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 贞烈情结(1 / 2)
前文再续,书接上一回。
前边讲到老道长、三叔、凌轩和我,在松谷草堂的后院侧厅里聊起明代的医卜相巫之术,老道长说,明代是医卜并设,两者处于同等地位;明代的好医生,可遇不可求。
当我听到老道长说,明代的中医,对传统中医的望、闻、问、切并不执行,一般多采用切脉,当病人是贵人或妇女时,望、闻更用不上了,单凭问、切就断症。
我就说:病了还在讲究男女授受不亲?
老道长说:
瑶瑶,凌轩当你宝贝,到处捧着走,如把你装扮成男孩,可以避免闲言杂语。
明代把妇女的贞操,看得比生命还重要,将贞操的观念,宣扬到了极致。
明代曾有女子被陌生男子拉了一下手,就要断臂;女子的身体某部位受伤,也不肯露出来给医生看,最终贻误病情而死亡。
有一年某地发大洪水,有两姐妹被水围困,看到有男子裸身来救,她们怕自己被该男子触碰,就立即先跳水自尽。
我摇了摇头说:唉!生命都没有了,其他各种,毛之焉附?
当然,以我这个现代的女性思想,去适应一个古老封建社会的制度,还是需要时间的。
我在现代时,跟着大学游教授,即穿越回明代的老道长,做关于明代历史的课题时,曾做过关于明代妇女的资料收集。
儒家经典礼法,认为女性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
汉代女性的贞洁观,被进一步系统化整理,增加了要求妇女要从一而终。
不过,汉代的妇女并不遵行,丧偶再嫁是很平常的事。
那些道学先生再三鼓吹,要求女性从一而终;政府也开始对节妇烈女进行褒奖,这时,还是少有人响应跟随。
唐代,丧偶再嫁经常发生。据史料,唐代的公主寡居再嫁,就有二十余人,民间更不受管制了。
宋代理学兴起后,举着“存天理、灭人欲”的旗帜,要求妇女从一而终,还提出“饿死事小,失节事大”,道学家们除了继续坚持前朝代的一系列贞洁观,更增加了对寡妇贞洁的限制,不但反对寡妇改嫁,更反对男人娶寡妇。
到了明代,明太祖朱元璋更大力提倡节妇烈女,除了精神上的引导,还许以物质奖励:“凡民间寡妇,三十以前夫亡守志者,五十以后不改节者,旌表门闾,除免本家差役。”
这段话的意思是说:
寡妇三十岁前死了丈夫,五十岁前不改嫁,则旌表门闾。
最令人关心的是最后那句:除免本家差役。
就是讲,一个家族中,只要出了一个寡妇,然后族人严防死守,让她守节,等她熬到五十岁规定年限不改嫁,评上节妇,那么除了可以光耀宗族,还有就是整个家族都因此免除官府差役!
这简直就是牺牲一个、管住一个,利好全家。
明代很多妇女结婚的年龄很早,女子十四岁就可以结婚了,有些女子守寡时,还不到二十岁。【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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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泰州就有一个例子,朱氏十九岁丧夫,靠纺织抚养儿子、供养公婆,到了五十岁,官府旌其“贞节”。
古代的节妇烈女,终其一生,隐忍压抑,只为得到别人的认同。
明代的节妇烈女,有史料记载的,数量冠绝古今;明代留存到现代的节妇牌坊和贞节碑也有很多。
明代社会对女性的束缚严厉,还反映在“处女情结”上。
明代皇宫有专业的处女鉴定师,称为“稳婆”,帮助皇帝检查入宫女子的处女膜。
在民间,订婚之后,按照惯例,也要检查女子是否为处子,由男方的女性亲属或媒婆查探。
当然,这些都是婚前检查,最关键的是洞房花烛夜的“取喜”。
民间对女子贞操看得非常重要,特别是新婚夫妻的“取喜”是件庄严的大事,只有新娘被证明是处女后,往后的婚姻才可能持续和幸福。
“取喜”就是指为证明女子是处女,在新婚之夜,女方要准备一条被称为“喜帕”的白巾,初次房事时,染上“元红”,作为证明自己是处女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