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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成亲VS和离(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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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菲菲漂亮的眸子,含着狡黠的笑意,“你想多了,我才不会带走!让你看看过把瘾就不错了!”

子桑景煜:“常菲菲……”

“嗯?”

“你怎么这样!”

她笑出声,鼓励他,“嘿嘿,少年,你还年轻,只要肯努力,别说一个了,就算十个,你也会拥有的!”

没事儿就要给他多洗洗脑,发家致富指日可待。

被洗脑成功的少年,“你说的对!”

她鼓励,“那…你快回去研究赚钱方案吧!”

子桑景煜摇着折扇,恋恋不舍的离开了。

真好!

又多了一个给她赚钱钱的人!

常菲菲又摸了两把金黄的大金元宝,以前是她肤浅了。

竟然会嫌弃钱财!

摸着这么大的金元宝,她都要笑发财了!

太快乐啦!

**

成亲那天。

她的婚服是提前一天才被子桑景煜送回来的。

看着裙摆被拆了缝,缝了拆的痕迹,总感觉是某个少年,在拿她的嫁衣练手。

少女坐在镜子前,古红色的嫁衣,衬得镜中的少女,娇妍绝世。

最后一根镂空金簪插进如墨的秀发,常菲菲对着镜中的自己笑了笑。

大红喜服她穿了不知多少次,但唯有这次,是属于她真正意义上的婚礼。

婚礼繁琐多事,但她参与的很开心。

就算是隔着头纱,给老王妃深深鞠了个躬,也没有影响她心情。

以后,就要和她经常见面了呢!

她……

很期待!

夜晚。

子桑景煜推开婚房的门,迈了进去。

婚房中的新娘果然没有老实坐那里等着他。

少女坐在桌子旁边,漂亮的手拿着金色的狼毫笔,在那里奋笔疾书,也不知道在写着什么。

新婚之夜,这样的情景也让他很是惊奇。

“菲菲,你在写什么呢?”

常菲菲抬起头,喜服的映衬下,显得她更是肤如凝脂,美艳的不可方物。

又问了一遍:“你在写什么?”

“和离书。”

子桑景煜面色一变,每个字都仿佛从齿缝中蹦出,“大婚当天,你要和我写,和离书?”

常菲菲笑容灿烂,和他解释,“好聚好散么,有了这个,以后有什么矛盾,直接离开就好了,避免了无意义的争吵和麻烦。”

“再说了,你原本也没打算和我过一辈子,之前你说的应该是和我过两年?”

子桑景煜下颌线紧绷,俊逸的眉头紧紧拧在一起。

这话他当初说过不假,也确实没想过和她过一辈子。她这样的态度很好,日后少了纠缠,于大家都好。

可是她为什么说的这么云淡风轻!

这是不是表明,她的心很难打动!

常菲菲伸出纤细的手指,抚平他皱起的额纹。

“别老皱眉头吗,这样可不好,以后你这里。”她手指轻点这他的额心,“会提前长出皱纹的。”

听到她语气中的嫌弃,“不是都说执之之手,与子偕老。不管我变成什么样子,你都应该爱我吗?”

常菲菲的手,猛地收回。

他在cpu她?一定不能给他惯出这样毛病!

“怎么能这么说呢,你看你,除了美貌一无是处。如果,你连这张脸都保护不好,那你还有什么优点?”

“都不如嫁给老皇帝,等他死了,我就继承他的财富权利和美人儿!说不定还能效仿前朝赵太后,垂帘听政!”

少年……

咬了咬自己的后槽牙,“你可真敢想。”

捡起桌子上的薄纸一看,“常菲菲,我真是小瞧你了。你说和离的话自己的嫁妆自己带走,这个没问题。那孩子呢?我的孩子你凭什么带走?”

常菲菲佯装可怜,“你看,你不管怎样,还有那么多血脉亲人。我就不一样了。也许,这个世界上,我的孩子就是这个世界上唯一和我有血脉牵连的人。”

“而且,我有钱又聪明,你也不用担心孩子会和我受苦。”

“你就这么想要孩子?”

“我就是想要一个血脉上的亲人。”

子桑景煜并不觉得有个孩子是个坏事,不管哪个时代,女人一旦有了孩子就有了牵挂。

他并不介意她有他的孩子。

如果九色花齐开,救醒怜怜。

那么,这个孩子就当给她的补偿。

“好,这点我同意。”

大手一挥,他在和离书上写下了自己的姓名。

子桑景煜。

常菲菲很满意,当着她的面吹干了墨迹,叠好放到一个香樟木盒子里。

锁上锁。

将钥匙挂在脖子上。

他们原则上现在并不能算夫妻了。

但他们二人都不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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