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8章 没有其他了(1 / 2)
原告方确定这是你们要提交的全部录像了吗?”法官目送检察官回到自己的座位上,“还有没有其他完整的录像材料?”
检察官慢慢摇头,“……没有。”
“……”法官默了默,“能否找到本案相关侦查人员出庭,对该讯问笔录的合法性做陈述?”
“那人之前就离职了,被开除的,现在人在外地。”
“你们找个人应该还是挺简单的吧?”
“我们找了,但是他说他也记不起来当时的情况了,不愿意回来跟我们出庭作证,当时他跟局里闹的也挺难看的……”
“这样……”法官像是想起了什么,若有所思的点点头,“但如果这样的话,就不得不适用被告辩护人所引用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了。”
法庭里众多人倒抽一口冷气的声音,在半空中形成了一阵不小的漩涡。
对于这几年所要求的司法公正来说,当众被判定一份证据被非法证据规则所排除,对在场的司法人员都是一种莫大的耻辱。
刚才还在议论纷纷的几个人,看向楚清歌的目光逐渐变了味道。
直到庭审结束也没有再说一句话。
“本案中被告人孙舟和被告人苏祥作为犯罪集团的主要及固定成员,长期采用各种暴力及软暴力方法,采取强拿硬要,非法拘禁他人等多种恶劣行径,对周边社会治安秩序和人员造成了极大的负面影响,符合刑法中对于集团犯罪、黑社会组织性质犯罪的定义。”
原告席上的检察官在做最后的总结发言,字字铿锵,一字一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印发《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各类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精神,也为了发挥刑法及刑事诉讼法对社会公民人身及财产安全、社会秩序的维护作用,对于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应当在侦查、起诉、审判、执行各阶段,依法从严惩处。”
“综上所述,本院认为,被告孙舟目无法律,以特别残忍手段侵犯他人人身及财产安全,致被害人死亡,其行为触犯《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及第二百三十二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抢劫罪及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数罪并罚。”
等到检察官终于说完了冗长的总结陈词,法官嗯了一声,慢悠悠地敲了一下手边的法槌,看了蓄势待发的楚清歌一眼。
“请被告辩护人做总结陈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