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被家暴的二姐(2 / 2)
二姐生三胎的时候难产,伤了身体无法再生育。
婆婆以此为缘由要儿子休了她,丈夫天天喝酒,喝醉了就打她。
地里的活儿都是她干,家里的活儿都是三个女儿干。
今天大中午,丈夫就着一盘花生米又喝上了,喝多后不光打她,还动手打了女儿,二姐忍无可忍就带着三个女儿跑回娘家了。
饶是见多识广的李可听了,也气的不行。
都什么年代了,还重男轻女,家里是有皇位要继承吗?
还给女儿取名字,什么招弟,来弟,爱弟。
怪不得婆婆刚刚不叫名字叫大丫,这还没大丫,二丫,三丫好听呢。
婆婆还说什么休了她?休?他们家是在大清朝,还没进化到现代吗?
一个男的,天天不干活就在家喝酒,喝多了还家暴。
李可很想说,这样男的,不离还留着过年吗?
但这话轮不到她说,李可也不是那么没有分寸的人,况且婆婆还没发话。
自己作为弟妹,只能握着二姐的手说,“你受苦了,二姐,有什么我能帮忙的,你一定要说。”
二姐陈淑兰深吸了一口气,鼓了很大勇气才说,“你和行一结婚的时候,我不是拿了五千块钱,这个是她爸同意了的。那钱是大丫的彩礼钱,说是先定亲,等她再长大几年再结。”
“大丫才多大啊。”李可十分震惊。
“大丫刚满十一,现在她爸非让我把钱拿回去,不然就把大丫送去那家当童养媳。他明知道我现在拿不出来钱,他就是故意这么说,想把大丫送走。这门亲事我本来就不同意,那个男的是个傻子,都三十了,比我都大。大丫才十一,过去可怎么过啊。”陈淑兰一边说一边眼泪顺着脸颊往下流。
李可听完就把身上的钱都拿出来了,有零有整,数了数一共九百六十七块钱。
李可拿出来六十七块,把剩下的推过去,“二姐,这里一共是九百块钱,你先拿着,剩下的四千一百块钱,你给我一个月时间,我一定还给你。”
“这不是钱的问题,没了这个傻子,还会有那个瘸子,卖完大丫,还有二丫,三丫。你好好想想妈的话,淑兰,你还要跟他过吗?”婆婆说道。
“妈,我不敢,我不敢离婚啊。”陈淑兰一边说一边嚎啕大哭。
李可赶紧掏手绢,拿纸,递过去。
二姐擦泪的时候,手臂上的衣袖滑落,露出了胳膊上青紫交加的伤痕。
李可瞬间明白刚进门的不对劲从何而来了。
“你怕什么呢?有我和你爸在呢,你还有姐姐哥哥弟弟,我们都不会不管你的。”李芳一边给陈淑兰擦泪水一边说。
“我怕拖累你们,我怕给你们丢人。”陈淑兰哭得更大声了。
“傻孩子。”婆婆长叹了一口气。
这个年代没有人离婚,女人大多依附男人而活,男人再差劲再不争气,大多数女人也只是选择忍气吞声。
在她们的人生字典里,没有离婚这个选项。
在大家眼里,离婚确实是个丢人的事情。
很多女的,一旦结婚后,在婆家是外人,在娘家是客人。
离婚后更是无处可去,婆家往外赶,娘家嫌丢人,让一个女的离婚无异于逼她去死。
婆婆能支持二姐离婚,李可还是十分震惊外加钦佩的。
不过这个年代,女人工作机会很少,自己有手有脚怎么都能活。
想要养活三个孩子,还是非常困难的。
“二姐,我现在在鞋厂门口卖吃的,你要是不嫌弃的话,可以跟我一起干。”李可主动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