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4章 藩王的心思(2)(1 / 2)
燕山卫的士兵在燕王的带领,像狼入羊群一样,疯狂的进行杀戮。
燕王殿下的命令是明天早上他要亲自检查,不管是你是士兵,小旗、总旗,甚至是指挥,除了凭借人头记功之外,只要刀口上没有血,统统斩杀。
相反,如果你的刀刃被热血烫的卷刃,你就是勇士,就重重有赏。
朱棣的俸禄是五万石,明朝的一石粮食就是现在的九十公斤,一年就是四百五十万公斤。
这么多粮食,一天一公斤可劲造,也要吃四百万年。
所以朱棣要把这些粮食都拿出来赏赐手下的勇士--听燕王话的勇士,以换取足以和大哥相抗衡的威望,至少在自己的领地和大哥一决高下。
燕山卫的士兵们,那是杀红了眼。
他们见人就杀,不管你是躺着的,站着的,还是跪在地上求饶的。
不是你死就是我亡,你的人头还能换取赏赐,我干嘛要饶了你?
这场杀戮从子夜时分,一直杀到天亮。
高丽军营成了人间炼狱,一片鬼哭狼嚎,血水有一尺多厚,满山遍野弥漫着腥气,让人作呕。
朱标本来是想睡一会,天亮再去看自己的好弟弟。
可是在这种条件下,人怎么能睡着?
女人的感官比男人更加灵敏,朱标睁开眼睛,看到徐妙云早就醒来。
“太子哥,你醒了?”
“嗯,是山下吵得人睡不着!”朱标坐起来,还不忘问徐妙云:“小云,你要不要吐?”
“吐?”徐妙云摇摇头,“我还好!”
其实他已经吐过了,在山顶上,又是深秋,露水那么重,还没有被子。
又有这漫山遍野的腥臭,一个小女子怎么能承受的了。
她只是不想让朱标看见自己的窘态,女人时候都要活的精致一些,把狼狈的一面隐藏起来,让太子哥看到自己美好的一面。
台湾有一个大文豪叫李敖,他在四十多岁的时候,看上了比他小十八岁的胡因梦。
胡因梦是台湾辅仁大学和米国新泽西大学的高材生,精通英德双语,才貌双绝,堪称一代女神。
当时李敖已经有女友了,而且年龄巨大差距,可是这些对李大才子来说,都不叫事。
他一人对胡展开了炙热的追求,还对现在的女友,说了一句让渣男们津津乐道的至理名言:“我对你的爱是百分之百,可是现在来了个千分之千的,所以你只能回避一下。”
一直都奉行不婚主义,换对象如同走马观灯一样的李敖,居然和胡因梦走进了婚姻的殿堂。【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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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
【说】
就在胡因梦以为自己将得到爱情的时候,却发现这只是噩梦的开始。
李敖是才高八斗,却是一个无趣的人--不抽烟、不喝酒、不打游戏、不陪他逛街,却对自己有严格的要求:他有严重的洁癖,神经过敏,追求完美。
他把胡因梦当成一个女神,完美无缺的女神,可是女神从来只能做恋人,不能做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