏的太好了是的,皇帝有的时候是不太讲道理的,如果伱某些时候没有分寸感,譬如朱棣认为现在姜星火结交军界的勋贵太多了,那么皇帝会不满意;而有的时候你太有分寸感了,又譬如朱高炽这样的,处处维系着势力的均衡,皇帝还是会不满意。
而朱棣对老三不满,则是因为最近老三比较喜欢结交内侍,倒还真不是有什么谍中谍的剧情看破了老三给姜星火透露的消息。
不过这种不满,也仅仅是小问题而已,发生在皇帝身上,再正常不过了。
要是皇帝没有这种猜忌和不满,那只能说明他真的不是一个合格的皇帝。
没办法,皇帝的社交关系本来就是极端不平衡的,警惕才是皇帝的天然属性。
朱棣觉得,他已经非常耐心地给姜星火解释问题了,站在皇帝的立场上,说一声仁至义尽也不为过。
姜星火深深地吸了一口气,他本想说什么,但又没有开口。
发火吗?似乎没什么可恼怒的,换谁来当皇帝都会忌惮手下的实力大臣跟武将们走的太久,朱棣也没有处理他,甚至没有敲打他,只是突如其来地走了一步破坏了他谋划的棋子而已。
古之君臣相合,如此已经算是分外小心翼翼,特别维护了。
若是换做别的臣子,那真的,我哭死
但姜星火不是别的臣子,他不需要朱棣赐予他的荣华富贵。
若是换做一年以前,姜星火自有倚仗自己不怕死的想法,不会太过拘束,可如今变法已然有大获成功的趋势,历史线又被自己彻底改到了另一条道路上,如果再轻贱自己的生死,动辄言“有种杀了老子”,不仅是对身边众多支持者的不负责,更是对变法事业的不负责,再往大了说,甚至可说是对历史所赋予使命的不负责。
故此,有些话是怎么都说不出口的。
但即便是此时如此理智,如此冷静,姜星火还是有一丝本能的不爽。
是的,他很不爽,他不喜欢这种成败皆系于皇权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