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六章 拳打迈克尔,脚踢麦当娜(1 / 2)
对于马歇尔,也就是梦里的姆爷最终会不会到洛杉矶找自己,陈启明并不是太在意。
他之所以给他一张名片,主要原因还是爱才。
他也想未来的媒体说他是某某巨星的领路人,说他是伯乐。
不过,这一切的前提都是别人愿意。
就像周杰伦,陈启明给他机会,让他加入自己的起点唱片。
选择权一直在周杰伦那里,他要是愿意,陈启明不介意投入资源提前捧红他,但他要是不愿意,那自己也不会强求。
马歇尔同样如此,不过是一手闲棋罢了,说到底,有他没他,都不会影响陈启明。
因此在给了马歇尔名片以后,陈启明便没有再去关注他,而是将精力放在了自己的唱片宣传上。
接下来的几天,陈启明在北美跑了几个城市后,便在华纳唱片的安排下前往加拿大、澳大利亚、南美等地宣传。
陈启明与华纳唱片公司的目标一直很明确,他们的目标一直都是全球市场,而不是单一的北美市场。
说白了,在华纳与陈启明的计划中,他目标一直是成为迈克尔杰克逊这样在全球各地都有巨大影响力的歌手。
虽然现在的他距离这个目标还有一些距离,但显然已经不远。
去年的第一张ep唱片让陈启明在北美一炮而红,ep中的几首歌在全球范围内都拥有一定的传唱度。
这给了陈启明很好的基础,让他的新唱片能以最快的速度在全球范围内造成影响力。
而这期间,自然就需要陈启明到场宣传。
六月,在华纳的安排下,陈启明在华纳唱片的安排下先后下加拿大、澳大利亚乃至南美等地举行了数场大型演出活动。
每一场活动,陈启明都受等了当地歌迷的热烈欢迎。
而造成这一切的原因自然就是《永恒》这张唱片的销量口碑大爆发了。
《永恒》这张专辑发行于五月二十日,截止六月二十日,一个月时间,全球销量达到了恐怖的八百一十万张,让陈启明成功领跑1995年年度销量榜。
疯狂的销量给陈启明带来的是无尽的赞扬与声望。
《永恒》这张专辑只是陈启明的第一张专辑。
但他造成的影响绝对是巨大的。
美国公告牌上,《aslongasyouloveme》这首歌在第三周成功登顶,为陈启明带来了他的第一座公告牌冠军宝座。
《myheartwillgoon》(我心永恒)也不弱,杀进了前三,有望拼一拼冠军。
其他的歌曲在公告牌上也是有非常大的提升,其中《whatarewords》的攀升速度最快,从原本的五十多名一举杀到了十九名,成为了这张专辑第三受欢迎的歌曲。
除了美国,在全球范围内的其他地区,这张专辑也是火热非凡。
在港台、日本、韩国、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印度等十五个国家地区都登上了权威音乐榜单的冠军宝座。
在欧洲,一样拿下了十一个国家的冠军。
再加上美国、加拿大、墨西哥、澳大利亚、南美……
一句话,四面开花。
陈启明这张专辑是真的做到了四面开花。
时代周刊如此评价陈启明。
“天使般的容颜,神都羡慕的歌喉,惊艳的音乐天赋,这是一个世界级音乐天才……”
恐怖的销量以及数十个国家的冠军加持,让陈启明彻底出圈。
同时,也让陈启明彻底摆脱欧美新人的标签,成功晋身一线巨星行列。
这个巨星可不再是之前那个半吊子的巨星,而是真正意义上的。
用一专封神来形容再贴切不过。
别的不说,就六月这段时间,全球范围内绝对没有任何人有陈启明风光。
甚至,在二十三日发生的一件事事更是媒体直接宣扬陈启明人气已经爆棚到连迈克尔杰克逊面对他都要暂避锋芒。
六月二十三日的时候,陈启明与迈克尔杰克逊二人分别代表华纳与索尼助阵了《七宗罪》以及《勇敢者的游戏》。
这两部电影分别是华纳旗下的新线电影与索尼制作。
两部电影将在同一个档期上映,是这个档期最大的对手。
为了让自家的电影能力压对方一头,华纳唱片安排了陈启明出席了《七宗罪》的首映,希望能借助陈启明最近在北美的疯狂人气为《七宗罪》拉一波票房。
而索尼那边在得知《七宗罪》邀请了当前最红的歌手陈启明出席以后,直接大手一挥,安排了旗下唱片公司哥伦比亚的迈克尔杰克逊出席了《勇敢者的游戏》首映。
双方,一个是一专封神,在全球各地红遍半边天的陈启明,另一个则是红了多年,一直稳坐流行音乐第一天王宝座的迈克尔杰克逊。
在首映还没开始之前,各大媒体便自发的为这次两位乐坛当红巨星的碰撞开始造势。
当然大部分人肯定是看好迈克尔杰克逊的。
毕竟这位现在正如日中天,堪称美国乐坛的神。
但让人意外的事情发生了。
当天,《七宗罪》首映现场外,到场为陈启明造势的粉丝太多了。
首映的酒店外两条街道,全是陈启明的歌迷粉丝,直接将交通都干废。
到场的粉丝全部举着陈启明的海报为他应援。
而相比陈启明这边,迈克尔杰克逊那边虽然一样人气爆棚,但比起陈启明这边却差了不少。
而迈克尔杰克逊本来就是美国媒体贬低的对象。
于是,第二天,一个奇怪的现象就出现了。
大量媒体报纸开始宣扬陈启明人气超过迈克尔杰克逊,疯狂抬高陈启明踩低迈克尔杰克逊。
这事传到港台以后,更是让港台媒体疯狂了。
二十五日,一篇名为被宝岛日报报了出来,看得陈启明眼皮直跳。
这篇文章简直把陈启明夸上天了。
在文章的描写中,陈启明已经开始屠神证道。
什么迈克尔杰克逊与麦当娜等国际巨星根本不是他的一合之敌。
这文章看得陈启明自己都尴尬。
说实话,他最近的确很红,甚至可以说风靡全球也不为过。
但如果真说他拳打迈克尔,脚踢麦当娜,那就属实过了。
从真正意义上来说,现在的他其实不过刚刚迈入一线而已。
现在他在欧美的地位就像他当初发行《童话》时一般,一举大红,风靡华语乐坛。
从人气上来看,他当初好像已经与四大天王并肩了。
但实际情况则是他的地位与人气很虚,根本比不了当时的四大天王。
而现在的情况同样如此,看上去他好像比迈克尔杰克逊还红,但这都是短暂的。
等《永恒》的风潮过去,他的人气就会迅速回退,回归到他现在该有的位置上。
不过,说实话,陈启明还是蛮喜欢现在这种状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