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卷:黎明之前 第109章:心机(1 / 2)
余光看着答不上话的许明之,捏着山根想了一会后,道:“刘金晔的事,先放一放,我们先从头理一理于可可那个案子吧。”
许明之点点头,他也正有这个想法。
于是,两人又把于可可的资料拿了出来,一一摊到了桌面上。
于可可,东山省望河市新山县人,24岁,2014年年中的时候来的月湖市,一直在青山镇上一家大型化工厂内上班。
15年10月在厂里摔了一跤,左腿骨折,手术后先是在厂里员工宿舍内养伤,年底腿伤恢复得差不多后,离职从员工宿舍搬出,之后住在哪里并不清楚。
今年2月底的时候,于可可去了湟里村,在归乡民宿做服务员。
3月底的时候,于可可从归乡民宿内搬出来,住进了王强根家中。
4月25号左右,王强根妻子回家发现了于可可和王强根睡一起的事情,于可可被赶走。
之后,于可可是何时搬进王明霞家那个小院,就不太清楚了,不过应该就那一两天的事。而于可可搬进那个小院之后没多久,就遇害了。
最后就是6月4号,于可可的尸体被人在张学义母亲的坟墓中发现。
这就是当初他们调查于可可案时,查到的于可可身前那几个月的全部生活痕迹。
但,之后他们在调查吴兰兰等这些受害者的时候,技术科在吴兰兰的游戏账号中发现,吴兰兰的游戏账号在今年四月的时候,有登录过,而其中联系过的人中有一人就是于可可。
吴兰兰早已遇害,她的游戏账号是谁登录的,可想而知。由此可见,于可可和张学义肯定是有联系的。
王强根也提到过,于可可有一个经常联系的网友。
这个网友,当时他们的猜测是张学义,可是没有证据。于可可的手机一直没找到,于可可的微信里面和通话记录里,都没有任何线索。
所以,想证明于可可和张学义有关系,还缺少关键证据。
于可可当初从王强根家离开的时候,应该是没什么钱的,不然当初她也不用为了一个住的地方,委身王强根了。但是,王明霞说,于可可在租她的房子时,一下子付了三个月,那么这个钱又是从哪里来的呢?
余光看到这里时,忽然伸手在这个地方点了点。
不用他问,许明之就明白了过来。
于可可的经济这一块,他们好像确实没怎么仔细查过。他说了一句稍等后,就起身走出去了。
他记得,当时王明霞说过她和于可可是没见过面的,那么那三个月的租金,是什么方式付的呢?
许明之出去后,叫过何煜,让他去查这个事。
要查这个事,就得先联系王明霞。王明霞上班时是不带手机的,何煜联系上她费了点功夫,王明霞说,当时那三个月的租金是通过微信转账付的。
何煜又去找了技术科,重新查了于可可的微信,微信里的记录显示,这笔钱是从于可可的银行卡中转入到微信钱包里面的。
而银行那边的记录显示,这笔钱是从某个第三方账户上中转过来的。何煜查了这个第三方账户,发现隶属于某个游戏网站。
他又去查了这个游戏网站,一番折腾后,总算弄清楚了这笔钱的来源。
该游戏网站,算是一个第三方交易平台,和多家游戏公司都有合作。游戏内部的道具还有游戏账号,都可以通过这个平台售卖。平台会收取一定手续费用,但能保证买卖双方交易顺利进行。
于可可就是通过这个平台卖掉了两个游戏道具,总共价值三千块钱。
那个小院,三个月的租金是一千八百块,三千块钱除去这个租金,还能多出一千两百块,够于可可在那里生活上一个月时间了。
但,这样一来,又有新的疑点了。
这游戏道具既然这么值钱,为什么于可可不早点卖呢?
技术科那边又重新查了于可可的游戏账号,发现这两个道具,是从吴兰兰的账号上交易过去的。
而吴兰兰账号上的道具,又是从其他人那里交易过来的。
还是那句话,吴兰兰早就不在了,她的账号只有张学义会用。不管这个账号上的道具是从谁那里来的,最后付钱的人,肯定就是张学义。
技术科最后挖出来的结果,虽然颇费了一番周折,但总算还是证明这一点。
可这个结果,也只能证明张学义和于可可有联系,却不能证明,于可可就是张学义杀的,甚至都不能证明那个小院是张学义安排于可可住进去的。
也就是说,光靠这个,还是不够给张学义定罪的。
他们还得挖,可往哪个方向挖呢?
于可可的尸体是4号早上被庙山村的村民发现的,法医坚定,推断她是2号左右被埋进去的。
根据这个时间,他们去搜了附近的监控,从而发现了1号晚上张良成去过庙山村,在那里停留了一个多小时。
后面他们又发现,张学义在1号下午曾驾车出现在往湟里村方向的道路监控里。
从这一点上看,这两个人都有嫌疑。
那刘金晔呢?
许明之忽然意识到,他们之前一直把目光的终点放在了张家兄弟上,却忽略了刘金晔这个人。
刘金晔的行动轨迹不算太好查,但技术科之前在周娇然那个事情上已经有了经验,所以,倒也没浪费太多时间。
晚上八点多,技术科那边就把刘金晔从4月26号起的行动轨迹都找了出来,大部分时候,他都是两点一线,青阳小区到修理厂,修理厂再到青阳小区,偶尔从修理厂回来后,会去一趟附近超市,买点东西。
他基本没有什么社交,甚至,连喝个酒的朋友都几乎没有。
从这一点上看,他和那些受害者的情况有些相似。